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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越高的人,就越不會兩面討好

提起筆想寫這一篇文章的時候, 我突然想起了唐代文學家, 初唐詩文革新人物之一陳子昂。 (對於這個名字, 可能有很多人不認識。

不過, 他有一首很出名的詩, 想來應該有無數人品讀過。 )

登幽州台歌

唐 陳子昂

前不見古人,

後不見來者。

念天地之悠悠,

獨愴然而涕下!

據說, 這陳子昂生平有一大得意之事。

按唐書所述, 在武則天治下曾發生了一樁轟動一時的謀殺案。

被殺者是御史大夫趙師韞, 據說, 他在外出公幹途中被人殺死於一家驛站。

兇手是同州下邽(今陝西渭南)人徐元慶, 當時徐元慶的身份是該驛站裡的一名服務人員。

一個小小的驛站服務員, 卻謀殺了一位在職高官, 這顯然具有十足的爆炸性新聞, 頓時將整個帝國的注意力都被吸引過來了。

……

當帝國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過來後, 很快就查清了案件始末。

標準答案是徐元慶為父報仇。

原來,

趙師韞曾任下邽縣尉, 後因犯罪被趙師韞正法。

徐元慶為報殺父之仇, 逐是選擇了隱姓埋名, 到這一家驛站做起了服務員。

黃天不負有心人, 終於有一天, 趙師韞為公事出差來到了徐元慶所在的驛站, 徐元慶也借此抓住了機會, 乾淨俐落地幹掉了趙師韞, 報了殺父之仇。 )

案件倒是查清了, 不過, 卻也在當時給眾人出了一個不大卻也不小的難題。

要知道, 唐代初講究的是以德治國。

那在這案件中的兇手徐元慶, 到底算是孝子還是兇犯, 該殺還是該予以表彰, 這在當時引發了激烈的爭論。

在當時占上風的觀點是:徐元慶應該受到表彰, 至少應該予以無罪釋放, 因為徐元慶是為了替父報仇才走上了殺人的道路。

因為, 儘管徐元慶殺了人, 但他殺人的動機高尚, 出發點良好, 在講究以德治國的大背景下, 朝廷應該赦免徐元慶的罪行。

……

就在這時。

陳子昂力排眾議, 提出了他的觀點。 寫下了一篇《復仇議》據說後來收入在了唐朝的法律文獻內。

陳子昂的觀點或是說意思很清楚,

徐元慶謀殺之罪, 案情清楚, 按照唐律當然毫無爭議地應該判處死刑, 只有判處死刑才能體現法律的嚴肅性。

但是, 從另外一個角度上看, 徐元慶這樣做卻是為父親報仇, 是對父親的一片孝心才讓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他將殺父的仇恨記在心間, 誓與仇人不共戴天, 其孝心感天動地, 足以令日月變色。

因此, 陳子昂建議在對徐元慶處以極刑之後還應為他舉行盛大的表彰會, 以頌揚他的一片孝心。 陳子昂的建議巧妙地解決了“禮”與“法”的衝突, 在當時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認可。

最後徐元慶這案件, 也就按照陳子昂的建議給了結了。

這是一件很出風頭的事情, 好像面面都討了好(當然, 徐元慶除外), 也都說得過去。

但, 真是這樣嗎?

歷史, 或是說時間總會給人們一個正確的答案。

就好像在後來, 陳子昂他的這個看似無比完美的觀點, 被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給駁得一無是處。

柳宗元認為, 陳子昂邏輯混亂, 大腦不清, 當初, 陳子昂所寫下的那一篇《復仇議》完全是錯誤的。

……

柳宗元說:“徐元慶一案的要點在於徐元慶的父親是否真的有罪?

如果徐元慶的父親有罪, 那麼被縣尉正法就是罪有應得。

既如此, 那麼父親有罪而被誅就是天地正理, 而徐元慶卻執意為父報仇, 謀殺朝廷命官, 這是十惡不赦的大罪, 殺之是應有之義, 又怎能為他舉行盛大的表彰會, 頌揚他的一片孝心。

反之, 如果徐元慶的父親無罪, 那趙師韞就涉嫌草菅人命, 這樣的惡官被徐元慶殺掉也就毫不足惜, 徐元慶的行為在客觀上也就是為國除害。

所以,徐元慶不但不應被殺,而且還應予以表彰。

在這二點中,徐元慶要麼有罪,要麼無罪,二者只能居其一,一個人決不可能像陳子昂所分析的那樣既有罪又無罪。

柳宗元因而斷定,陳子昂的分析看似滴水不漏,實則精神分裂,其本質是核心價值觀念的多元論,逐是他的建議最終也只能擾亂人心,讓人無所依從。

柳宗元為此還專門寫了一篇《駁復仇議》的文章,據說也同樣被作為定論收入在了唐朝的法律文獻內。

寫這一個故事。

是希望能透過故事,或是說歷史,去述說一個永恆不變的真理。

不錯,這世間五彩繽紛,從來都不只是擁有黑與白。

不過這一點,卻從來都不是針對做事。

因為任何一件事情,或是說任何一個決策,其實都包含有正反二面。但,人就只有一個,就好像選擇或是說決策,通常都只能擁有一個。

逐是不可能說,二面都能讓你握到的,而你也只能選擇其中一面,若是貪心,想要二面都擁有,那往往只會雞飛蛋打,什麼都不可能收穫得到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將這一篇文提名為智商越高的人,就越不會兩面討好

因為經歷越多懂得越多的人,就越是懂得,想要真正的得到,就首先得學會如何去付出或是說舍去,末了,才能擁有資格去談收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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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看書

徐元慶的行為在客觀上也就是為國除害。

所以,徐元慶不但不應被殺,而且還應予以表彰。

在這二點中,徐元慶要麼有罪,要麼無罪,二者只能居其一,一個人決不可能像陳子昂所分析的那樣既有罪又無罪。

柳宗元因而斷定,陳子昂的分析看似滴水不漏,實則精神分裂,其本質是核心價值觀念的多元論,逐是他的建議最終也只能擾亂人心,讓人無所依從。

柳宗元為此還專門寫了一篇《駁復仇議》的文章,據說也同樣被作為定論收入在了唐朝的法律文獻內。

寫這一個故事。

是希望能透過故事,或是說歷史,去述說一個永恆不變的真理。

不錯,這世間五彩繽紛,從來都不只是擁有黑與白。

不過這一點,卻從來都不是針對做事。

因為任何一件事情,或是說任何一個決策,其實都包含有正反二面。但,人就只有一個,就好像選擇或是說決策,通常都只能擁有一個。

逐是不可能說,二面都能讓你握到的,而你也只能選擇其中一面,若是貪心,想要二面都擁有,那往往只會雞飛蛋打,什麼都不可能收穫得到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將這一篇文提名為智商越高的人,就越不會兩面討好

因為經歷越多懂得越多的人,就越是懂得,想要真正的得到,就首先得學會如何去付出或是說舍去,末了,才能擁有資格去談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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