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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13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小心化妝品中的“美麗陷阱”!

監督抽檢

經陝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藥品品質檢驗研究院等檢驗, 標示為姿人(上海)化妝品有限公司、上海共新化妝品有限公司和廣州元美盛化妝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代理(生產)的13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

涉及的標示代理(生產)企業、不合格產品為:

姿人(上海)化妝品有限公司代理的奢華煥新臻白日用防曬霜(進口國韓國);

上海共新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致臻顏隔離防曬乳;

廣州元美盛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古藍朵嬌顏防曬精華乳霜;

廣州市蓮娜姬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麗時清透隔離防曬乳;

廣州尚慧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麗雅堂美白防曬乳;

廣州市添康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好臉面防曬隔離霜;

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安米娜清麗防曬淨白乳;

廣州市品姿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品姿防曬霜;

廣州市勝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名蔻防曬乳霜(水漾清透);

廣東添樂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哆啦A夢美白防曬露;

廣州天翼化妝品有限公司(委託方:深圳市漢妝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的漢妝水感清透防曬乳液;

廣州莊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玫瑰補水美白防曬修復套裝;

珠海姍拉娜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SNOOPY防曬露。

其中, 經對標示代理(生產)企業的現場核查, 標示上海共新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致臻顏隔離防曬乳、廣州市蓮娜姬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麗時清透隔離防曬乳、廣州市品姿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品姿防曬霜、廣州市勝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名蔻防曬乳霜(水漾清透)、廣州天翼化妝品有限公司(委託方:深圳市漢妝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的漢妝水感清透防曬乳液為涉嫌假冒產品。

處置情況

上述產品的代理(生產)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上海市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對相關企業進行核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所有化妝品經營企業對上述產品一律停止銷售;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代理(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 立案調查, 依法嚴肅處理, 並及時公開相關資訊;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產品, 責令相關代理(生產)企業限期改正後可繼續上市銷售;對涉嫌假冒的產品, 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管道, 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妝品行為,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由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7年10月30日前將查處情況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為避免有潛在風險的防曬劑帶來的危害,我國《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規定了27種准許使用的防曬劑成分,嚴格限制防曬劑最大使用濃度,並規定防曬化妝品必須全部標注所含防曬劑成分,以便消費者根據自身體質選擇,保證健康。

由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7年10月30日前將查處情況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為避免有潛在風險的防曬劑帶來的危害,我國《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規定了27種准許使用的防曬劑成分,嚴格限制防曬劑最大使用濃度,並規定防曬化妝品必須全部標注所含防曬劑成分,以便消費者根據自身體質選擇,保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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