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三條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 罰款20-200元對於這條規定大家不知道怎麼看
▲對於有些特殊情況, 這種事情也不是不可能發生
當然這是極少數的判斷失誤;可能有些小夥伴不知道是如何判斷“禮讓”還是“未禮讓” 今天小編就來總結了下是否禮讓是怎麼判定的
看完的小夥伴們, 是否知道了判定斑馬線前是否禮讓行人的標準?
其實小編想說的是:這條規定的制定更多的是避免了事故率, 並且在實施以後, 出現了許多機動車禮讓行人後行人“致敬”機動車的情況, 這樣不是很好嗎?
其實要知道的是:人性在規則之下, 往往是更加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