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城鄉困難群眾溫暖過冬, 今年年初, 我省提高了全省城市困難群眾的取暖救助標準, 並建立了針對農村困難群眾的取暖救助制度。 其中, 城市低保戶、城市特困供養人員取暖救助提高250元/年, 按照1000元/戶/年發放, 農村低保戶、農村特困供養人員取暖救助按800元/戶/年發放。 此次冬季取暖救助政策將惠及全省22萬戶, 58.3萬城鄉困難群眾, 預計發放資金1.6億元。
在省民政廳下發的《關於及時發放困難群眾取暖救助的通知》中, 我省要求各級民政部門高度重視困難群眾取暖救助發放工作, 全面落實取暖救助政策,
截至目前, 西寧市、海東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已完成取暖救助資金的發放工作, 共計為98923戶城鄉困難家庭發放冬季取暖救助8686.78萬元, 其餘未發放地區將於近日全面完成取暖救助的發放工作。
責編:劉海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