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
經常把狄仁傑稱做“中國的福爾摩斯”,
實則不然,
狄仁傑出生於西元630年,
福爾摩斯則是1854年出生,
狄仁傑比他大了1200多歲,
沒准福爾摩斯很多斷案經驗還來自狄仁傑呢。
說狄仁傑是神探, 主要來源於兩部文學作品, 一部是清代的《狄公案》, 另一部是荷蘭漢學家高羅佩《大唐狄公案》。 有史籍中記載, 狄仁傑當大理寺丞時, 一年斷案17800起, 這是什麼概念呢?就是說一年365天不休息, 平均每天要斷案49起。
有人說了, 這怎麼可能呢?
其實狄仁傑與福爾摩斯斷案是不同的,
福爾摩斯每個案子都要去現場勘察,
然後找出線索;而狄仁傑是司法官員,
不用出現場,
只需根據人證和物證進行斷案就可以了,
也就是說他的大部分工作是複審,
加上唐朝時候的案子也沒那麼複雜,
說每天審49個卷宗還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