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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盛世下朱元璋的“大同”夢

最弱勢的人往往最憧憬社會大同, 朱元璋也不例外。 他出生於安徽一個赤貧家庭, 自懂事起就開始從事農業勞動, 看牛、打柴、耕種、幫工, 無事不做, 可依然吃不飽飯、穿不暖衣。 後來, 朱元璋參加郭子興的起義軍, 南征北戰, 最終登上大位。 身處卑微時, 他對大同社會只是想想而已;一旦身居高位, 手握生殺予奪之權, 朱元璋便雷厲風行地開始實施自己曾經有過的夢想。

因為實行種族歧視政策, 元朝土地兼併極為嚴重, 有權勢、有背景的豪富之家佔有的土地動輒“沃野千里”。 戰亂期間, 地主紛紛逃亡。

明朝建立後, 地主們紛紛回家, 沒想到原來屬於自己的部分土地已被窮人耕種了, 地主們出示地契, 想將其討回, 窮人嗤之以鼻。 原來, 朱元璋在洪武元年(西元1368年)發佈了一道詔書, 大意是:各處地主, 過去因為兵荒馬亂拋下田土, 已經被別人耕種了的, 這塊地的產權歸現在的耕種者所有。

戰爭總會帶來大量生命的流失, 尤其是在那種面對面廝殺的時代, 明朝建立之初, 到處是荒地, 為了發展生產, 朱元璋制定了鼓勵開荒的政策。 但這種政策是針對普通老百姓的, 不允許土地多的人也這樣做。 洪武四年(西元1371年), 朱元璋指示中書省:“宜驗其丁力, 計畝給之, 使貧者有所資, 富者不得兼併……若兼併之徒多占田以為己業, 而轉令貧者佃種者, 罪之。 ”意思是不允許地主霸佔大量土地後令貧窮者佃種, 違者予以處罰。

洪武五年(西元1372 年), 朱元璋下詔, 大意是說, 戰爭時期, 不少人拋下產業, 逃到他方, 現在天下太平, 又都回來了。 這些回來的人家, 如果原有土地多, 而現在的人口少, 不許他們佔有那麼多地,

有幾口人, 就給幾份地。 原來土地少而現在人口多的, 可以自己開墾。 總之, 大家要平均, 占地太多, 要治罪。

皇權社會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土地私有的問題, 因此, 農民經常需要面對租佃關係。 元代法律規定:佃戶對地主“拱持如待官府”, 路上相遇, 又等地主過後佃戶才能過;田主打死佃戶處罰極輕, 只是“杖一百七, 征燒埋銀五十兩”, 連牢都不必坐, 更不用說抵命了。

朱元璋決定改變這種明顯“拉偏架”的制度, 洪武五年(西元1372 年), 他規定“佃見田主, 不論齒序, 並如少事長之禮。 若在親屬, 不拘主佃, 則以親屬禮行之”。 佃戶與地主的關係, 由“父子”變成一般的“少長”, 雖然還是有不平等之處, 但佃戶的地位明顯有了提升。

也有些大戶, 由於累世經營有方, 家中非常富裕, 即使經過戰亂, 依然可以過上花天酒地的生活, 這也難不倒腦瓜子好使的朱元璋。

他的第一招是“徙富室以實京師”, 也就是將江南大量豪富之家強制遷到首都南京, 一是防止他們在地方作亂, 二是以富人的巨額消費拉動首都的經濟增長。

為了防止這些人逃離, 朱元璋還規定:“富民私歸者處以重罪。 ”就是說, 私自逃跑者, 處以重罪。

第二招是製造冤案, 再搞“瓜蔓抄”, 將冤案往豪強大戶身上引。 洪武年間, 為了懲貪與消滅政治上的潛在反對派, 朱元璋製造了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藍玉案等四大冤案, 又利用這些案件勾連豪富之家, 唆使人誣諂他們藏有貪官的贓款, 以此為藉口, 大肆沒收他們的財產。

《明史》記載:郭桓案“核查贓款所寄放的人家, 遍及天下, 民眾中等以上富裕的人家大抵皆破。 ”當過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的吳寬說, 三吳地區“豪民巨族, 劃削殆盡”。 在胡惟庸案、藍玉案中, 江南豪強地主受牽連的“不下千家”。

打擊豪強只是手段, 朱元璋的最終目的, 是要讓像他當年一樣過著饑寒、屈辱生活的小民感受天翻地覆之後的“新氣象”。

元朝社會可以合法蓄養奴隸,這些奴隸有的是戰俘,有的是破產農民,有的是犯罪者家人。官員、富人使用的奴隸少則上百,多則數千。奴隸沒有任何人格尊嚴,元朝法律規定“驅口(奴隸)與錢物同”,意思是奴隸為官員、有錢人的私人財產。朱元璋龍椅還沒坐熱,就下詔解放奴隸,同時決定,由朝廷出資贖還因饑荒典賣為奴者。朱元璋此舉讓絕大多數奴隸獲得了自由。

朱元璋出身於貧賤之家,從小忍饑挨餓,這種悲慘經歷,一方面當然是由於當時生產力水準的低下以及富人的盤剝,另一方面也與元代統治者敲骨吸髓的重稅政策有關。朱元璋曾經說過:元政權的覆滅,就是因為“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驕淫奢侈,飫粱肉於犬豕,致怨怒于神人”。

朱元璋做皇帝後,一改前代統治者的做派,一是自己生活儉樸。馬皇后是跟朱元璋一起吃過苦的,朱元璋一輩子對她情深意重。然而,給馬皇后過生日,朱元璋只用紅蘿蔔、韭菜,青菜兩碗,小蔥豆腐湯,宴請眾官員,而且約法三章:今後不論誰擺宴席,只許四菜一湯,誰若違反,嚴懲不貸。

二是大幅降低賦稅。在全國多數地區,農民的田賦一般是每畝徵收三升三合五勺,大抵相當於三十稅一的樣子。因為對民眾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明初出現了“洪武之治”。

朱元璋也非常重視賑災。他曾說:“朕經常想起寒微之時,不斷遭遇兵荒饑饉,經常靠野菜度日。今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未嘗一日忘於懷。”因此,每逢饑荒,他總是大手筆救助。

朱元璋猜忌心極重,下屬什麼事都得向他報告。為了駕馭臣下,朱元璋甚至設立特務機構—檢校,檢校的鷹犬到處都有。朱元璋對各級官員的一舉一動瞭若指掌,有時連官員家裡中午吃的什麼菜都知道。唯獨救災一事可以“先斬後奏”,為此,他曾專門令戶部通諭全國,並進一步規定:“凡地方發生水旱災害,地方官不報告的,許老百姓來申訴,我將對官員處以極刑。”遭災地區,查核屬實,一律免征錢糧。

皇權專制時代,社會保障制度很不完備,皇家統治者也不太重視。朱元璋卻不一樣。上臺之後,他命令各地設立“惠民藥局”,凡軍民有病卻無錢醫治者,這個機構可以給予幫助。他建立“養濟院”,集中供養無家可歸者或家貧不能自給者,月給米三鬥,薪二十斤,冬夏布各一匹,小孩按上述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

只是朱元璋的“大同”夢畢竟打上了過於鮮明的個人印跡,它更多地源于個人的強力推動,而非政治體制的慣性。隨著他的後代的日漸貴族化、富豪化,皇家人對享受的興趣遠遠大於相對利他的“大同”夢。朱元璋離世之後,明代腐敗和土地兼併開始猖獗,到明末變得不可收拾,最後導致改朝換代,便是皇權政治之樹必然結出的惡果。

是要讓像他當年一樣過著饑寒、屈辱生活的小民感受天翻地覆之後的“新氣象”。

元朝社會可以合法蓄養奴隸,這些奴隸有的是戰俘,有的是破產農民,有的是犯罪者家人。官員、富人使用的奴隸少則上百,多則數千。奴隸沒有任何人格尊嚴,元朝法律規定“驅口(奴隸)與錢物同”,意思是奴隸為官員、有錢人的私人財產。朱元璋龍椅還沒坐熱,就下詔解放奴隸,同時決定,由朝廷出資贖還因饑荒典賣為奴者。朱元璋此舉讓絕大多數奴隸獲得了自由。

朱元璋出身於貧賤之家,從小忍饑挨餓,這種悲慘經歷,一方面當然是由於當時生產力水準的低下以及富人的盤剝,另一方面也與元代統治者敲骨吸髓的重稅政策有關。朱元璋曾經說過:元政權的覆滅,就是因為“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驕淫奢侈,飫粱肉於犬豕,致怨怒于神人”。

朱元璋做皇帝後,一改前代統治者的做派,一是自己生活儉樸。馬皇后是跟朱元璋一起吃過苦的,朱元璋一輩子對她情深意重。然而,給馬皇后過生日,朱元璋只用紅蘿蔔、韭菜,青菜兩碗,小蔥豆腐湯,宴請眾官員,而且約法三章:今後不論誰擺宴席,只許四菜一湯,誰若違反,嚴懲不貸。

二是大幅降低賦稅。在全國多數地區,農民的田賦一般是每畝徵收三升三合五勺,大抵相當於三十稅一的樣子。因為對民眾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明初出現了“洪武之治”。

朱元璋也非常重視賑災。他曾說:“朕經常想起寒微之時,不斷遭遇兵荒饑饉,經常靠野菜度日。今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未嘗一日忘於懷。”因此,每逢饑荒,他總是大手筆救助。

朱元璋猜忌心極重,下屬什麼事都得向他報告。為了駕馭臣下,朱元璋甚至設立特務機構—檢校,檢校的鷹犬到處都有。朱元璋對各級官員的一舉一動瞭若指掌,有時連官員家裡中午吃的什麼菜都知道。唯獨救災一事可以“先斬後奏”,為此,他曾專門令戶部通諭全國,並進一步規定:“凡地方發生水旱災害,地方官不報告的,許老百姓來申訴,我將對官員處以極刑。”遭災地區,查核屬實,一律免征錢糧。

皇權專制時代,社會保障制度很不完備,皇家統治者也不太重視。朱元璋卻不一樣。上臺之後,他命令各地設立“惠民藥局”,凡軍民有病卻無錢醫治者,這個機構可以給予幫助。他建立“養濟院”,集中供養無家可歸者或家貧不能自給者,月給米三鬥,薪二十斤,冬夏布各一匹,小孩按上述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

只是朱元璋的“大同”夢畢竟打上了過於鮮明的個人印跡,它更多地源于個人的強力推動,而非政治體制的慣性。隨著他的後代的日漸貴族化、富豪化,皇家人對享受的興趣遠遠大於相對利他的“大同”夢。朱元璋離世之後,明代腐敗和土地兼併開始猖獗,到明末變得不可收拾,最後導致改朝換代,便是皇權政治之樹必然結出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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