河北農業大學2018考研招生簡章已公佈, 有意報考河北農業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的同學可以參考閱讀。 各高校2018考研招生資訊密集發佈, 文都考研官網會在第一時間整理匯總發佈全國各院校2018考研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等訊息, 考生們敬請關注。
河北農業大學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共建的河北省重點骨 幹大學。 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實施高校, 教育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 首批“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畫”實施高校。
河北農業大學創建於 1902 年(清光緒 28 年), 是我國最早實施高等農業教育的院校,
我校 2018 年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866 名,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54。 招生人數僅 供參考, 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計畫為准。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 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品德良好, 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學業水準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 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 2 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 9 月 1 日, 下
同)或 2 年以上的, 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 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人員, 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 按下列規定執行。
報名參加農業碩士、獸醫碩士、林業碩士、風景園林碩士、工程碩士(“專案管理”除 外)、藝術碩士、金融碩士、會計碩士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
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 參加複試。 接收辦法按《河北農業大學 2018 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 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規定執行,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 究生考試招生, 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
行網上報名, 並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 同時按規定
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 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 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 每天 9:00-22:00。 網上預報名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以下簡稱“研招網”)流覽報考 須知, 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 名。 報名期間, 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資訊或重新填報報名資訊, 但一位元考生只能保留 一條有效報名資訊。 逾期不再補報, 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 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計畫餘額 資訊, 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 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 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 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 作弊所受處罰情況。 對弄虛作假者, 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 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 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 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 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 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 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 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資訊為准。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 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 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 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 生士兵專項計畫,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資訊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10.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 事先認真閱讀瞭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 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繫。
11. 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
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 承擔。
1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 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有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已 在教育部官網www.moe.edu.cn公開)及“研招網”報考須知。建議廣大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 間,避開報名高峰,避免網路擁堵。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
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 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 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 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 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 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 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
(三)列印准考證
考生應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
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 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資訊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 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資訊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 現場確認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
具的認證報告。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會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
件。
四、初試 初試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公佈,初試的組織安排由報考點負責。 五、複試
(一)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 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 績基本要求。
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 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我校將在國家確定的一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畫等情況,自主 確定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我校複試時間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4 月上旬,複試包括外語測試(含口語、聽力)、專業課考試、綜合面試等內容,具體程式和辦法在複試前上網公佈。
(三)我校在複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 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准,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准。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 生、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在複試時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由複試 學院確定並公佈。
(五)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六)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三支一扶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教師特設崗位計畫”“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內參 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 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七)我校生源不足時,接收校外調劑生(符合調劑基本條件)參加我校複試;生源 過剩我校無法全部錄取時,考生可聯繫其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 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 策考生可除外)。
六、體格檢查
考生體檢工作在複試中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 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 學廳〔2010〕2 號)規定執行。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品質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
1.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我校根 據招生計畫、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 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1)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我校將在錄取之前與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及 其人事所在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被錄取後不轉人事檔案、工資關係及黨關係。
(2)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報考非定向的考 生,被錄取後須將人事檔案、工資關係及黨組織關係調到河北農業大學。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 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資訊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 取。
5.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招生單位當年的招生計畫。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 月 1 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7.錄取通知書一般於 5 月下旬發放。
九、收費標準、學習地點、修業年限和獎助體系
2018 年所有納入國家計畫的碩士研究生都需繳納學費。
我校通過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優秀生源獎學金、以及各種單 項獎學金,研究生“三助”崗位等,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提高 碩士研究生待遇水準。按照國家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獎助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 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 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 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 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十一、其它說明
(一)我校 2018 年碩士生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為准。
(二)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檔精神,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三)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 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 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 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四)本簡章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衝突,我校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十二、聯繫方式
地 址:保定市靈雨寺街 289 號 郵遞區號:071001
電話:0312-7521303 聯繫部門:河北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 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 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 資訊。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 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 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資訊為准。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 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 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 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 生士兵專項計畫,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資訊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10.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 事先認真閱讀瞭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 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繫。
11. 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
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 承擔。
1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 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有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已 在教育部官網www.moe.edu.cn公開)及“研招網”報考須知。建議廣大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 間,避開報名高峰,避免網路擁堵。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
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 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 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 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 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 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 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
(三)列印准考證
考生應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
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 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資訊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 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資訊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 現場確認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
具的認證報告。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會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
件。
四、初試 初試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公佈,初試的組織安排由報考點負責。 五、複試
(一)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 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 績基本要求。
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 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我校將在國家確定的一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畫等情況,自主 確定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我校複試時間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4 月上旬,複試包括外語測試(含口語、聽力)、專業課考試、綜合面試等內容,具體程式和辦法在複試前上網公佈。
(三)我校在複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 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准,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准。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 生、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在複試時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由複試 學院確定並公佈。
(五)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六)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三支一扶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教師特設崗位計畫”“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內參 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 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七)我校生源不足時,接收校外調劑生(符合調劑基本條件)參加我校複試;生源 過剩我校無法全部錄取時,考生可聯繫其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 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 策考生可除外)。
六、體格檢查
考生體檢工作在複試中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 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 學廳〔2010〕2 號)規定執行。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品質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
1.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我校根 據招生計畫、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 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1)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我校將在錄取之前與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及 其人事所在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被錄取後不轉人事檔案、工資關係及黨關係。
(2)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報考非定向的考 生,被錄取後須將人事檔案、工資關係及黨組織關係調到河北農業大學。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 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資訊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 取。
5.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招生單位當年的招生計畫。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 月 1 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7.錄取通知書一般於 5 月下旬發放。
九、收費標準、學習地點、修業年限和獎助體系
2018 年所有納入國家計畫的碩士研究生都需繳納學費。
我校通過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優秀生源獎學金、以及各種單 項獎學金,研究生“三助”崗位等,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提高 碩士研究生待遇水準。按照國家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獎助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 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 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 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 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十一、其它說明
(一)我校 2018 年碩士生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為准。
(二)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檔精神,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三)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 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 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 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四)本簡章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衝突,我校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十二、聯繫方式
地 址:保定市靈雨寺街 289 號 郵遞區號:071001
電話:0312-7521303 聯繫部門:河北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