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張某(中)
蔡甸一男青年愛上一位元網路“美女”, 短短幾個月內共向其轉帳、發紅包達201次, 共計12萬元。 最後,
微信上找到“女朋友”
今年5月底, 家住蔡甸的小王(男, 21歲)跑到蔡甸派出所報警, 說自己交往三個月的“女朋友”聯繫不上, 懷疑自己被騙了。
民警調查發現, 小王今年2月初通過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了一名昵稱為“初晴”的網友, 並對其產生好感, “初晴”稱自己離家出走, 身上沒有錢, 隨後小王就發了200元的紅包給“初晴”。 當小王約“初晴”在漢陽歸元寺見面時, “初晴”拒絕了, 並稱自己是騙他的, 自己的微信頭像是好友“林娜”的, 為彌補對小王的欺騙, 決定將“林娜”介紹給他。 隨後, 小王和“林娜”互加了微信好友並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
民警初步判斷此可能為一起詐騙案件, 並告知小王不要再轉帳給“林娜”。
“癡情男”越陷越深
6月初, “林娜”又和小王取得聯繫, 仍是找各種藉口向小王借錢, 癡心的小王忘了民警的警示, 通過微信紅包、支付寶、銀行卡轉帳的形式將錢打給“林娜”, 少則一兩百, 多則一兩千, 有時候一天會給“林娜”轉帳七八次。 小王多次要求見面, 而“林娜”則以沒時間、身體不舒服、課程多等理由推託。
此時, 小王已向“林娜”轉帳、發紅包達201次, 共計12萬元。
“美女”實為離異男
9月初, 小王又到蔡甸派出所報案, 通過小王的描述, 蔡甸派出所立即組織民警調查。 通過對支付寶和銀行卡身份資訊的核查, 民警很快確定嫌疑物件, 原來與小王網戀7個月之久的“林娜”竟是34歲的離異男子張某, “初晴”也是一名30多歲的男子(已於2月底患病去世)。 在民警準備對張某實施抓捕時, 張某似乎警覺小王已報警, 便開始頻繁變換手機號和居住地點。
10月12日上午, 蔡甸警方發現嫌疑人張某駕駛的一輛黑色福特車在漢南出入過, 經過進一步排查,
張某稱, 2月初其好友張某某以“初晴”的網名加了一名男子並騙取200元錢, 張某某感覺這人好騙就介紹給張某, 張某則以“林娜”的網名前後共詐騙小王12萬元。 最後張某覺得小王太癡情, 實在騙不下去了, 乾脆承認自己是騙子。
目前, 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記者萬勤 通訊員高雷 方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