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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1日前 成都公共機構完成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記者從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獲悉,《四川省推進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近日印發,要求全省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帶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其中省直部門所屬公共機構和成都市等幾市的公共機構,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方案要求,全省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帶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省直各部門(單位)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省直部門所屬公共機構,成都市、德陽市、廣元市城區範圍內公共機構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方案明確,全省公共機構劃分為“三個批次”,按不同時間節點逐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第一批次是省直部門(單位),第二批次是省直部門所屬公共機構、成都市、德陽市、廣元市城區範圍內公共機構,第三批次是其他市(州)公共機構。

據瞭解,各部門將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員及志願者隊伍,並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常年工作內容,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費納入本單位經費預算,還將對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考核。 (記者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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