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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萬!付全款卻提不了車,店方回應讓車主淚崩!

買車對很多人來說是一件大事, 畢竟這不是一筆小支出, 在各方面都得小心、細心, 免得被騙。

昨天小編發了一條《"零首付"買車, 提車第二天車就沒了!還要還數萬貸款?套路太深!》(點擊標題即可閱讀)的推文, 今天又遇到了一件套路更深的事……

江蘇南京的何先生就遇到了買車被騙的情況, 其在支付了全款後提不了車, 到4S店一問, 才發現涉事銷售員已經離職了。

消費者投訴:買車花出去73.5萬元, 卻連車影都沒見到

在今年7月份, 南京市民何先生在南京萬幫賓士4S店簽訂了一份購車協議, 在支付了全款後, 銷售員告知7月25日過來提車。 到了7月25號, 何先生過去提車時卻被告知他訂的車已經被別人提走了, 需要到8月18號才能提車。

到了8月18日何先生再去提車的時候, 銷售員告知何先生, 讓其交6萬塊給他, 說是要交給公司, 然後給何先生的車子上牌, 等上好牌就可以提車了。 然而何先生交了6萬塊後, 在18日下午左等又等都等不到銷售員的提車電話, 隨後何先生再一次來到了4S店, 才發現涉事的銷售員已經離職了。

4s店回應:涉事銷售員已經離職, 店家也是受害者

花了這麼多錢, 怎麼會提不到車?這是難以想像的事情。 何先生一直在找4S店, 但是他發現周某已經離職。 而店方表示, 只收到了最初交的一萬元, 其他的錢, 並沒有作為何先生的購車款進入4S店財務。

隨後何先生拿出了與涉事銷售員簽訂的合同, 但4S店的客服經理張經理則表示, 何先生與銷售員簽訂的合同中, 只有一份是和銷售部簽訂的, 另外幾分合同他們見都沒見過, 而且另外幾分合同上蓋的是4S店的公章, 而正常的銷售合同應該用的是銷售合同專用章。

據店方稱, 其實周某已經在7月份從公司離職, 記者詢問萬幫賓士4S店客服張經理, 對方沒有說出具體離職的時間。

而之所以沒有讓周某來接這單生意, 據該4S店銷售經理稱, 那是因為周某當時就在停職待查階段。

“他手腳不乾淨, 已經被我們發現了。 ”而且還有一點, 其他幾份協議, 有一份銷售合同和那份賠償協議, 使用的是公司“公章”, 而不是第一份真實合同上的合同專用章;另外兩份銷售合同, 使用的章字跡模糊不清, 有故意遮擋痕跡。 是不是涉嫌刻制假章?公司方面稱已經報警, “章肯定不是真的。 ”

因此,現在何先生找4S店要提車,他們覺得很無奈,因為何先生描述的一些過程,他們覺得不太可能,包括在周某離職後的八九月份,何先生稱還和周某在店內簽訂協定,甚至周某還穿著工作制服、佩戴工作牌,“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疑點:刷4S店POS機付款如何解釋?店方稱是代別人支付

記者撥打周某手機,已無法接通。在何先生朋友提供的一段錄音中,據稱是周某本人在通話中稱,他希望事情不要鬧大,他的確是拿購車款去補自己的窟窿,不想因小失大,承擔刑事責任,他會在最短時間處理此事。

4S店表示,將賓士GLE320改為GLE400,價格還低,是不可能的,後續合同漏洞大。“賓士GLE400售價90多萬,怎麼可能60多萬賣掉?”

如果是周某設計的騙局,為何能騙到何先生呢?記者發現,25萬元現金,何先生稱是在4S店會客室等處交給周某的,周某自稱拿去交給了財務。但何先生在4S店刷卡兩筆共47.5萬,用的是4S店的POS機,是公司帳號,又如何解釋?4S店表示,刷卡有何先生簽字確認,是幫另外一名購車人代付車款的。他們有證據,會提供給警方。也許周某之前跟何先生認識,可能有些情況要進一步核實。對此何先生表示,自己是要買車的,所有協議都在4S店簽訂,希望警方調監控證實。至於刷卡變成代別人付款,他不認識那個被代付的人,至今4S店方面連對方名字都沒告知。

警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將被追逃

據江寧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一名副所長介紹,此事警方早已介入,並組織了多次調解,可是雙方分歧太大,是不可能調解了。警方決定對此事立案,周某涉嫌合同詐騙,將被追逃。

在立案之後,警方表示,如果何先生認為4S店對其損失有責任,那麼可以向法院提交相應的證據,立即進行起訴。也可以等到此案有了眉目之後,再進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網友評論

看來以後買車還是要慎重選擇的好啊,馬虎不得,一下子就沒了75萬啊……

有網友評論稱:發生此事,車主不用緊張,報案正確。這個銷售員存在敲詐和欺騙行為,而且金額巨大,警方有能力抓回來的,只是要花點時間而已。也有評論說:買車的客戶為啥不去交財務?交全款財務最起碼要開財務收據。

最後小編想說,銷售離職 ,這個也太扯了。交錢不應該交給財務麼!怎麼會給某個人呢?

反正購物必須擦亮眼睛,不能輕信熟人代繳之類的話。

大傢伙看完有什麼想說的呢?趕快在下方留言區說說你的看法吧~

因此,現在何先生找4S店要提車,他們覺得很無奈,因為何先生描述的一些過程,他們覺得不太可能,包括在周某離職後的八九月份,何先生稱還和周某在店內簽訂協定,甚至周某還穿著工作制服、佩戴工作牌,“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疑點:刷4S店POS機付款如何解釋?店方稱是代別人支付

記者撥打周某手機,已無法接通。在何先生朋友提供的一段錄音中,據稱是周某本人在通話中稱,他希望事情不要鬧大,他的確是拿購車款去補自己的窟窿,不想因小失大,承擔刑事責任,他會在最短時間處理此事。

4S店表示,將賓士GLE320改為GLE400,價格還低,是不可能的,後續合同漏洞大。“賓士GLE400售價90多萬,怎麼可能60多萬賣掉?”

如果是周某設計的騙局,為何能騙到何先生呢?記者發現,25萬元現金,何先生稱是在4S店會客室等處交給周某的,周某自稱拿去交給了財務。但何先生在4S店刷卡兩筆共47.5萬,用的是4S店的POS機,是公司帳號,又如何解釋?4S店表示,刷卡有何先生簽字確認,是幫另外一名購車人代付車款的。他們有證據,會提供給警方。也許周某之前跟何先生認識,可能有些情況要進一步核實。對此何先生表示,自己是要買車的,所有協議都在4S店簽訂,希望警方調監控證實。至於刷卡變成代別人付款,他不認識那個被代付的人,至今4S店方面連對方名字都沒告知。

警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將被追逃

據江寧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一名副所長介紹,此事警方早已介入,並組織了多次調解,可是雙方分歧太大,是不可能調解了。警方決定對此事立案,周某涉嫌合同詐騙,將被追逃。

在立案之後,警方表示,如果何先生認為4S店對其損失有責任,那麼可以向法院提交相應的證據,立即進行起訴。也可以等到此案有了眉目之後,再進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網友評論

看來以後買車還是要慎重選擇的好啊,馬虎不得,一下子就沒了75萬啊……

有網友評論稱:發生此事,車主不用緊張,報案正確。這個銷售員存在敲詐和欺騙行為,而且金額巨大,警方有能力抓回來的,只是要花點時間而已。也有評論說:買車的客戶為啥不去交財務?交全款財務最起碼要開財務收據。

最後小編想說,銷售離職 ,這個也太扯了。交錢不應該交給財務麼!怎麼會給某個人呢?

反正購物必須擦亮眼睛,不能輕信熟人代繳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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