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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古代美女妃嬪殉葬之謎

明代在中國歷史上的一大倒退就是公然復活了殘酷的殉葬制度, 先後有五代皇帝死後都逼迫侍寢的宮妃殉葬。 直到明英宗時才明令廢除宮妃殉葬,

因而受到了後世的稱讚。 殉葬是一種古老的風俗。 古人迷信, 認為人死後還會同生前一樣生活, 因而人死後, 將其生前用過的物品一同從葬。 在原始社會時, 人們還只是將日常生活中使用過的工具、武器、日用品等與死者埋在一起, 但到了奴隸社會, 奴隸主視妻妾、奴隸等為私有物品, 於是便將自己的妻妾、親信以及大量奴隸一同陪葬, 甚至殘酷地將奴隸活活殺死來祭祀死人, 以便供其在陰間繼續奴役。 商周時代, 人殉人祭非常盛行, 人殉就是用活人殉葬, 人祭就是將活人殺死用以祭祀死者。

春秋戰國時期殉葬的事情也不乏見。 西元前621年, 秦穆公死時, 竟用了一百七十多人殉葬, 除了奴隸外, 還有遠近聞名的秦國“三良”:奄息、仲行和針虎。

秦國百姓為之哀慟, 於是作《黃鳥》詩哀悼他們, 《詩經·秦風》就收錄了這首詩。 由於殉葬的做法實在太不人道了, 有良心的人對之無不痛恨、抨擊, 孟子曾經引用孔子的話說:“始作俑者, 其無後乎!”(見《孟子·梁惠王上》)意思是咒駡奴隸主和封建君王是“斷子絕孫”之輩。 荀子也毫不客氣地斥責殉葬制度:“殺生而送死者謂之賊!”到了西漢中期以後, 儘管私下還不時出現“奴僕殉主、妻妾殉夫”的事例, 但殉葬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已經基本被廢除。

然而, 令人髮指的是, 這種起源於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的惡俗, 到了明代居然又死灰復燃, 明代皇室甚至公開推行殉葬制度。 所以說, 明代是中國封建王朝中最黑暗、最腐敗、最荒淫無道的時期。

明朝自開國皇帝朱元璋起, 重開以妃嬪、宮女為死去皇帝殉葬的制度。 據明人呂毖所撰《明朝小史》記載, 朱元璋死後, “伺寢宮人盡數殉葬”, 為他殉葬的伺寢妃嬪共有四十人, 全部葬于南京的明孝陵, 其中只有兩人先于明太祖病故, 其餘三十八人都是被勒令殉葬的。 朱元璋本人出身寒微, 因窮苦而出家當過和尚, 後來率領下層民眾起義才登上皇位, 卻明目張膽地復活殉葬制度, 實在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從中也可以看到, 下層階級的農民意識有時候是非常愚昧、非常反動的。 他的第四個兒子永樂皇帝朱棣也效仿老子, 死後用了十六名妃嬪(一說三十多名)殉葬。 朱棣的兒子明仁宗朱高熾亦步亦趨,
死後其獻陵中也有五名宮妃陪葬。 仁宗的兒子宣宗朱瞻基仍然子蹈父轍, 在他的景陵中, 共有十名宮妃被迫“殉節從葬”。 宣宗的次子朱祁鈺在“土木之變”英宗被瓦剌人俘去後即位為代宗(史稱景帝), 後英宗返回通過“奪門之變”復位, 他被降為郕王, 但死時仍用數名宮妃為其殉葬。 還有的明朝皇帝變相地逼迫妃嬪為其殉葬, 如末代皇帝朱由檢。 崇禎十七年(西元1644年)三月十九日晨, 李自成率領農民起義軍殺入紫禁城內城, 崇禎帝下詔命, 後宮眾妃嬪統統自縊, 隨後他自己也吊死在媒山(今景山), 據說是為了不讓後妃們遭受起義軍的淩辱。

明代妃嬪殉葬大都採用縊死, 其狀很慘。 朝鮮的《李朝實錄》記述了明成祖(即永樂皇帝)死時,

宮中妃嬪被強令殉葬的情形。 殉葬人被處死的當日, 先在庭中飽餐一頓, 因為饑餓之魂是不受歡迎的。 席間還有人致辭勸酒, 當然都是些讚頌她們“烈舉”的假話虛話。 宴散後, 被領至一室內, 主持此事的嗣皇帝明仁宗走過來, 與她們訣別, 堂上早已準備好了就死的道具, 殉葬者頓時哭聲慘絕, 但已是身不由己, 除了乖乖就範之外, 別無生路。 這時宦官逼迫她們登上小木床, 眼前蕩著從梁上垂下來的繩索, 妃嬪們將頭伸入繩套中, 宦官在後面撤走小床, 妃嬪們便掙扎著氣絕而亡。 殉葬者中有兩名朝鮮進貢的美女韓氏和崔氏, 韓氏曾在仁宗與她們訣別時哀求讓其回國服侍老母, 但遭到斷然拒絕。 此刻, 韓氏對乳母說了句:“娘, 我去了!”話還未說完,腳下的小床已被宦官撤走,一命嗚呼了。

為明宣宗殉葬的宮妃中,有一名宮妃名叫郭愛,進宮不到一月,宣宗就病死,她也被迫成為殉葬人。臨死前她寫下一首絕命辭,含血泣淚痛訴這慘無人道的制度:“修短有數兮,不可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淒淒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真是字字血,聲聲淚啊。還有個別被逼迫生殉(即活著被埋葬)的宮妃,則不惜花鉅資買通營墓人,讓其暗中留下活命通路,等墓封人去之後,再偷偷逃出陵墓,但這樣活著逃出來的妃嬪沒有幾個。

明代的殉葬制實行了五朝,一直到明英宗朱祁鎮時才被廢止。英宗臨終前,命太監牛玉執筆記錄下口述遺囑四條,其中第二條是“勿以嬪禦殉葬”。當草擬的遺詔交到文臣手中潤色時,大學士李賢等人閱後激動而歎:停止殉葬,真是件大好事,垂名千古!《明史·英宗本紀》贊道:廢除宮妃殉葬,“此等盛事可法後事者矣”。儘管英宗一生中污點不少,如寵信和任用宦官王振,導致明朝中期宦禍興起等,但在他復位改元之後,還是做了一些比較清明的變革,尤其是廢止宮妃殉葬這一舉措,使得明朝皇帝以活人殉葬的殘酷制度得以結束,因而受到了後人的稱讚。英宗之後,歷代明朝皇帝也都一一遵循,再沒有人殉葬了。

清人入關前也有殉葬的習俗,後來康熙在位時,禦史朱斐上疏稱“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建議徹底廢除殉葬惡俗。康熙帝採納他的意見,於康熙十二年(西元1673年)發佈禁令,明令禁止八旗貴族以奴僕殉葬,清皇室率先做到了廢除殉葬。從康熙起,再也沒有出現殉葬現象,這一殘酷的習俗終於被徹底革除了。

我去了!”話還未說完,腳下的小床已被宦官撤走,一命嗚呼了。

為明宣宗殉葬的宮妃中,有一名宮妃名叫郭愛,進宮不到一月,宣宗就病死,她也被迫成為殉葬人。臨死前她寫下一首絕命辭,含血泣淚痛訴這慘無人道的制度:“修短有數兮,不可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淒淒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真是字字血,聲聲淚啊。還有個別被逼迫生殉(即活著被埋葬)的宮妃,則不惜花鉅資買通營墓人,讓其暗中留下活命通路,等墓封人去之後,再偷偷逃出陵墓,但這樣活著逃出來的妃嬪沒有幾個。

明代的殉葬制實行了五朝,一直到明英宗朱祁鎮時才被廢止。英宗臨終前,命太監牛玉執筆記錄下口述遺囑四條,其中第二條是“勿以嬪禦殉葬”。當草擬的遺詔交到文臣手中潤色時,大學士李賢等人閱後激動而歎:停止殉葬,真是件大好事,垂名千古!《明史·英宗本紀》贊道:廢除宮妃殉葬,“此等盛事可法後事者矣”。儘管英宗一生中污點不少,如寵信和任用宦官王振,導致明朝中期宦禍興起等,但在他復位改元之後,還是做了一些比較清明的變革,尤其是廢止宮妃殉葬這一舉措,使得明朝皇帝以活人殉葬的殘酷制度得以結束,因而受到了後人的稱讚。英宗之後,歷代明朝皇帝也都一一遵循,再沒有人殉葬了。

清人入關前也有殉葬的習俗,後來康熙在位時,禦史朱斐上疏稱“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建議徹底廢除殉葬惡俗。康熙帝採納他的意見,於康熙十二年(西元1673年)發佈禁令,明令禁止八旗貴族以奴僕殉葬,清皇室率先做到了廢除殉葬。從康熙起,再也沒有出現殉葬現象,這一殘酷的習俗終於被徹底革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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