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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須知:10月網上申報系統將升級,遇到這些問題怎麼辦?

1.最近聽說網上申報系統升級了, 升級後可以自動取數, 我們怎麼使用不了呢?

答:本次網上申報系統的功能升級與完善, 是針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

小規模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企業還是需要自行手工填列。

2.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一)、《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有些資料都自己生成了, 我可以直接保存嗎?

答:自2017年10月份申報期起, 網上申報系統將根據納稅人使用編碼情況, 自動歸集並生成《增值稅納稅人申報表附列資料(一)》前4列, 《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第2至27欄次, 《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專案與欄次“列和前4列資料, 其中, 《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自動歸集的資料可手工修改。 後續, 網上申報系統也將對其他表格自動生成的資料增加手工修改的許可權。 對已使用“編碼”自動生成申報表資料的表格,

納稅人填報時, 請根據網報系統對集成資料所做的提示, 進行核對, 準確申報。

3.我們是只有稅控票的企業, 為什麼資料沒有自動歸集, 還是要自己填列?

答:如果您的企業在開票時有以下情況, 為保證歸集資料的準確性, 申報資料不取值, 請企業自行填寫。 同時, 對未規範使用編碼進行開票的行為, 應及時進行改正。 具體情況如下:

1).開具發票未添加“編碼”;

2).在編碼添加介面上選擇的“稅率”與發票開具介面上的“稅率”不符;

3).添加“編碼”或者“稅收分類編碼”所對應的名稱, 和發票介面或發票銷貨清單中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不匹配。

4.附表一第1、2列專票有自動取數, 第3、4列其他發票沒有自動取數, 需要自己手工填寫,

這樣正常嗎?

答: 申報系統對申報資料進行取值時, 分別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包括電子發票)進行取數。 如果企業在開票的時候, 專票有完全按照“編碼”進行開具, 需自行手工填寫的情況, 企業自行填寫未取數的部分即可。

5.9月30日開具的發票, 沒有累加到附表一自動歸集的資料裡, 怎麼辦?

答:上述情況, 有可能是因為9月30日的發票為離線開具, 而申報時, 企業未曾登錄開票系統, 未進行抄稅。 所以, 系統取數時, 無法正常提取到9月30日的資料。 這種情況下, 企業應先刪除附表一, 登錄開票系統進行抄稅後, 再重新進入網上申報系統進行取數, 即可歸集到完整的資料資訊。

6.我們是免抵退的企業, 資料會自動歸集到免抵退的欄次嗎?

答:如果是適用免抵退政策, 並已辦理了退(免)稅備案手續的出口企業, 系統自動將開具的免稅的銷售額歸集到附表一第16、17欄;若企業除免抵退銷售額外, 還有其他免稅專案, 可手工將部分免抵退的銷售額修改至第18、19欄次。

7.附表二的第二欄與《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第一欄的資料, 稅額一致, 但金額不一樣, 差了幾分錢, 怎麼辦?

答:因附表二第一欄的金額、稅額是直接從底賬系統直接取數, 而《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僅取數稅額, 金額欄是由稅額倒擠出來的, 所以有可能出現問題中稅額一致, 而金額會有細微差額的情況, 企業核對資料, 稅額一致即可保存。 (版權歸廈門國稅微宣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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