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過一段和奢侈品的愛恨情仇。
我人生中第一件奢侈品是一款CHANEL的包, 老公攢下自己的工資, 去國外出差時, 為我帶回。
我愛不釋手,
這件事情的後遺症是:我把一切歸結為自己平時不愛買貴, 所以被人瞧不起。 我甚至在當時寫下這樣的話:你什麼都嫌貴, 別人就嫌你便宜。
但時至今日, 我忽然明白:當年之所以會被嘲, 不是因為我什麼都嫌貴, 而是當時的我, 太在乎所謂的物質, 動輒以價格高低來衡量周身事物的好壞, 所以看起來一副沒有見過世面的樣子。
可我身邊那些見過世面的女子, 是怎麼對待奢侈品的呢。
同行美亞說:LV皮糙肉厚, 最適合遮風擋雨。
艾小羊亦說:東西買了就是用的, 別買你用不起的東西。
在她們眼裡, 沒什麼奢侈品, 管他LV還是香奈兒, 也只不過和手頭的杯子一樣, 都是要用的。
而當年那個買了個香奈兒就自以為了不起的我, 是用奢侈品來炫耀的。 一來二去間, 其實早就被人看穿了底氣。
也許每個女孩, 都曾經有過一段像我那樣稚嫩的歲月:怕被人看不起, 所以用物質為自己加持。
但後來, 燈紅酒綠浸泡過, 浮世繁華領略過, 大家又都會慢慢轉變。
前幾天我去逛名品店, 看到LV店裡上了新款, 還是和從前一樣精緻, 但不知為何, 竟然沒有了從前那種渴望:等著吧, 老娘早晚把你帶回家。
心裡想的是:不過是一個包包而已, 買得起那就買, 實在買不起, 坦蕩蕩承認此刻它不屬於我就好。 實在沒必要為了一個包而犧牲頗多。
買回來捨不得背, 放在櫃子裡細細收藏, 又或者像樊勝美那樣, 孤芳自賞地拿出來聞一聞, 滿足自己那種“我也是背得起奢侈品”的虛榮心, 真的沒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