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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地方海事處 全面落實“十九大”期間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為切實做好黨的“十九大”期間安保維穩工作, 確保“十九大”期間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防止發生水上交通事故, 保證廣大人民群眾水上出行安全,

維護社會穩定, 集安市地方海事處採取有效措施, 全面落實“十九大”期間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 強化安全責任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十九大”期間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組織機構, 明確分工, 落實責任, 科學調度, 隨時做好應對水上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準備。 同時, 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 把“十九大”期間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當做維護穩定的首要工作, 切實抓好落實。 認真研究近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特點, 查找薄弱環節, 切實落實安全監管工作, 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檢查、事後有總結。

二是精心組織, 周密部署安全監管工作

“十九大”前組織開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生產大檢查,

加強對旅遊船、渡船的安全檢查, 重點檢查船舶和渡口運營人安全管理秩序, 船舶登記證書和檢驗證書的配備情況, 船舶安全航行技術狀況, 船員持證、適任、值班和應急部署情況, 航道、航路上漁具等其它礙航物的設置情況。 同時, 督促水運企業加強港口、碼頭、船舶和浮動設施的安全管理, 加強對船員和其他水上交通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方案和預案措施等。 督促鄉鎮、村落實船舶安全管理責任制, 抓好渡船、農民自用船的安全管理。

三是強化監督, 維護水上通航秩序

在重點水域和渡口, 派專人進行現場監管, 現場監管人員督促水運企業加強對乘客安全知識的宣傳, 維護好上下船的秩序,

從源頭上杜絕超員超載行為。 安排海巡船艇對重點水域實施巡航檢查, 及時制止和打擊超速航行、酒後駕駛、野蠻駕駛等違法行為, 充分發揮海巡船的巡航作用, 維護好水上通航秩序。 如遇大風、濃霧、能見度不良等惡劣天氣條件, 及時發佈航行通(警)告, 禁止船舶開航。 堅決制止漁船、農民自用船從事違法經營性運輸活動。

四是加強值班、積極預防, 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加強“十九大”期間的值班工作, 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帶班制度, 安排好值班人員, 做好值班記錄, 設置和公佈值班專用電話, 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保證24小時手機開機, 確保資訊暢通。 同時, 部署應急工作需要的車輛、船艇、救生、消防設備和通信工具, 保證設備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集安市地方海事處 韓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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