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弱勢的人往往最憧憬社會大同, 朱元璋也不例外。 他出生於安徽一個赤貧家庭, 自懂事起就開始從事農業勞動, 看牛、打柴、耕種、幫工, 無事不做, 可依然吃不飽飯、穿不暖衣。 後來, 朱元璋參加郭子興的起義軍, 南征北戰, 最終登上大位。 身處卑微時, 他對大同社會只是想想而已;一旦身居高位, 手握生殺予奪之權, 朱元璋便雷厲風行地開始實施自己曾經有過的夢想。
因為實行種族歧視政策, 元朝土地兼併極為嚴重, 有權勢、有背景的豪富之家佔有的土地動輒“沃野千里”。 戰亂期間, 地主紛紛逃亡。
明朝建立後, 地主們紛紛回家, 沒想到原來屬於自己的部分土地已被窮人耕種了, 地主們出示地契, 想將其討回, 窮人嗤之以鼻。 原來, 朱元璋在洪武元年(西元1368年)發佈了一道詔書, 大意是:各處地主, 過去因為兵荒馬亂拋下田土, 已經被別人耕種了的, 這塊地的產權歸現在的耕種者所有。
戰爭總會帶來大量生命的流失, 尤其是在那種面對面廝殺的時代, 明朝建立之初, 到處是荒地, 為了發展生產, 朱元璋制定了鼓勵開荒的政策。 但這種政策是針對普通老百姓的, 不允許土地多的人也這樣做。 洪武四年(西元1371年), 朱元璋指示中書省:“宜驗其丁力, 計畝給之, 使貧者有所資, 富者不得兼併……若兼併之徒多占田以為己業, 而轉令貧者佃種者, 罪之。 ”意思是不允許地主霸佔大量土地後令貧窮者佃種, 違者予以處罰。
洪武五年(西元1372 年), 朱元璋下詔, 大意是說, 戰爭時期, 不少人拋下產業, 逃到他方, 現在天下太平, 又都回來了。 這些回來的人家, 如果原有土地多, 而現在的人口少, 不許他們佔有那麼多地,
皇權社會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土地私有的問題, 因此, 農民經常需要面對租佃關係。 元代法律規定:佃戶對地主“拱持如待官府”, 路上相遇, 又等地主過後佃戶才能過;田主打死佃戶處罰極輕, 只是“杖一百七, 征燒埋銀五十兩”, 連牢都不必坐, 更不用說抵命了。
朱元璋決定改變這種明顯“拉偏架”的制度, 洪武五年(西元1372 年), 他規定“佃見田主, 不論齒序, 並如少事長之禮。 若在親屬, 不拘主佃, 則以親屬禮行之”。 佃戶與地主的關係, 由“父子”變成一般的“少長”, 雖然還是有不平等之處, 但佃戶的地位明顯有了提升。
也有些大戶, 由於累世經營有方, 家中非常富裕, 即使經過戰亂, 依然可以過上花天酒地的生活, 這也難不倒腦瓜子好使的朱元璋。
他的第一招是“徙富室以實京師”, 也就是將江南大量豪富之家強制遷到首都南京, 一是防止他們在地方作亂, 二是以富人的巨額消費拉動首都的經濟增長。
第二招是製造冤案, 再搞“瓜蔓抄”, 將冤案往豪強大戶身上引。 洪武年間, 為了懲貪與消滅政治上的潛在反對派, 朱元璋製造了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藍玉案等四大冤案, 又利用這些案件勾連豪富之家, 唆使人誣諂他們藏有貪官的贓款, 以此為藉口, 大肆沒收他們的財產。
《明史》記載:郭桓案“核查贓款所寄放的人家, 遍及天下, 民眾中等以上富裕的人家大抵皆破。 ”當過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的吳寬說, 三吳地區“豪民巨族, 劃削殆盡”。 在胡惟庸案、藍玉案中, 江南豪強地主受牽連的“不下千家”。
打擊豪強只是手段, 朱元璋的最終目的, 是要讓像他當年一樣過著饑寒、屈辱生活的小民感受天翻地覆之後的“新氣象”。
元朝社會可以合法蓄養奴隸,這些奴隸有的是戰俘,有的是破產農民,有的是犯罪者家人。官員、富人使用的奴隸少則上百,多則數千。奴隸沒有任何人格尊嚴,元朝法律規定“驅口(奴隸)與錢物同”,意思是奴隸為官員、有錢人的私人財產。朱元璋龍椅還沒坐熱,就下詔解放奴隸,同時決定,由朝廷出資贖還因饑荒典賣為奴者。朱元璋此舉讓絕大多數奴隸獲得了自由。
朱元璋出身於貧賤之家,從小忍饑挨餓,這種悲慘經歷,一方面當然是由於當時生產力水準的低下以及富人的盤剝,另一方面也與元代統治者敲骨吸髓的重稅政策有關。朱元璋曾經說過:元政權的覆滅,就是因為“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驕淫奢侈,飫粱肉於犬豕,致怨怒于神人”。
朱元璋做皇帝後,一改前代統治者的做派,一是自己生活儉樸。馬皇后是跟朱元璋一起吃過苦的,朱元璋一輩子對她情深意重。然而,給馬皇后過生日,朱元璋只用紅蘿蔔、韭菜,青菜兩碗,小蔥豆腐湯,宴請眾官員,而且約法三章:今後不論誰擺宴席,只許四菜一湯,誰若違反,嚴懲不貸。
二是大幅降低賦稅。在全國多數地區,農民的田賦一般是每畝徵收三升三合五勺,大抵相當於三十稅一的樣子。因為對民眾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明初出現了“洪武之治”。
朱元璋也非常重視賑災。他曾說:“朕經常想起寒微之時,不斷遭遇兵荒饑饉,經常靠野菜度日。今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未嘗一日忘於懷。”因此,每逢饑荒,他總是大手筆救助。
朱元璋猜忌心極重,下屬什麼事都得向他報告。為了駕馭臣下,朱元璋甚至設立特務機構—檢校,檢校的鷹犬到處都有。朱元璋對各級官員的一舉一動瞭若指掌,有時連官員家裡中午吃的什麼菜都知道。唯獨救災一事可以“先斬後奏”,為此,他曾專門令戶部通諭全國,並進一步規定:“凡地方發生水旱災害,地方官不報告的,許老百姓來申訴,我將對官員處以極刑。”遭災地區,查核屬實,一律免征錢糧。
皇權專制時代,社會保障制度很不完備,皇家統治者也不太重視。朱元璋卻不一樣。上臺之後,他命令各地設立“惠民藥局”,凡軍民有病卻無錢醫治者,這個機構可以給予幫助。他建立“養濟院”,集中供養無家可歸者或家貧不能自給者,月給米三鬥,薪二十斤,冬夏布各一匹,小孩按上述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
只是朱元璋的“大同”夢畢竟打上了過於鮮明的個人印跡,它更多地源于個人的強力推動,而非政治體制的慣性。隨著他的後代的日漸貴族化、富豪化,皇家人對享受的興趣遠遠大於相對利他的“大同”夢。朱元璋離世之後,明代腐敗和土地兼併開始猖獗,到明末變得不可收拾,最後導致改朝換代,便是皇權政治之樹必然結出的惡果。
是要讓像他當年一樣過著饑寒、屈辱生活的小民感受天翻地覆之後的“新氣象”。元朝社會可以合法蓄養奴隸,這些奴隸有的是戰俘,有的是破產農民,有的是犯罪者家人。官員、富人使用的奴隸少則上百,多則數千。奴隸沒有任何人格尊嚴,元朝法律規定“驅口(奴隸)與錢物同”,意思是奴隸為官員、有錢人的私人財產。朱元璋龍椅還沒坐熱,就下詔解放奴隸,同時決定,由朝廷出資贖還因饑荒典賣為奴者。朱元璋此舉讓絕大多數奴隸獲得了自由。
朱元璋出身於貧賤之家,從小忍饑挨餓,這種悲慘經歷,一方面當然是由於當時生產力水準的低下以及富人的盤剝,另一方面也與元代統治者敲骨吸髓的重稅政策有關。朱元璋曾經說過:元政權的覆滅,就是因為“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驕淫奢侈,飫粱肉於犬豕,致怨怒于神人”。
朱元璋做皇帝後,一改前代統治者的做派,一是自己生活儉樸。馬皇后是跟朱元璋一起吃過苦的,朱元璋一輩子對她情深意重。然而,給馬皇后過生日,朱元璋只用紅蘿蔔、韭菜,青菜兩碗,小蔥豆腐湯,宴請眾官員,而且約法三章:今後不論誰擺宴席,只許四菜一湯,誰若違反,嚴懲不貸。
二是大幅降低賦稅。在全國多數地區,農民的田賦一般是每畝徵收三升三合五勺,大抵相當於三十稅一的樣子。因為對民眾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明初出現了“洪武之治”。
朱元璋也非常重視賑災。他曾說:“朕經常想起寒微之時,不斷遭遇兵荒饑饉,經常靠野菜度日。今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未嘗一日忘於懷。”因此,每逢饑荒,他總是大手筆救助。
朱元璋猜忌心極重,下屬什麼事都得向他報告。為了駕馭臣下,朱元璋甚至設立特務機構—檢校,檢校的鷹犬到處都有。朱元璋對各級官員的一舉一動瞭若指掌,有時連官員家裡中午吃的什麼菜都知道。唯獨救災一事可以“先斬後奏”,為此,他曾專門令戶部通諭全國,並進一步規定:“凡地方發生水旱災害,地方官不報告的,許老百姓來申訴,我將對官員處以極刑。”遭災地區,查核屬實,一律免征錢糧。
皇權專制時代,社會保障制度很不完備,皇家統治者也不太重視。朱元璋卻不一樣。上臺之後,他命令各地設立“惠民藥局”,凡軍民有病卻無錢醫治者,這個機構可以給予幫助。他建立“養濟院”,集中供養無家可歸者或家貧不能自給者,月給米三鬥,薪二十斤,冬夏布各一匹,小孩按上述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
只是朱元璋的“大同”夢畢竟打上了過於鮮明的個人印跡,它更多地源于個人的強力推動,而非政治體制的慣性。隨著他的後代的日漸貴族化、富豪化,皇家人對享受的興趣遠遠大於相對利他的“大同”夢。朱元璋離世之後,明代腐敗和土地兼併開始猖獗,到明末變得不可收拾,最後導致改朝換代,便是皇權政治之樹必然結出的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