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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市)六地法院共簽司法協作協議

近日, 河北省興隆縣法院、三河市法院、遵化市法院、玉田縣法院和北京市平谷區法院、天津市薊州區法院, 在天津市薊州區法院簽署《三省(市)六地法院司法協作協議》, 旨在進一步強化六地法院之間司法互助合作, 全力服務和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

《三省(市)六地法院司法協作協議》共四章十五條, 分為總則、組織機構及運行、司法協作事項和附則。 其中, 主要內容從制定“六項機制”入手, 規範了司法協作事項。 一是建立委託合作機制。 六地法院之間任何法院需要其他法院在文書送達、調查取證等事項給予協助,

以及巡迴審判需安排開庭地點、場所的, 受委託法院要積極予以協助辦理。 二是建立重大事項和疑難案件會商通報機制。 對於重大涉法涉訴事件及時通報, 形成合力, 共同化解。 對於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審理, 視情況進行會商, 加強法律適用規範性檔資源分享, 統一裁判尺度。 三是建立執行聯動協作機制。 六地法院在執行委託、執行協調、執行協助等方面加強配合, 以有效遏制跨區域轉移財產、規避執行行為。 四是建立司法協同調研機制。 六地法院要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的司法需求, 提前預判, 早做研究, 及時妥善應對。 五是建立資訊化合作機制。 探索六地法院資訊化建設平臺共建、資訊互通, 實現跨區域立案、遠端開庭、遠端視頻接訪、統一視頻培訓,
切實增強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能力、水準和實效。 六是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針對六地協同發展中可能產生的各類糾紛, 加強預測、預警和應對準備。 對已經產生的糾紛, 要充分利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仲裁等糾紛解決機制, 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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