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癩蛤蟆敢吃天鵝肉,
他絕對是個榜樣!
一個從湘西走出, 連小學都沒畢業的窮小子---沈從文,
死皮賴臉的追求蘇州名門張家的“三姐”---張兆和,
不過現實中的愛情哪裡是你筆下的唯美小說,
不是YY過後就能抱得美人歸, 贏得人生大滿貫。
一、 癩蛤蟆13號的成功上位
1928年, 對於湘西青年才子沈從文來說具有跨時代的意義。
這一年, 在徐志摩的推薦下, 他登上了中國公學的講壇, 開始了他的教學生涯。
這一年, 他第一次登上講臺, 台下的學生中就坐著清麗脫俗的張兆和。
自那一眼望去, 他便固執地愛上了兆和,
但這個木訥的鄉下男人, 不敢當面表白, 只能靠文字向心儀的少女示愛。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 看過許多次數的雲, 喝過許多種類的酒,
這是沈從文所寫的幾百封情書中的一句話, 這些情書只有一個收件人——張兆和,
然而兆和卻把這些情書的寄件人編為“癩蛤蟆13號”。
這個大齡奇葩剩男瘋狂的求愛, 不息以生命為代價, 著實噁心到也嚇到了張美人。
兆和不知該如何擺脫掉這只該死的青蛙, 她發出了求救信號, 可惜她求錯了人。
胡適時任公學校長, 兆和找到了他, 控訴了沈老師的罪行。
不想校長告訴她:“這也好, 他文章寫得挺好, 你們可以通通信嘛, 你要知道, 沈從文是在頑固地愛著你啊!”
兆和發出了崩潰的呐喊:“我也是頑固地不愛他啊!”
上海中國公學
如換了旁人, 許是退卻了吧, 畢竟天涯何處無芳草。 但沈從文不。
沈從文為兆和寫了四年情書, 一天都沒落下, 期望能用他唯一的才華打動她。
終於, 兆和堅如磐石的內心動搖了。
1933年9月9日, 是沈從文一生最幸福的日子。
歷經千辛, 沈從文終於抱得美人歸, 這位鄉下人如願喝到了甜酒。
二、 信紙上的愛情之花, 怎受得了柴米油鹽的摧殘
他們的結合便是這場愛情萬里長征的勝利終點。
建立在完全不同的成長背景的兩個人, 在短暫的甜蜜後, 就產生了越來越多的矛盾。
出身於湘西鄉下的沈從文愛聽儺戲, 出生於合肥名門的張兆和偏好昆曲;
張兆和熟讀四書五經, 英文流利,通音律、習昆曲、好丹青,
沈從文卻文化程度不高,只上過小學,連標點符號也不會用。
嫁做人婦的張兆和迫于生計,不得不收起自己的的愛好和夢想,
一身藍粗布袍子便是她的日常裝扮,沒有絲毫的奢華,
畢竟她正面對者為三斗米而發愁,不得不當掉首飾來補貼家用的現實。
然而生活的困境卻沒有影響沈從文對收藏古董文物的熱愛,
打腫臉充胖子變賣家當也要買,衣食住行也要好!
對此兆和崩潰道:
“不許你逼我穿高跟鞋燙頭髮了,不許你因怕我把一雙手弄粗糙為理由而不叫我洗衣服做事了,吃的東西無所謂好壞,穿的用的無所謂講究不講究,能夠活下去已是造化。”
沈從文的柔情似水都只落在了筆尖,活在了信裡,
他的愛情是屬於女神的,而又沒有條件供奉起他的女神
現實中張兆和從27歲時,便覺得自己已經老了,生活於她而言褪去了激情。
畢竟,不能靠吃情書過日子,看完了那些美麗的文字之後,還是要買米下鍋的。
在這段共同生活的歲月裡,
因為戰爭,因為貧窮,也因為張兆和的刻意疏離,
沈從文和張兆和一直過著聚少離多的日子。
沈從文無法理解張兆和的無奈,孩子氣的將一切歸咎於他的文筆太好,
“你到底是愛我給你寫的信,還是愛我這個人?”
三、 一個是“三三”,一個是“小三”
一個在北平,一個在昆明的日子裡,
沈從文總懷疑著家中的嬌妻另有他人照顧。
“即或是因為北平有個關心你,你也同情他的人,只因為這種事不來,故意留在北京,我也不嫉妒,不生氣。”
沈從文是有怎樣的胸懷才能做到不嫉妒、不生氣?
只有在自己先一步出軌的時候才能做到!
沈從文懷疑張兆和有婚外戀的時候,自己卻早已有了…
他動心的那個人叫高青子,
一個喜歡寫小說的文藝女青年,
對沈從文充滿了崇拜。
于沈從文而言,
張兆和這只美麗的白天鵝味道確實鮮美,
但眼前的這隻身著“綠地小黃花綢子夾衫”的火雞卻更合胃口。
對於這段感情,沈從文也很坦誠:
“我不過是一個血液中鐵質成分太多,精神裡幻想成分太多的男子”
兆和永遠是我心目中的三三,但這並不妨礙我懷裡再抱個小三。
本就不屬於同一物種,又怎會真正欣賞到對方的美?
所以即便吃得上天鵝肉,也還是改不了對火雞這口的愛好!
沈從文把輩子最美的句子送給了張兆和,
但他始終卻都愛不明白他的心上人,愛情還是門當戶對的好。
英文流利,通音律、習昆曲、好丹青,沈從文卻文化程度不高,只上過小學,連標點符號也不會用。
嫁做人婦的張兆和迫于生計,不得不收起自己的的愛好和夢想,
一身藍粗布袍子便是她的日常裝扮,沒有絲毫的奢華,
畢竟她正面對者為三斗米而發愁,不得不當掉首飾來補貼家用的現實。
然而生活的困境卻沒有影響沈從文對收藏古董文物的熱愛,
打腫臉充胖子變賣家當也要買,衣食住行也要好!
對此兆和崩潰道:
“不許你逼我穿高跟鞋燙頭髮了,不許你因怕我把一雙手弄粗糙為理由而不叫我洗衣服做事了,吃的東西無所謂好壞,穿的用的無所謂講究不講究,能夠活下去已是造化。”
沈從文的柔情似水都只落在了筆尖,活在了信裡,
他的愛情是屬於女神的,而又沒有條件供奉起他的女神
現實中張兆和從27歲時,便覺得自己已經老了,生活於她而言褪去了激情。
畢竟,不能靠吃情書過日子,看完了那些美麗的文字之後,還是要買米下鍋的。
在這段共同生活的歲月裡,
因為戰爭,因為貧窮,也因為張兆和的刻意疏離,
沈從文和張兆和一直過著聚少離多的日子。
沈從文無法理解張兆和的無奈,孩子氣的將一切歸咎於他的文筆太好,
“你到底是愛我給你寫的信,還是愛我這個人?”
三、 一個是“三三”,一個是“小三”
一個在北平,一個在昆明的日子裡,
沈從文總懷疑著家中的嬌妻另有他人照顧。
“即或是因為北平有個關心你,你也同情他的人,只因為這種事不來,故意留在北京,我也不嫉妒,不生氣。”
沈從文是有怎樣的胸懷才能做到不嫉妒、不生氣?
只有在自己先一步出軌的時候才能做到!
沈從文懷疑張兆和有婚外戀的時候,自己卻早已有了…
他動心的那個人叫高青子,
一個喜歡寫小說的文藝女青年,
對沈從文充滿了崇拜。
于沈從文而言,
張兆和這只美麗的白天鵝味道確實鮮美,
但眼前的這隻身著“綠地小黃花綢子夾衫”的火雞卻更合胃口。
對於這段感情,沈從文也很坦誠:
“我不過是一個血液中鐵質成分太多,精神裡幻想成分太多的男子”
兆和永遠是我心目中的三三,但這並不妨礙我懷裡再抱個小三。
本就不屬於同一物種,又怎會真正欣賞到對方的美?
所以即便吃得上天鵝肉,也還是改不了對火雞這口的愛好!
沈從文把輩子最美的句子送給了張兆和,
但他始終卻都愛不明白他的心上人,愛情還是門當戶對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