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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曾讚頌的變態美感:三寸金蓮,女人的腳掌完全被折斷

要說中國歷史上最為殘忍的風俗莫過於裹腳了。 沒有裹過腳的人沒有辦法體會那種痛苦, 而建立在這種痛苦之上的是古代男人變態的審美。

那麼這種審美從什麼時候開始跑偏呢?在宋以前, 中國女子是不裹腳的。 宋之前的女子都是比較自由的, 特別是唐代, 那是女性特別張揚的時代, 女子甚至可以穿的像男子一樣, 騎上馬, 去球場打馬球。

裹腳風俗開始於北宋, 在南宋開始興起。 宋代文人極度追求那種“蓮步輕移”的美感, 以至於後來逐漸跑偏, 慢慢開始轉向追求因“裹腳”所帶來的這種變態美感。

甚至宋代的大文豪蘇軾也曾寫詞讚美纏足所帶來的美感:塗香莫惜蓮承步, 長愁羅襪淩波去;只見舞回風, 都無行處蹤。 偷立宮樣穩, 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 須從掌上看。

婦女纏足之風在明代進入興盛時期。 這點我們也可以在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找到蹤影。 作者在描寫潘金蓮時, 就曾描寫潘金蓮那雙“尖尖的一雙小腳兒”對西門慶產生了莫大的吸引力。 此時, 三寸金蓮已經轉化為某種特殊的“性器官”, 當時的男人對它的追捧常樂此不疲。

裹腳發展到此時, 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 而且還要弓彎, 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三寸或許我們沒有什麼概念, 三寸換算成釐米大概是10釐米, 而正常女性的腳大概有20多釐米。 因為大量的女性要從孩童時代就開始裹腳, 到了成年後, 這些女性的腳掌已經完全被折斷, 行動也受到限制。

清朝時, 政府曾下令廢除纏腳這種風俗,

但是陋習根深蒂固, 百姓並不為之所動。 纏足之風仍然不減。 一直到民國時, 仍然有大量的農村婦女纏足。 直到新中國後, 裹腳這種陋習才真正從中國消除。

畸形的審美常常伴隨著人們對自己肉體的摧殘。 在今天這樣一個文明開放的社會中,

我們的審美應該也是多元, 健康的。 不要千篇一律的審美觀, 要找到屬於自己的獨特魅力。 反觀今天的社會, 我們難道不存在古代那種殘忍的“變美”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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