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武漢9月29日點電 昨日, 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通過了《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 實施辦法的出臺, 將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給予護理補貼。 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提高老年人社會保障水準, 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產生重要的促進和保障作用。
據悉, 實施辦法共七章四十九條, 修改和新增內容主要集中在老年優待、養老環境、養老服務等方面。 實施辦法明確要求政府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實施辦法著力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逐步擴大老年人常用藥品和醫療、護理、康復項目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障制度, 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給予護理補貼。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為轄區內老年人建立電子健康檔案。 屬於城鄉特困供養、最低生活保障、重點優撫對象的老年人死亡的, 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 此外, 對城鄉特困供養、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高齡、失能和計劃生育特殊困難老年人、農村留守老年人等, 保障其基本生活、醫療、居住等需求。
實施辦法還要求政府加強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管,
(責編:張雋、關喜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