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黨的“十九大”期間安保維穩工作, 確保“十九大”期間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防止發生水上交通事故, 保證廣大人民群眾水上出行安全,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 強化安全責任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十九大”期間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組織機構, 明確分工, 落實責任, 科學調度, 隨時做好應對水上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準備。 同時, 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 把“十九大”期間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當做維護穩定的首要工作, 切實抓好落實。 認真研究近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特點, 查找薄弱環節, 切實落實安全監管工作, 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檢查、事後有總結。
二是精心組織, 周密部署安全監管工作
“十九大”前組織開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是強化監督, 維護水上通航秩序
在重點水域和渡口, 派專人進行現場監管, 現場監管人員督促水運企業加強對乘客安全知識的宣傳, 維護好上下船的秩序,
四是加強值班、積極預防, 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加強“十九大”期間的值班工作, 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帶班制度, 安排好值班人員, 做好值班記錄, 設置和公佈值班專用電話, 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保證24小時手機開機, 確保資訊暢通。 同時, 部署應急工作需要的車輛、船艇、救生、消防設備和通信工具, 保證設備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集安市地方海事處 韓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