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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王安石變法沒有成功,與司馬光的明爭暗鬥還是另有原因?

何謂“三冗”?北宋宋祁在上疏中說:“天下有定官, 官無限員, 一冗也;

天下廂軍不任戰而耗衣食, 二冗也;

僧道多而無數, 三冗也。

也有人認為,

三冗指冗兵、冗官、冗費。 不管怎麼說, 冗官、冗兵、冗僧道, 自然就產生冗費。 “三冗”問題已成為北宋初期最嚴重的社會問題, 這也是歷代封建王朝所沒有的。

財政上, 軍隊開支吃掉財政支出的七八成, 但是部隊戰鬥力不如人意, 是為冗兵;

行政上, 通過恩蔭得官的數量越來越大, 這其中包括功臣之後和宗室, 是為冗官;

地方上, 因為北方國防壓力巨大, 而當地財政(尤其是西北)不足以應付軍事開支, 不得不從他處抽調, 那個時代又不是現在, 物流的代價是很大的, 錢糧運輸本身就會產生很大一筆開銷, 是為冗費。

這些問題怎麼解決?根子上就是因為西北邊患, 所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西夏完蛋就行了。

可是西夏不是撮爾小國,

國中帶甲百萬沒有, 三十萬大軍那也是能拉出來的, 不是一句話就能滅的掉的。 宋神宗年輕時就有志於西夏, 奈何理想很豐滿, 現實很骨感。 國家財政困窘, 軍隊戰力拙計, 要想完成目標很是需要一些努力。

於是就有了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本質也是政治交易的產物。

概括起來就是:

宋神宗給予王安石足夠的權力(以內降指揮開啟變法, 變法過程中清洗了禦史台)和意識形態解釋權(一道德, 以王安石主張的新學為國學改革科舉), 王安石以此推行一系列財政政策來創造財政盈餘, 並以此為籌碼拉攏官僚階級(給公務員加薪)並改組軍隊(宋代是募兵制, 改組軍隊不發福利你等著兵變吧), 繼而推行對西北的擴張戰略(橫山攻略和熙河攻略)。

王安石變法為什麼失敗?

考慮到王安石的新法有一部分(例如軍事、科舉、財政)長期被宋政府沿用至南宋, 所以所謂的“失敗”應該是指宋神宗死後舊黨回歸中樞, 第一次中斷變法。 而這一事件的起因, 本質也是宋神宗在臨終托孤時沒有選擇新黨而選擇司馬光。

那麼為什麼宋神宗會在臨終時拋棄變法呢?其實還是交易。

前面提到, 王安石去相位後, 長期盤踞相位的是王珪, 宰執中存在很高比例的“天子党”, 這在皇帝身體健康的時候當然是利好, 畢竟會迎合上意的人用的順手。 但在天子病危以後, “天子党”在政治大事件中沒有主見的缺點就暴露無遺。 宋神宗的兒子當時還遠沒有達到能親政的能力和年齡, 高太后性格上其實也頗為強勢, 加上自己還有個(尤其是舊党中)名聲不錯的親弟弟, 真搞出什麼兄終弟及的事也不是不可能。

在這個時候,保證自己親兒子順利即位並親政才是首要目標,其他的都能湊合。這個時候我們做個簡單的推演:

1、維持現有中樞陣容不變。

這是最糟的方案,等宋神宗一蹬腿,傾向舊党的高太后一定會啟用舊黨,而善於迎合上意的宰執團隊很可能選擇默認,自己人亡政息不說,如果自己的老媽隨著這樣的政治佈局而野心膨脹,難保不會出什麼意外。

2、招新黨元老托孤。

這個選擇一樣不合適,結果是激化後黨和相黨的對立。縱使高太后不做呂後,誰能保證王安石們不做周勃?而且,宋神宗自己也因為殺宗室惹了一身騷,宋太宗和趙德昭的舊事不遠,雖然新黨能保著自己的兒子親政(畢竟神宗不只一個兒子),但是心懷不滿的舊党必然會選擇依附在高太后和小皇帝他二叔身邊。哲宗畢竟是晚輩,鬧出不愉快來在孝道上是很吃虧的。不說阿齊那和塞思黑,鄭莊公的舊事孔夫子也沒有給好話。

3、招舊党元老托孤。

這個選擇看起來天馬行空,但是並非不合理。舊党多自詡君子,君子又多標榜忠孝為先。我給你托孤重臣這個大蛋糕,你們看著辦吧。再謀逆把我兒子弄死了,你們一世英明也別要了。我也沒別的要求,保著我兒子親政就行。你們那幾塊料我還不清楚?抱殘守缺可以,衝鋒陷陣就歇歇吧,新黨早晚能捲土重來。

於是最終結果,宋神宗臨終托孤時拋棄了自己一貫的政治抱負,由舊黨執政換取自己兒子的順利即位。

然後又是一波“改國是、迎新法”的政治交易。不得不說,神宗生了個好兒子,這波不虧。

其實變法觸動了大地主大官僚階級的利益,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司馬光曾經多次上書皇帝取消新法。有效的募役法也被廢除。

同時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關鍵時刻發生了動搖,宋神宗死後司馬光出任宰相,徹底廢除新法,連很有成從各項經濟上改革內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規模甚大,其中理財方面最為重要,受到時人抨擊。平情而論,王安石變法遭到失敗,也不能完全推到守舊派反對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檢討。下列可就四方面論之:

(一) 變法事先缺乏宣傳,導致在變法的過程中無法吸引到優秀的人才。在變法的反對陣營中,有一大批的知名人物,而其中的精英部分,在經過足夠的宣傳說服後應該是可以被吸收進變法陣營中的。

(二) 政策執行不力─—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實行,與理想相去懸絕。如果貧困民戶自願請貸官錢,尚有可說,但實際上是地方官強迫農民五家互保後在逐家派定數目,稱為散青苗,地方官為了保障秋後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物件是中上之家而非貧下之戶,蓋怕貧下戶無力償還,這還談什麼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這數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負擔的。政策執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沒有合適的人才推行新法。

(三) 剛愎自用─—王安石性剛,與神宗議論國事,有所抗辯,聲色俱厲,神宗每為之改容聽納。創行變法之初,司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過,自信太厚,安石覆書抗議,深不以為然,二人本是極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從此畫地絕交。例如,蘇軾本來是擁護新法的最好人選,但蘇軾的很多正確的意見也未能被王安石採納。

慶曆新政失敗以後,宋朝嚴重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並未緩和,積貧積弱的局面仍在向前發展,統治集團感到危機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聲在一度沉寂之後,很快又高漲起來,終於掀起一次更大的變法活動。 失敗的最根本原因:新法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問題,他只是一場地主階級內部針對北宋統治危機的制度改良,沒有根本觸及核心,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封建社會的矛盾。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趙頊即位。神宗立志革新,他向元老重臣富弼等人徵詢富國強兵和制勝遼與西夏之策,他們規勸神宗,在20年內不要提及用兵二字。宋神宗從此不再倚靠這班元老重臣。熙甯元年(1068年)四月,召“負天下大名三十餘年”的王安石入京,用為參知政事,要倚靠他來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當時王安石已成為眾望所歸的人物,士大夫們大都以為只要王安石登臺執政,太平可立致,生民鹹被其澤。

為了推動變法,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建立一個指導變法的新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後條例司廢,變法事宜由戶部司農寺主持),並與呂惠卿、曾布等人一道草擬新法,各路設提舉常平官,督促州縣推行新法。由此在中國歷史上影響深遠的王安石變法,便大張旗鼓地開展起來。從熙寧二年到熙寧九年(1076年)的8年內,圍繞富國強兵這一目標,陸續實行了均輸、青苗、農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稅、將兵、保甲、保馬等新法。

各項新法或多或少地觸犯了中上級官員、皇室、豪強和高利貸者的利益。因此,在每一項新法的推行過程當中,遂無例外地都遭受到他們的阻撓和反對。到宋神宗逝世之後,哲宗繼位,高太后垂簾聽政,以司馬光為首的守舊派掌握了政權,此前的新法便在元祐初期全被廢罷。史稱元祐更化。

變法失敗後四十一年,靖康之變,北宋滅亡(1127)。

在這個時候,保證自己親兒子順利即位並親政才是首要目標,其他的都能湊合。這個時候我們做個簡單的推演:

1、維持現有中樞陣容不變。

這是最糟的方案,等宋神宗一蹬腿,傾向舊党的高太后一定會啟用舊黨,而善於迎合上意的宰執團隊很可能選擇默認,自己人亡政息不說,如果自己的老媽隨著這樣的政治佈局而野心膨脹,難保不會出什麼意外。

2、招新黨元老托孤。

這個選擇一樣不合適,結果是激化後黨和相黨的對立。縱使高太后不做呂後,誰能保證王安石們不做周勃?而且,宋神宗自己也因為殺宗室惹了一身騷,宋太宗和趙德昭的舊事不遠,雖然新黨能保著自己的兒子親政(畢竟神宗不只一個兒子),但是心懷不滿的舊党必然會選擇依附在高太后和小皇帝他二叔身邊。哲宗畢竟是晚輩,鬧出不愉快來在孝道上是很吃虧的。不說阿齊那和塞思黑,鄭莊公的舊事孔夫子也沒有給好話。

3、招舊党元老托孤。

這個選擇看起來天馬行空,但是並非不合理。舊党多自詡君子,君子又多標榜忠孝為先。我給你托孤重臣這個大蛋糕,你們看著辦吧。再謀逆把我兒子弄死了,你們一世英明也別要了。我也沒別的要求,保著我兒子親政就行。你們那幾塊料我還不清楚?抱殘守缺可以,衝鋒陷陣就歇歇吧,新黨早晚能捲土重來。

於是最終結果,宋神宗臨終托孤時拋棄了自己一貫的政治抱負,由舊黨執政換取自己兒子的順利即位。

然後又是一波“改國是、迎新法”的政治交易。不得不說,神宗生了個好兒子,這波不虧。

其實變法觸動了大地主大官僚階級的利益,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司馬光曾經多次上書皇帝取消新法。有效的募役法也被廢除。

同時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關鍵時刻發生了動搖,宋神宗死後司馬光出任宰相,徹底廢除新法,連很有成從各項經濟上改革內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規模甚大,其中理財方面最為重要,受到時人抨擊。平情而論,王安石變法遭到失敗,也不能完全推到守舊派反對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檢討。下列可就四方面論之:

(一) 變法事先缺乏宣傳,導致在變法的過程中無法吸引到優秀的人才。在變法的反對陣營中,有一大批的知名人物,而其中的精英部分,在經過足夠的宣傳說服後應該是可以被吸收進變法陣營中的。

(二) 政策執行不力─—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實行,與理想相去懸絕。如果貧困民戶自願請貸官錢,尚有可說,但實際上是地方官強迫農民五家互保後在逐家派定數目,稱為散青苗,地方官為了保障秋後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物件是中上之家而非貧下之戶,蓋怕貧下戶無力償還,這還談什麼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這數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負擔的。政策執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沒有合適的人才推行新法。

(三) 剛愎自用─—王安石性剛,與神宗議論國事,有所抗辯,聲色俱厲,神宗每為之改容聽納。創行變法之初,司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過,自信太厚,安石覆書抗議,深不以為然,二人本是極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從此畫地絕交。例如,蘇軾本來是擁護新法的最好人選,但蘇軾的很多正確的意見也未能被王安石採納。

慶曆新政失敗以後,宋朝嚴重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並未緩和,積貧積弱的局面仍在向前發展,統治集團感到危機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聲在一度沉寂之後,很快又高漲起來,終於掀起一次更大的變法活動。 失敗的最根本原因:新法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問題,他只是一場地主階級內部針對北宋統治危機的制度改良,沒有根本觸及核心,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封建社會的矛盾。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趙頊即位。神宗立志革新,他向元老重臣富弼等人徵詢富國強兵和制勝遼與西夏之策,他們規勸神宗,在20年內不要提及用兵二字。宋神宗從此不再倚靠這班元老重臣。熙甯元年(1068年)四月,召“負天下大名三十餘年”的王安石入京,用為參知政事,要倚靠他來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當時王安石已成為眾望所歸的人物,士大夫們大都以為只要王安石登臺執政,太平可立致,生民鹹被其澤。

為了推動變法,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建立一個指導變法的新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後條例司廢,變法事宜由戶部司農寺主持),並與呂惠卿、曾布等人一道草擬新法,各路設提舉常平官,督促州縣推行新法。由此在中國歷史上影響深遠的王安石變法,便大張旗鼓地開展起來。從熙寧二年到熙寧九年(1076年)的8年內,圍繞富國強兵這一目標,陸續實行了均輸、青苗、農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稅、將兵、保甲、保馬等新法。

各項新法或多或少地觸犯了中上級官員、皇室、豪強和高利貸者的利益。因此,在每一項新法的推行過程當中,遂無例外地都遭受到他們的阻撓和反對。到宋神宗逝世之後,哲宗繼位,高太后垂簾聽政,以司馬光為首的守舊派掌握了政權,此前的新法便在元祐初期全被廢罷。史稱元祐更化。

變法失敗後四十一年,靖康之變,北宋滅亡(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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