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 大清王朝被迫與英、法、美 、俄等國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天津條約》。 簽約之日, 雙方約定十年後為修約之年。
眼見得又到了十年之約的日子, 清廷上下不由緊張起來:朝野上下對10年前英法藉口修約發動的第二次鴉片戰爭還心有餘悸, 究竟派何人去完成續約的事情?清政府不得不慎重其事。 尤其令人頭疼的是“近來中國之虛實, 外國無不洞悉;外國之情偽,中國則一概茫然。 ”萬一選錯了人, “貽羞域外”事小, 耽誤了國家大事豈不糟糕?
天津條約
就在所有人頭痛不已時候,
一個叫蒲安臣的美國人到總理衙門毛遂自薦,
表示願意為大清國效犬馬之勞。
恭親王奕頓時如獲至寶,
上奏兩宮太后,
“請派蒲安臣權充辦理中外交涉事務大臣”。
清政府實在是無使可派, 眼見得修約的日期一天天臨近, 只好死馬當活馬醫了。
只是清政府也不傻, 擔心蒲安臣擅權、吃裡爬外,
蒲安臣
於是, 近代中國外交史上吊詭的一幕出現了——一個美國人擔任了中國第一任外交大臣,
蒲安臣, 1820年出生於美國紐約州波士頓市, 22歲時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深造, 畢業後在波士頓當律師。 1855年, 蒲安臣當選美國眾議院議員, 後來為了幫助林肯選舉, 毅然辭去了議員職位。 林肯任總統後, 蒲安臣成了第一任美國駐華公使。
蒲安臣在中國認真執行美國國務卿西華德提出的對華合作政策, 説明組織和部署由美國人指揮的洋槍隊, 積極協助清王朝鎮壓太平天國起義, 並經常應要求出面替清政府與其他列強進行外交斡旋, 每每替清政府爭取利益。
大清外交使團成員合影
蒲安臣的所作所為,深得清政府依賴,
恭親王奕更是稱其“處事和平,
能知中外大體”。
所以,
當蒲安臣才流露出願為大清效勞的意思,
奕當真是喜出望外。
畢竟任用一個美國人為大清國外交大臣太過唐突, 為了消除英法等國的“疑慮”, 清廷索性又委派英國人柏卓安、法國人德善為蒲安臣的助理。 同時, 頒發給蒲安臣木質漢、洋合璧關防大印一顆,
一番緊鑼密鼓的安排之後, 清政府終於向西方派出了有史以來第一個正式外交使團。
大清國旗
1868年2月25日,
使團一行乘坐“格斯達哥裡”號輪船,
由上海港出發啟航,
開始了歐美之行。
蒲安臣也知道此行責任重大,
思慮再三將此行的第一站選在了美國。
當使團一行人行程近半,蒲安臣這才意識到自己的疏忽,船隻上居然沒有按照國際慣例插國旗。蒲安臣乾脆越俎代庖,親自設計了黃底鑲藍邊、長三尺、寬兩尺、中繪一龍的大清國旗。千萬不要小瞧這面旗幟,當象徵中國的龍旗在歐美世界飄揚時,它意味著中國第一次以主權國家的面目出現在了國際社會之中。
1868年4月初,蒲安臣使團一行抵達三藩市。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在歡迎宴會上,稱蒲安臣是“最年輕的一個政府(美
國)的兒子和最古老的一個政府(中國)的代表”。蒲安臣在答謝詞中也興奮地表示,他的出使意味著中國已經步入和平與進步的途徑。
大清外交欽差大臣蒲安臣
蒲安臣一行人抵達華盛頓後,在白宮受到了美國總統詹森的接見,鄭重其事地遞交了國書。
在美國,蒲安臣代表大清外交官發表了熱情洋溢的演說,向美國民眾說明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我希望中國的自治能夠得到保持,我期望它的獨立能夠得到保證,我期望它能夠得到平等的待遇,從而使它能夠得到與所有國家同等的權利……
此後,蒲安臣代表清政府與美國政府簽訂了《中美續增條約》(史稱《蒲安臣條約》)。條約規定:“大清國與大美國切念人民互相來往,或遊歷,或貿易,或久居,得以自由,方有利益。”尤其是第七條規定,中國學生到美國留學時,美國“需照相待最惠國人民”對待。這一條看似無足輕重,卻為後來自批中國幼童赴美留學打下了堅定的法律基礎。可謂功莫大焉!
說公道話的梁啟超
悲催的是,蒲安臣為清政府爭取到的條約,平等不平等不敢妄評,但被後世史學家稱為賣國條約。
當時梁啟超是如此評價的——“彼條約實為最自由最平等之條約也!”
一個外國人賣了大清的國,想想也是醉了!
當使團一行人行程近半,蒲安臣這才意識到自己的疏忽,船隻上居然沒有按照國際慣例插國旗。蒲安臣乾脆越俎代庖,親自設計了黃底鑲藍邊、長三尺、寬兩尺、中繪一龍的大清國旗。千萬不要小瞧這面旗幟,當象徵中國的龍旗在歐美世界飄揚時,它意味著中國第一次以主權國家的面目出現在了國際社會之中。1868年4月初,蒲安臣使團一行抵達三藩市。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在歡迎宴會上,稱蒲安臣是“最年輕的一個政府(美
國)的兒子和最古老的一個政府(中國)的代表”。蒲安臣在答謝詞中也興奮地表示,他的出使意味著中國已經步入和平與進步的途徑。
大清外交欽差大臣蒲安臣
蒲安臣一行人抵達華盛頓後,在白宮受到了美國總統詹森的接見,鄭重其事地遞交了國書。
在美國,蒲安臣代表大清外交官發表了熱情洋溢的演說,向美國民眾說明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我希望中國的自治能夠得到保持,我期望它的獨立能夠得到保證,我期望它能夠得到平等的待遇,從而使它能夠得到與所有國家同等的權利……
此後,蒲安臣代表清政府與美國政府簽訂了《中美續增條約》(史稱《蒲安臣條約》)。條約規定:“大清國與大美國切念人民互相來往,或遊歷,或貿易,或久居,得以自由,方有利益。”尤其是第七條規定,中國學生到美國留學時,美國“需照相待最惠國人民”對待。這一條看似無足輕重,卻為後來自批中國幼童赴美留學打下了堅定的法律基礎。可謂功莫大焉!
說公道話的梁啟超
悲催的是,蒲安臣為清政府爭取到的條約,平等不平等不敢妄評,但被後世史學家稱為賣國條約。
當時梁啟超是如此評價的——“彼條約實為最自由最平等之條約也!”
一個外國人賣了大清的國,想想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