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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要求去十幾公里外吃飯 我真的不欠一頓飯吃

網友傾訴:

一男生跟我關係不錯, 我們時不時會一起吃個飯逛逛街, 以前大家都挺好, 約的都是折中的地方, 那樣大家都方便。 可是現在他約我吃飯我都不想去了, 他總約我去他家那邊吃飯, 要知道我和他不在一個區, 我家到他家得十幾公里路, 我坐車或者坐地鐵都得一個小時起步。

不得不說的是他有車而我沒有, 而他不管是我請他吃飯還是他請我吃飯, 現在都是開口就他家那邊。 很多時候下班過去都非常晚了, 到他家那邊都八九點, 然後吃完飯就深更半夜了, 那麼晚我一個女生再打的回來,

車費都得50。 兩個人飯錢倒沒多少, 我來去路費就不少了, 更何況他有車卻總要我去就他方便, 所以現在我很少跟他一起吃飯了。

但是他似乎從沒意識到這一點, 有時候我拒絕他的邀請他會責怪我事多, 覺得我扭捏。 面對這樣, 即便我指出路途遙遠, 他仍然覺得是我的不是, 問題是我非吃這頓飯嗎?

最反感的就是他說“你請我當然按照我的要求來, 這是誠意”, 他請我的說詞是“我請你吃飯當然我選位址”, 以前覺得關係好無所謂, 可是現在總要求我跑那麼遠, 說實話我真不想去。 如果公平起見肯定是要選折中的地方, 老要求我跑那麼遠他怎麼就好意思呢?難道我欠一頓飯吃嗎?真的太以自我為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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