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許多人有私家車已不是新鮮事了。 有的人是為了下班便利, 有人是為了接送孩子便利, 另有的家庭是為了便利閒暇的時分一家子人開車進來轉一轉。
由於許多MPV車主容易發生超載等違章行為, 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屢見不鮮, 車管所在審車的時候就會對MPV車身噴“核載7人, 超員違法”的噴字, 以提示車主嚴禁超載。 許多車主都會抱怨車管所的這種做法, 但是只能默默接受, 拒絕噴字就無法審車。
其實有關規定表明, “7座及以上營運車輛或皮卡車輛”需要在車門噴“核定載人數X人”字樣。 但僅限於營運車輛。 但是, 事實真的是這樣的嗎?
一位車主因為家裡添了新成員所以就把之前家裡的小轎車換車了一輛比較實用的寶駿730, 但是車子才剛提回來開到車管所上牌, 結果就被車管所的人噴上了限載字眼, 車主心裡非常的心疼但是有無能為力!
發生了這樣的事, 確實讓人無可奈何。 同時也讓很多網友熱議, 對於這樣類型的車噴限載字眼, 大家是怎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