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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斷案2萬起,甩福爾摩斯十條街,狄仁傑真的那麼厲害嗎?

歷史上, 經常把狄仁傑稱做“中國的福爾摩斯”, 實則不然, 狄仁傑出生於西元630年, 福爾摩斯則是1854年出生, 狄仁傑比他大了1200多歲, 沒准福爾摩斯很多斷案經驗還來自狄仁傑呢。

說狄仁傑是神探, 主要來源於兩部文學作品, 一部是清代的《狄公案》, 另一部是荷蘭漢學家高羅佩《大唐狄公案》。 有史籍中記載, 狄仁傑當大理寺丞時, 一年斷案17800起, 這是什麼概念呢?就是說一年365天不休息, 平均每天要斷案49起。

有人說了, 這怎麼可能呢?

其實狄仁傑與福爾摩斯斷案是不同的, 福爾摩斯每個案子都要去現場勘察, 然後找出線索;而狄仁傑是司法官員, 不用出現場, 只需根據人證和物證進行斷案就可以了, 也就是說他的大部分工作是複審, 加上唐朝時候的案子也沒那麼複雜, 說每天審49個卷宗還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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