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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通史 史前史(一)

第一編 史前史

(約170萬年前-約西元前21世紀)

原始社會是我國歷史上的第一個社會形態, 它延續的時間很長, 歷史發展的進程相當緩慢。 在原始社會, 人們過著集體勞動、平均分配的無階級、無剝削的原始共產主義生活。

第一章 原始群

原始群是人類最早的社會組織形式, 是原始社會的低級階段。

原始群時期的人類按其體質形態進化的過程, 分為兩個階段:原始群早期階段的人類叫做"猿人",

晚期階段的人類叫做"古人"。 這兩個階段相當於考古學上的舊石器時代早期和中期。

第一節 猿人時期

一、我國發現的猿人化石及其意義

我國境內的猿人化石和舊石器時代早期文化遺存極其豐富, 遍佈南北各地。

元謀猿人:1965年發現於雲南省元謀縣上那蚌村。 為兩枚上中門齒化石, 可能屬於男性青年。 共存的還有三件打制石器、炭屑和燒骨。 經測定據今約170萬年, 是我國境內迄今發現的最早的猿人化石。

藍田猿人:1963-1964年發現于陝西省藍田縣的公王嶺和陳家窩。 新發現化石為頭蓋骨一具, 上頜骨、下頜骨各一具, 還有10餘枚牙齒。 共存的還有打制石器。 經測定距今約65-80萬年。

北京猿人:1927年首次發現於北京房山縣周口店的龍骨山洞穴裡。 經過長時間的有計劃的系統發掘, 先後發現了比較完整的頭蓋骨6具, 還有一些頭骨殘片以及股骨、脛骨、下頜骨、牙齒等, 屬於40個以上的男女老幼不同的個性。 還發現10萬多件打制石器和石片、90多種哺乳動物化石, 還有木炭、灰燼、燒骨等用火的痕跡。

經測定距今約70萬年。

此外, 在山西、河南、貴州、湖北、遼寧等地, 都發現了屬於猿人時期的舊石器時代早期文化遺物。

豐富的猿人化石及其舊石器時代早期文化遺存表明, 我國是人類的發源地之一, 並為馬克思主義關於"勞動創造了人本身"的偉大真理提供了科學依據。 比如, 北京猿人身體各部分的發展是不平衡的, 四肢的發展比較進步, 但頭部卻相對落後。 在四肢中, 手的演化最快。 北京猿人體質形態發展不平衡的現象, 證明了恩格斯所說"勞動創造了人"是一偉大真理, 勞動在從猿到人的演變過程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二、猿人時期的經濟生活和社會組織

採集植物果實、挖掘植物根塊是猿人維持生活的主要手段;狩獵也是當時人們重的生活來源。

打制石器是猿人的主要生產工具。

北京猿人的洞穴中保留有成堆的灰燼, 說明當時人類不僅在使用天然火, 而且能有意識對火進行控制使用。 火的使用, 是人類歷史發展中的一件大事, 是人類在征服自然進程中所取得的偉大成果。

猿人時期的婚姻形態還處於雜交狀態,與這種婚姻關係相適應,當時的社會組織形式是原始群。這樣的群體是以血緣為紐帶組成的,比較鬆散。

第二節 古人時期

一、我國發現的古人化石

"古人"生存的時間,距今約一、二十萬年。我國境內發現的古人化石分佈地域更廣,內涵也更豐富,華北、長江流域、西南、華南等地區都發現了古人化石或遺址。

馬壩人:1958年發現於廣東省曲江縣馬壩鄉的一個洞穴中,所發現的化石為一具不完整的頭骨和一些動物化石,其年代比北京猿人要晚。

長陽人:1956年發現于湖北長陽縣趙家堰的洞穴中,所發現的化石為一上頜骨的一部分和三枚牙齒,其年代晚于馬壩人。

丁村人:1954年在山西省襄汾縣丁村附近發現,所發現的化石為屬於同一個體的兩枚門齒和一枚臼齒,其年代又晚于長陽人。

大荔人:1978年發現於陝西省大荔縣,為完整的人類頭骨化石。

此外,在山西陽高許家窯、貴州桐梓、遼寧喀左鴿子洞等處也發現了古人化石或遺跡。

古人的體質形態比猿人進步,但和現代人相比還有原始性。

二、古人時期的經濟生活和社會組織

古人時期人們的經濟生活來源仍然是採集和狩獵兩大部門,使用的工具仍主要是打制石器。這一時期可能已經掌握了人工取火的技術。

古人時期的婚姻關係,已擺脫了原始的雜交狀態,進入群婚的早期階段,婚姻只能在同輩之間進行,父母和子女間不得婚配。由這樣的婚煙關係結合成的社會組織叫做"血緣家庭"。

第三節 有關原始群的傳說

在我國古代文獻中,記載了許多有關原始群時期人類的社會組織形式,婚姻和親族關係以及經濟生活等情況的神話與傳說。如《呂氏春秋·恃君覽》記載:"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禮記·禮運》記載:"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 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韓非子·五蠹》中還有"構木為巢,以避群害"和"鑽燧取火,以化腥臊"等記載。

這些古文獻的成書時間雖晚,但其中的有些傳說由來已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原始群時期的某些社會面貌,對我們瞭解原始群時期的社會狀況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猿人時期的婚姻形態還處於雜交狀態,與這種婚姻關係相適應,當時的社會組織形式是原始群。這樣的群體是以血緣為紐帶組成的,比較鬆散。

第二節 古人時期

一、我國發現的古人化石

"古人"生存的時間,距今約一、二十萬年。我國境內發現的古人化石分佈地域更廣,內涵也更豐富,華北、長江流域、西南、華南等地區都發現了古人化石或遺址。

馬壩人:1958年發現於廣東省曲江縣馬壩鄉的一個洞穴中,所發現的化石為一具不完整的頭骨和一些動物化石,其年代比北京猿人要晚。

長陽人:1956年發現于湖北長陽縣趙家堰的洞穴中,所發現的化石為一上頜骨的一部分和三枚牙齒,其年代晚于馬壩人。

丁村人:1954年在山西省襄汾縣丁村附近發現,所發現的化石為屬於同一個體的兩枚門齒和一枚臼齒,其年代又晚于長陽人。

大荔人:1978年發現於陝西省大荔縣,為完整的人類頭骨化石。

此外,在山西陽高許家窯、貴州桐梓、遼寧喀左鴿子洞等處也發現了古人化石或遺跡。

古人的體質形態比猿人進步,但和現代人相比還有原始性。

二、古人時期的經濟生活和社會組織

古人時期人們的經濟生活來源仍然是採集和狩獵兩大部門,使用的工具仍主要是打制石器。這一時期可能已經掌握了人工取火的技術。

古人時期的婚姻關係,已擺脫了原始的雜交狀態,進入群婚的早期階段,婚姻只能在同輩之間進行,父母和子女間不得婚配。由這樣的婚煙關係結合成的社會組織叫做"血緣家庭"。

第三節 有關原始群的傳說

在我國古代文獻中,記載了許多有關原始群時期人類的社會組織形式,婚姻和親族關係以及經濟生活等情況的神話與傳說。如《呂氏春秋·恃君覽》記載:"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禮記·禮運》記載:"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 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韓非子·五蠹》中還有"構木為巢,以避群害"和"鑽燧取火,以化腥臊"等記載。

這些古文獻的成書時間雖晚,但其中的有些傳說由來已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原始群時期的某些社會面貌,對我們瞭解原始群時期的社會狀況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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