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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已終結的執行法官又找到執行財產

“張局長, 等周法官出差回來了你一定要幫我交給他, 這是我感謝他的一片心意!”10月13日, 在鄭州市中原區法院執行局, 申請人彭大姐將一面寫著“依法辦案, 執行神速, 廉潔奉公, 真誠為民”的錦旗交到執行局局長張宏宇手上, 一再叮囑要轉交給周建軍法官。

2014年8月, 被執行人劉某向申請人彭大姐借款20萬元, 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 約定利率和期限。 隨後, 雙方對借款合同進行了公證。 半年後, 到了還款日期, 劉某卻找理由一拖再拖, 拒絕還錢。

2015年3月, 彭大姐拿著公證文書到中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

法院經多方查詢, 被執行人劉某名下暫無財產可供執行。 在申請人彭大姐同意後, 法院依法終結本次執行。

今年8月份, 承辦法官周建軍告訴彭大姐一個好消息, 法院查到被執行人名下有一套房產, 按照法律程式, 可對房產進行拍賣, 她現在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彭大姐擱在心裡的石頭總算落了一半, 趕忙到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1個月後, 彭大姐再次接到周法官的電話——房子已經順利拍賣, 她可以來辦手續領執行款了。 9月25日, 彭大姐拿到了熱乎乎的執行款, 心裡的大石頭終於落地。 至此, 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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