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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對母親的態度是不孝嗎?或者是因為母親偏心魯迅

1936年, 魯迅先生病故, 魯迅先生的母親魯瑞不客氣地對二兒子周作人說:“老二, 以後我全要靠你了”

而周作人卻低頭無奈地說:“我苦哉, 我苦哉。 ”

為此, 魯迅的母親很是生氣, 對外人說:“他太不會說話了。 遇到這種情況, 他應該說, 大哥不在了, 家裡的一切由我照料, 請母親放心。 難道他說苦哉, 就能擺脫他養活我的責任嗎?”

由這些資料看出, 周作人對他母親的態度實在不算是一個孝順兒子, 他說出的話讓母親傷心。

可是清官難斷家務事, 周作人為什麼不喜歡他的母親, 不體諒他母親的心情?為什麼他把養活母親當成一件苦差事?

無論什麼年代, 一家子兒子多, 父母難免會偏心, 喜歡這個兒子, 不喜歡那個兒子, 所以說, 還是獨生子女好, 只有一個, 別無選擇。

老太太魯瑞比較喜歡魯迅, 不太喜歡周作人, 在魯迅和周作人鬧翻臉斷交時, 老太太毅然站在魯迅這邊, 跟著魯迅走。

現在魯迅病故了, 老太太就想起自己還有一個有本事的二兒子周作人, 要求周作人贍養她。

周作人作為兒子, 于情於理都應該贍養老太太, 事實上, 周作人不但贍養著老太太, 也贍養著侍候老太太的兒媳婦朱安(魯迅包辦婚姻的妻子),

每月給她們寄錢。

可是從感情上, 周作人認為這是一件苦事。 母親不喜歡他, 在他和哥哥鬧翻後, 母親站在哥哥這一邊, 現在哥哥不在了, 母親才想起自己, 要求自己贍養。 自己對於母親來說, 只是一個出錢養她的人, 而不是一個被她喜歡的兒子。

養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

是樂事還是苦事?恐怕沒人認為是樂事。

既然不是樂事, 周作人對母親還是盡了贍養義務。

(有一個疑問, 就是魯迅的遺產哪裡去了?他當教授薪水豐厚, 還有很多稿費, 應該有很多遺產, 作為第一繼承人, 他的母親應該繼承他的遺產, 何用二兒子來養?)

現在人總愛說, 憑什麼財產給兒子, 卻讓女兒一起贍養父母?而周作人內心一定對母親說:“憑什麼你把愛給了大兒子魯迅, 而讓我來贍養你?”

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是個貧窮的日本女傭, 相貌一般, 身體偏胖, 也沒啥文化, 性格也不算溫柔, 但為什麼周作人選擇了和他一點都不般配的羽太信子, 就是因為羽太信子給了他關心, 讓他覺得溫暖。

因為周作人在家裡找不到關愛和溫暖,一個日本女傭對他好,他就被日本女傭感動了而愛上了她,而娶了她為妻,一生都愛她。

按我們現在的看法,一個出身知識份子家庭,經濟條件很不錯的大學生,會愛上一個出身貧苦的小保姆嗎?這真是匪夷所思,其中一定大有文章。為什麼周作人會娶日本女傭,就是因為他太需要別人關心他了。

周作人對母親的態度可能讓母親傷心,可是他的母親一樣也讓他傷心,也許他從來沒有在母親身上得到過愛。

因為周作人在家裡找不到關愛和溫暖,一個日本女傭對他好,他就被日本女傭感動了而愛上了她,而娶了她為妻,一生都愛她。

按我們現在的看法,一個出身知識份子家庭,經濟條件很不錯的大學生,會愛上一個出身貧苦的小保姆嗎?這真是匪夷所思,其中一定大有文章。為什麼周作人會娶日本女傭,就是因為他太需要別人關心他了。

周作人對母親的態度可能讓母親傷心,可是他的母親一樣也讓他傷心,也許他從來沒有在母親身上得到過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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