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局長, 等周法官出差回來了你一定要幫我交給他, 這是我感謝他的一片心意!”10月13日, 在鄭州市中原區法院執行局, 申請人彭大姐將一面寫著“依法辦案, 執行神速, 廉潔奉公, 真誠為民”的錦旗交到執行局局長張宏宇手上, 一再叮囑要轉交給周建軍法官。
2014年8月, 被執行人劉某向申請人彭大姐借款20萬元, 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 約定利率和期限。 隨後, 雙方對借款合同進行了公證。 半年後, 到了還款日期, 劉某卻找理由一拖再拖, 拒絕還錢。
2015年3月, 彭大姐拿著公證文書到中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
今年8月份, 承辦法官周建軍告訴彭大姐一個好消息, 法院查到被執行人名下有一套房產, 按照法律程式, 可對房產進行拍賣, 她現在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彭大姐擱在心裡的石頭總算落了一半, 趕忙到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1個月後, 彭大姐再次接到周法官的電話——房子已經順利拍賣, 她可以來辦手續領執行款了。 9月25日, 彭大姐拿到了熱乎乎的執行款, 心裡的大石頭終於落地。 至此, 案件得以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