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11月22日, 日軍佔領旅順, 血洗全城,對城內進行了4天3夜的搶劫、屠殺和強姦, 死難者約2萬人, 只有埋屍的36人倖免於難, 後經考察生還者大概約800餘人, 這就是震驚世界的旅順大屠殺。
旅順大屠殺之前, 日本就為掩蓋事實真相做了周密的部署。
1894年6月, 日本陸軍省偕海軍省聯合頒令, 嚴禁本國所有報刊登載軍事新聞, 以免洩漏日軍對中國的侵略企圖。
8月1日, 內務省即宣佈對有關甲午戰爭的報導實施“審閱”制度, 各報社發稿前, 均須將原稿送呈指定的警保局, 加蓋了“審查批准”印戳的, 方可發表。 凡被認屬“有污點的事件”, 則打上“禁止刊登”之印記, 用墨水塗毀。
9月中旬, 大本營規定, 改行新的《新聞材料公示程式》。 全國報刊的記者們, 只能到大本營設在廣島的副官部去, 申請檢索當局“許可公佈”的消息。 而且刊登之後, 皆應寄交一份報刊給副官部備案。 與此同時, 大本營對若干被允准隨軍採訪的日籍記者的報導刊登在當地報紙上”,
雖說日本做了許多周密部署, 歪曲掩蓋真相, 但事實真相最終還是被揭露!
1894年11月26日, 英國《泰晤士報》刊出電訊:據報告, 在旅順發生了大屠殺。 這是世界上最早披露有關“旅順大屠殺”的資訊。
11月29日, 美國的《世界報》刊登了來自中國芝罘(今煙臺一帶)的一則報導:“日本軍(在旅順)不分老幼全都槍殺,
該報於12月12日、13日、19日、20日連續數天刊登“戰爭特派員”克裡曼的長篇“紀實報告”:《日本軍大屠殺》及《旅順大屠殺》, 稱:“日本為蒙文明皮膚, 具野蠻筋骨之怪獸”, 掀起了軒然大波。 而英國的《泰晤士報》與《標準報》跟進報導, 又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人們在得悉事件詳情的同時, 無不對遠東的暴行感到戰慄、痛心、憤怒”。
萬忠墓下, 埋著大屠殺罹難者的骨灰
旅順萬忠墓紀念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