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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套路與反套路

在京城租房, 一年到期後, 遇到無良仲介各種不退或者拖延房子的押金, 雖然也就一兩千, 但就是咽不下這口氣, 覺得自己做辛辛苦苦掙的錢被人這麼坑去實在氣不過。 無奈又是北漂沒有這方面的朋友能夠幫忙出謀劃策。 在網上也看到遇到同樣問題的不止我一個人。 畢竟大家都要上班, 沒辦法和仲介耗著, 最後也很多人不了了之了, 想請教下, 遇到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解決辦法是什麼?

小法想說你當然不是一個人, 現在許多在外漂泊的朋友提起租房都是血和淚。 租客處在租房行為中弱勢方, 由於資訊的不對稱, 每一次去仲介租房都是充滿未知的“大冒險”。

幾種常見的坑錢套路:

1)未備案, 這就相當於它本身就是違法公司, 幹出提前終止合同、吞掉押金跑路、違規打隔斷群租等違法行為也都不稀奇了。

2)訂金, 有不明顯卻致命缺陷的房子時,

有的仲介會尤為熱心的鼓動你交定金, 錢一旦給了, 即便你發覺他們也是小賺一筆。

3)讓你提早搬家扣房租, 租期內仲介說房子被賣了, 然後叫你月底前你搬走。 他們一般會叫你“搬完後驗收房子再退錢”。 結果搬走後, 本月剩餘房租不退。 而且你已搬走, 少了談判的籌碼。

3)租期屆滿不退還押金。 退房的時候, 挑刺兒:牆壁貼畫了, 抽屜壞了, 房間髒了, 水龍頭不好使了…扣除押金, 一分不給。

4)合同, 合同條款基本都是約束乙方(租戶)的條款, 而且非常明確。 約束甲方(仲介)的條款非常少, 而且很模糊。 (據說有仲介為了吞掉押金溜進房間把合同偷走的。 。 。 )

5)亂收費, 小仲介的衛生費、管理費、治安費、代理費、物業費等雜費都是亂收的。 物業費一般是房東包的,

集中供暖的房子取暖也是房東包的。

小法提示:

我國的房地產仲介機構的註冊金要求較低, 仲介機構建立後又缺乏比較有效的審查和制裁機制。 從而導致房產經紀行業經營機構資質參差不齊, 從業人員專業水準和技術水準也較低。 萬一不幸真的發生了糾紛, 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採取以下手段:

1)可向當地工商局投訴, 進行實名投訴與舉報, 同時12315電話投訴。

2)向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投訴。 這個是仲介機構的直屬上級, 去投訴很有用。

3)北京市便民電話, 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電話:12345。 其他城市可以考慮市長信箱。

4)向法院起訴, 作為最終手段, 雖然比較費時費力, 但只要你平時注意證據的保存, 一定可以幫你出一口惡氣。

不過, 最好的解決辦法法其實是防患於未然, 在租房一定要去正規的有備案的大型仲介機構。 實在貪便宜的話, 就要對合同的細節約定完善, 如物品老舊損壞的責任、租賃用途、裝飾裝修歸屬、可否轉租、違約後的維權支出由誰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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