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30歲的大勇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女朋友。 女朋友比他小4歲, 初中畢業, 一直在外地打工。 大勇覺得女朋友長相並不驚豔, 學歷並不傲人, 但是大勇有自知之明, 自己也就普通大學本科, 身高也才170CM, 所以他也不挑剔, 畢竟娶妻求賢。 在女方爸爸的要求下, 大勇給了未來岳父9999塊紅包表誠意以後和女朋友正式交往了。
小夥子相親, 先給未來岳父紅包作為定金, 表示他不會再把女兒許給別人。
大勇跟女朋友的交往和別人不一樣。 他們在不同的城市, 每次大勇給女朋友打電話要去看望她或者和女朋友商量要去她工作的城市去找工作的時候,
“喂?小麗?我想過來看看你, 你明天有空嗎?。 。 。 。 那你哪天有空?。
大勇心裡不踏實, 數了數攢下來的存款夠給新房首付和彩禮錢, 就向女朋友求婚了, 說將來的日子我們一起好好過, 我一定會對你好的。
沒想到女朋友聽了這話既沒和他商量彩禮的事, 也沒和他商量房子的事, 而是告訴大勇:“我們可以先訂婚, 結婚的事情晚幾年再考慮, 我還想多玩幾年。 ”
大勇急了問:“結婚了不也一樣玩嗎?”
女朋友說:“那不一樣, 結婚了你要管到我。 訂婚不同於結婚, 只要沒結婚我玩什麼你都管不了。 ”
大勇現在明白, 這婚恐怕是結不了了, 這女朋友也怕是不能要了, 但是給了女朋友爸爸的錢還要不要得回來?
我都30歲了, 怎麼還有人捨得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