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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統一中國的人,他的能力不得不令人佩服

從諸侯爭霸到秦朝的統一

西周末年, 王室衰微, 西部少數民族來犯, 周幽王被殺, 西周滅亡。 西元前770年, 周平王東遷洛邑, 史稱東周。 春秋時期, 周天子大權旁落, 只能控制都城附近的地區。 宗法制、分封制遭到破壞。 諸侯不再聽命于周天子。 各諸侯為了控制更多的土地和人民, 相互間進行戰爭。


戰國時期, 一些強大起來的諸侯不滿足自己的封號, 紛紛改“王”。 一些諸侯為了富國強兵, 開始對本國的政治、軍事方面進行改革或變法, 力圖通過兼併戰爭來統一天下。 人民經過長期分裂和混戰後, 也渴望統一。 秦國經過商鞅變法, 政治、經濟、軍事實力日益強大, 先後滅掉韓、趙、魏、楚、燕、齊六國。 西元前211年, 秦王嬴政終於結束了長期的諸侯割據的局面, 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秦朝, 定都咸陽。

至高無上的皇權和中央官制

初並天下後, 秦王嬴政認為自己德高三皇, 功過五帝, 王的稱號不足以顯示自己的權勢和地位。 因此, 他把三皇和五帝的名稱合為“皇帝”, 定作自己的尊號, 自稱“始皇帝”, 希望由自己開始, 子孫能夠二世、三世乃至千萬世地傳承, 永掌政權。 從此, “皇帝”成為中國古代最高統治者的稱謂,

為歷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秦始皇統治時期, 全國的政治、經濟、軍事等一切大權, 都由皇帝總攬。 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員也都由皇帝任免。 軍隊的調動以虎符為憑據, 虎符由皇帝控制、發給。

秦始皇首創的皇帝制度, 一方面以皇位世襲顯示了權利的不可轉移,

另一方面皇權至上顯示了地位的不可逾越。 這是中國古代專制制度的重要特徵。

秦始皇在戰國官制的基礎上, 建立了一套以皇權為中心的中央政權組織。 在中央, 設置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三個最高官職。 丞相為百官之首, 幫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 執掌群臣奏章, 下達皇帝詔令, 負責監察百官;太尉, 負責管理全國軍務。 丞相之下還有諸卿, 分別掌管著國家的各項具體事務, 是中央政府的職能部門。

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職, 在地位。 職責和權利方面相互配合, 彼此牽制, 軍政大權操縱在皇帝手中。 然而, 對軍政大事的決策, 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諸卿進行朝議, 最後由皇帝裁決。 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君主專制下重大事情的決策失誤。

郡縣制的全面推行

春秋戰國時期, 一些諸侯國已陸續在新兼併的地區設郡縣。 秦統一後, 統治區域空前擴大。 經過朝廷上的激烈討論, 秦始皇採納了李斯的建議, 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郡縣制。 秦始皇把全國分為36郡, 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一郡之內又分為若干縣。與郡縣制相適應,秦始皇建立了一套地方官僚機構。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長官對上承受中央命令,對下督責所屬各縣。郡守定期向丞相彙報工作。縣的長官稱縣令或縣長。郡守和縣令、縣長都由皇帝直接任命。

秦朝通過郡縣制,實現了對地方的政權直接有效的控制。這套從中央到地方金字塔般統治機構的建立,把全國的每個地方、每戶人家都納入國家政治體制之中。

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權制度,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為歷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斷加強和完善。

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一郡之內又分為若干縣。與郡縣制相適應,秦始皇建立了一套地方官僚機構。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長官對上承受中央命令,對下督責所屬各縣。郡守定期向丞相彙報工作。縣的長官稱縣令或縣長。郡守和縣令、縣長都由皇帝直接任命。

秦朝通過郡縣制,實現了對地方的政權直接有效的控制。這套從中央到地方金字塔般統治機構的建立,把全國的每個地方、每戶人家都納入國家政治體制之中。

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權制度,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為歷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斷加強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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