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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呂不韋的私生子還是大秦正統:秦始皇的身世之謎

《史記.呂不韋列傳》記載, 當年, 呂不韋與邯鄲幾個會跳舞的絕色美女一起同居, 知道其中一個好懷孕了。 這天, 當時還是為秦國做人質的子楚到呂不韋住的地方喝酒, 見到了那個已經懷孕的美女, 很喜歡, 於是起身向呂不韋敬酒, 提出要呂不韋把這個美女送給他。

呂開始很生氣, 可是轉念一想, 我的生意沒了錢也沒了, 所有的賭注都押在這個子楚身比了, 將來就只有靠他發達了。 於是,就把這個美女獻給了子楚。 這個美女掩蓋自己懷孕的事情, 一直到了足月生產,生下兒子秦始皇。 美女也被子楚立為夫人。

根據上述文字的記載,秦始皇的親生父親就應該是呂不韋了。

這樣一來, 誰是秦始皇的親生父親便有了兩個說法。 一曰秦莊王子楚, 根據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一曰秦相呂不韋,根據是《史記呂不韋列傳》。

治學之人講究嚴謹, 究竟誰是秦始皇的親生父親,要經過嚴密的考證。 老百姓喜歡刺激, 秦始皇私生於呂不韋有戲。 由於這種事情大多是說不清道不明, 所以,後人都願意相信有戲劇性的結果。

在中國, 誰是孩子的父親非常重要, 這關係到祖宗香火, 傳宗接代, 以及男人的尊嚴。 如果這個孩子是國王, 那問題就更大了, 不僅是祖宗香火, 還關係到天下是誰的江山社稷的大問題。

就個人而言, 要想一句話把一個人罵倒罵絕了, 令其說不清道不明, 有口難辯, 兩個字:野種, 既否定了其父母的道德人格, 又抹殺了其出生存活的合理性, 而且永世不得翻身。

就江山社稷來說, 如果秦始皇是呂不韋的私生子, 秦始皇姓呂不姓趙, 等於是秦亡國在先, 齊楚燕韓趙魏六國滅亡在後。

···

關於秦始皇是呂不韋私生子的史料記載, 最早始於司馬遷的《史記》, 也就是我們在前面引述的《呂不韋列傳》的文字, 司馬遷此說依據為何? 至今沒有史料佐證。

《史記》之後,北宋司馬光編纂《資治通鑒》,在記載秦始皇身世時,將司馬遷《史記,呂不韋列傳》有關內容,一字不改原文照抄。由於《史記》和《資治通鑒》是兩部影響最為久遠的歷史著作,因此,秦始皇是呂不韋私生子的說法,就在許多篤信歷史文字的人心裡深信不疑了。

然而,私生子之說其實漏洞百出,難以自圓其說。

七條理由否定私生子理由

1、《戰國策》未載

現存最早記錄品不書行蹤的歷史文獻是《戰國策》。《戰國策》成書早於《史記》,同時又偏好這類私生子的奇聞鐵事,但是,《戰國策》沒有記載此事,也沒有一絲可以引起聯想的暗示。

2、當事人不敢承認,更不敢洩露

呂不韋和善於舞蹈的美女同居,致使此女懷孕,然後又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她送給了子楚,以至於後來立為夫人,貴為皇后。常理,這種事情當事人是不會到處去說的,更何況被戴綠帽子的是太子,後來又成了秦王,豈不是找死。

如果當事人不說,這種事情又怎麼可能被外人知道,最後還被幾百年以後的漢代史官記錄在案,豈不荒唐?

明朝人湯聘尹在其著作《史稗》中議論此事時說:子楚娶婦人,滿月後生了兒子,怎麼就知道結婚時就懷有身孕? 就算是有孕,呂不韋怎麼敢洩露給別人?如果這樣又有誰會知道?

王世貞在其《讀書後辨》沖就此事做了三個假設:一是呂不韋編造了這個說法告訴秦始皇,讓他知道自己是他親生父親,以此長保畜貴;二是呂不韋的門客為呂不韋後來的遭遇鳴不平,故意編造這個謊言來罵秦始皇;三是六國的貴族痛恨秦始皇滅六國統一天下,編造這個謊言,以此說明秦國先于六國而亡。如果不是這樣,呂不敢說,太后也不敢說,那麼,正常懷孕期滿生下的孩子,怎麼能知道他不是贏姓骨肉?

從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王世貞是否定秦始皇姓呂的,但是有學者卻引用他的第一個假設:“呂不韋編造了這個說法”來反駁他。呂不韋不是編造了這個說法,而是確有此事。呂為長保富貴,把自己是其生父的秘密告訴秦始皇,因此留下話把兒。

·

我的結論是:呂不敢編造了這個說法,即使確有此事,呂不韋也不敢張揚。為什麼?

第一,歷來帝王之家無親情,歷史上為爭奪王位,父子相弑的事情,不勝枚舉。呂不韋想通過骨肉親情而長保畜貴,不免太幼稚了。

第二,呂不韋曾有與子楚逃離趙國,拋棄秦始皇母子于危難之中的情節,秦始皇因此在趙國受盡苦難因此而痛恨趙國。如果知道呂不韋是其親生父親而如此絕情,豈不對其更加痛恨。

第三,秦始皇打懂事起就從周圍人的言談舉止中知道,自己是強大秦國的公子,後來又成太子直到即位稱王,名正言順,順理成章。現在,突然有自己的臣子告訴自己,你不姓贏,你得以繼承王位是弄虛作假,結果會怎麼樣? 而這個臣子還說他就是你的親爹,還沒有任何憑據,結果又會怎麼樣?

毫無疑問,不但不能長保畜貴,立刻就會被斬首滅族。

所以,王世貞的第一個假設是不能成立的。不過王世貞的結論是對的:呂不敢說,太后也不敢說,而婚後滿月出生的孩子,怎麼能說他不是秦莊王的兒子?

·

3、史料明確記載,“至大期時,生子政。

女子從受孕到確認懷孕,至少要兩個月的時間。也就是說,如果呂不邦已經確認該女子懷孕,然後把她送給子楚,那麼,七個多月之後該女子就要分娩。這樣,當事人子楚無論如何不會不起疑心,無論如何也不會在以後的日子裡和呂不韋親密相處。

更何況,如果子楚大婚後七個月生子政,文字記載就應該是:早產生子政。而不應該記作“至大期時,生子政。

·

4、子楚登基,呂不韋已無價值,隱忍綠帽子不合情理

有人做出這樣的假設:子楚依靠呂不韋的幫助,得以貴為太子,繼而登基為王。所以即使子楚知道秦始皇為呂不之子,但因為需要呂不韋的説明,所以只好隱忍。

此說亦不能成立。如果說子楚在趙國做人質的時候,需要呂不韋的説明,隱忍下被戴綠帽子的恥辱,尚可以說得通。但是,自從二人逃回秦國,子楚是龍回大海,虎山林。而呂不韋此時已身無分文,利用價值已經不大,子楚斷無再忍之道理。

還有一件事更可以作為旁證:子楚登基成為秦莊王之後,東周國君聯合諸侯討伐秦國,這時候,秦莊王子楚不是派能征慣戰,又十分可靠的三世老臣蒙驁去討伐東周君,而是給呂不韋以兵權,讓呂不韋帶領大軍去征討。試想,如果秦莊王子楚和呂不專之間有奪妻異子,被戴綠帽子的深仇大恨,子楚豈敢予呂不韋兵權? 不怕不韋就此反了,乘其剛剛登基立足未穩,自立為王?

·

5、如果秦始皇在世時就有私生子傳言,當躲不過焚書

如果當事人雙方,子楚、呂不韋心知肚明,知道沒有此事,子楚夫人與子楚完婚後,十月懷胎,足月生子。這等流言,是當時有人不滿子楚通過過繼給華陽夫人為養子,從而得立為太子,最後繼位登基,因此編派出謠言四處散佈,後又被當時的文人墨客記錄下來。如果是這樣,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曾經焚書坑術士,這等不實之詞的典籍野史,也應該被焚燒殆盡,豈能留下這千古的醜聞?

·

6、《呂不韋列傳》記載自相矛盾《使記-呂不韋列傳》這段文字記載,與同文後面的記載自相矛盾。

這裡記載,“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注意一個“諸”字,呂不韋和些漂亮的,會跳舞的女子同居,從文字上看,有點包娼鬼混的味道。

可是後面又寫道:“子楚夫人,趙豪家女也。”就是說,這個漂亮善舞的女子,不是等閒之輩,是趙國豪門的千金。這種人家的女子,嫁給秦國王子,一定會明媒正娶,不可能沒有一點規矩。兒子出世,也會有一定的排場。如果七個月生子,當有記錄。

·

7、私生子說與楚考烈王事雷同,極似抄襲

秦始皇私生子的傳說,令人驚訝地與他同時代的一位諸侯王的故事雷同。

差不多就在秦始皇出生的同時,楚國的一個小孩也出生了,這個小孩名叫熊悍。有趣的是,這個小孩也是楚國的相國和一個女人的私生子,當知道女子懷孕後,相國春申君也是用瞞天過海的手法把這個女人送給了楚考烈王,,這個小孩後來也繼承了楚國的王位,是為楚幽王。

“私生子”秦始皇和私生子楚幽王竟然同時為諸侯王多年。幸虧楚幽王死得早,於西元前228年駕崩,不然5年後秦始皇消滅楚國,私生子楚幽王就要成為另一個所謂私生子的階下囚了。

歷史真的能如此的巧合嗎?

《史記·呂不韋列傳》關於私生子的故事,同春申君與楚考烈王的故事如出轍,抄襲的痕跡太濃。不同的是,春申君之事,後來鬧得丟了性命,可以採信。而呂不與秦始皇之說,始終神不知鬼不覺,沒有旁證,則不應採信。

《史記》之後,北宋司馬光編纂《資治通鑒》,在記載秦始皇身世時,將司馬遷《史記,呂不韋列傳》有關內容,一字不改原文照抄。由於《史記》和《資治通鑒》是兩部影響最為久遠的歷史著作,因此,秦始皇是呂不韋私生子的說法,就在許多篤信歷史文字的人心裡深信不疑了。

然而,私生子之說其實漏洞百出,難以自圓其說。

七條理由否定私生子理由

1、《戰國策》未載

現存最早記錄品不書行蹤的歷史文獻是《戰國策》。《戰國策》成書早於《史記》,同時又偏好這類私生子的奇聞鐵事,但是,《戰國策》沒有記載此事,也沒有一絲可以引起聯想的暗示。

2、當事人不敢承認,更不敢洩露

呂不韋和善於舞蹈的美女同居,致使此女懷孕,然後又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她送給了子楚,以至於後來立為夫人,貴為皇后。常理,這種事情當事人是不會到處去說的,更何況被戴綠帽子的是太子,後來又成了秦王,豈不是找死。

如果當事人不說,這種事情又怎麼可能被外人知道,最後還被幾百年以後的漢代史官記錄在案,豈不荒唐?

明朝人湯聘尹在其著作《史稗》中議論此事時說:子楚娶婦人,滿月後生了兒子,怎麼就知道結婚時就懷有身孕? 就算是有孕,呂不韋怎麼敢洩露給別人?如果這樣又有誰會知道?

王世貞在其《讀書後辨》沖就此事做了三個假設:一是呂不韋編造了這個說法告訴秦始皇,讓他知道自己是他親生父親,以此長保畜貴;二是呂不韋的門客為呂不韋後來的遭遇鳴不平,故意編造這個謊言來罵秦始皇;三是六國的貴族痛恨秦始皇滅六國統一天下,編造這個謊言,以此說明秦國先于六國而亡。如果不是這樣,呂不敢說,太后也不敢說,那麼,正常懷孕期滿生下的孩子,怎麼能知道他不是贏姓骨肉?

從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王世貞是否定秦始皇姓呂的,但是有學者卻引用他的第一個假設:“呂不韋編造了這個說法”來反駁他。呂不韋不是編造了這個說法,而是確有此事。呂為長保富貴,把自己是其生父的秘密告訴秦始皇,因此留下話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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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結論是:呂不敢編造了這個說法,即使確有此事,呂不韋也不敢張揚。為什麼?

第一,歷來帝王之家無親情,歷史上為爭奪王位,父子相弑的事情,不勝枚舉。呂不韋想通過骨肉親情而長保畜貴,不免太幼稚了。

第二,呂不韋曾有與子楚逃離趙國,拋棄秦始皇母子于危難之中的情節,秦始皇因此在趙國受盡苦難因此而痛恨趙國。如果知道呂不韋是其親生父親而如此絕情,豈不對其更加痛恨。

第三,秦始皇打懂事起就從周圍人的言談舉止中知道,自己是強大秦國的公子,後來又成太子直到即位稱王,名正言順,順理成章。現在,突然有自己的臣子告訴自己,你不姓贏,你得以繼承王位是弄虛作假,結果會怎麼樣? 而這個臣子還說他就是你的親爹,還沒有任何憑據,結果又會怎麼樣?

毫無疑問,不但不能長保畜貴,立刻就會被斬首滅族。

所以,王世貞的第一個假設是不能成立的。不過王世貞的結論是對的:呂不敢說,太后也不敢說,而婚後滿月出生的孩子,怎麼能說他不是秦莊王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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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史料明確記載,“至大期時,生子政。

女子從受孕到確認懷孕,至少要兩個月的時間。也就是說,如果呂不邦已經確認該女子懷孕,然後把她送給子楚,那麼,七個多月之後該女子就要分娩。這樣,當事人子楚無論如何不會不起疑心,無論如何也不會在以後的日子裡和呂不韋親密相處。

更何況,如果子楚大婚後七個月生子政,文字記載就應該是:早產生子政。而不應該記作“至大期時,生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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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楚登基,呂不韋已無價值,隱忍綠帽子不合情理

有人做出這樣的假設:子楚依靠呂不韋的幫助,得以貴為太子,繼而登基為王。所以即使子楚知道秦始皇為呂不之子,但因為需要呂不韋的説明,所以只好隱忍。

此說亦不能成立。如果說子楚在趙國做人質的時候,需要呂不韋的説明,隱忍下被戴綠帽子的恥辱,尚可以說得通。但是,自從二人逃回秦國,子楚是龍回大海,虎山林。而呂不韋此時已身無分文,利用價值已經不大,子楚斷無再忍之道理。

還有一件事更可以作為旁證:子楚登基成為秦莊王之後,東周國君聯合諸侯討伐秦國,這時候,秦莊王子楚不是派能征慣戰,又十分可靠的三世老臣蒙驁去討伐東周君,而是給呂不韋以兵權,讓呂不韋帶領大軍去征討。試想,如果秦莊王子楚和呂不專之間有奪妻異子,被戴綠帽子的深仇大恨,子楚豈敢予呂不韋兵權? 不怕不韋就此反了,乘其剛剛登基立足未穩,自立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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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秦始皇在世時就有私生子傳言,當躲不過焚書

如果當事人雙方,子楚、呂不韋心知肚明,知道沒有此事,子楚夫人與子楚完婚後,十月懷胎,足月生子。這等流言,是當時有人不滿子楚通過過繼給華陽夫人為養子,從而得立為太子,最後繼位登基,因此編派出謠言四處散佈,後又被當時的文人墨客記錄下來。如果是這樣,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曾經焚書坑術士,這等不實之詞的典籍野史,也應該被焚燒殆盡,豈能留下這千古的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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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呂不韋列傳》記載自相矛盾《使記-呂不韋列傳》這段文字記載,與同文後面的記載自相矛盾。

這裡記載,“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注意一個“諸”字,呂不韋和些漂亮的,會跳舞的女子同居,從文字上看,有點包娼鬼混的味道。

可是後面又寫道:“子楚夫人,趙豪家女也。”就是說,這個漂亮善舞的女子,不是等閒之輩,是趙國豪門的千金。這種人家的女子,嫁給秦國王子,一定會明媒正娶,不可能沒有一點規矩。兒子出世,也會有一定的排場。如果七個月生子,當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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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私生子說與楚考烈王事雷同,極似抄襲

秦始皇私生子的傳說,令人驚訝地與他同時代的一位諸侯王的故事雷同。

差不多就在秦始皇出生的同時,楚國的一個小孩也出生了,這個小孩名叫熊悍。有趣的是,這個小孩也是楚國的相國和一個女人的私生子,當知道女子懷孕後,相國春申君也是用瞞天過海的手法把這個女人送給了楚考烈王,,這個小孩後來也繼承了楚國的王位,是為楚幽王。

“私生子”秦始皇和私生子楚幽王竟然同時為諸侯王多年。幸虧楚幽王死得早,於西元前228年駕崩,不然5年後秦始皇消滅楚國,私生子楚幽王就要成為另一個所謂私生子的階下囚了。

歷史真的能如此的巧合嗎?

《史記·呂不韋列傳》關於私生子的故事,同春申君與楚考烈王的故事如出轍,抄襲的痕跡太濃。不同的是,春申君之事,後來鬧得丟了性命,可以採信。而呂不與秦始皇之說,始終神不知鬼不覺,沒有旁證,則不應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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