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 | 話基層(zczc100)
基層公務員加班已經是常態。
我的分管領導每次開例會, 都會不厭其煩的跟我們強調, 最近工作很忙, 大家做好加班加點的準備。
當看見有的公務員整天抱怨坐在辦公室無所事事, 迷失了方向, 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意義在哪裡, 感覺公務員荒廢了自己, 我怎麼覺的那麼矯情。 忍不住想問一句, 貴單位在哪裡, 還要人不?對於這種人, 我分析你在哪裡都應該是一個“閒人”, 公務員的崗位有差別, 分工有不同, 但是每個人都要自己的職責所系, 你確定自己已經把工作完成好了嗎, 確定自己的“兩學一做”筆記本都寫滿了嗎?
休息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
《公務員法》第七十六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 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 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
有些領導為了自己的“政績”, 經常要求公務員全體加班、全員上崗、週末不休息。 公務員作為國家公職人員就這樣任由某些領導驅使, 成為了他們的私人下屬。 這些領導對待下屬從來不講法律常識, 也沒有一點人文關懷, 眼睛永遠向上看, 對下頤指氣使, 對上低三下四, 沒有人格, 只看官格。
而作為基層公務員, 一個經常加班的基層公務員, 我真的特別想說兩句。
第一, 我有一家老小, 他們等著我去照顧, 微薄的薪水不能滿足經濟上的給予, 但是如果生活上還不能照顧, 我的家庭責任如何履行。
第二, 我就是一個最低級的公務員, 如果努力付出, 能給我什麼回報, 哪怕一句鼓勵我也值了, 可是很多時候只是無休止的推倒重來, 和領導不滿意的批評。
第三, 我也有朋友, 我也想有個假期出去走一走, 轉一轉, 可是就這我都不能保證, 有多少次和朋友說好了一起出去玩, 臨到時間, 因為加班計畫泡湯, 友誼的小船翻了又翻, 所以現在朋友問我有沒有時間,
我一直認為, 年輕人吃點苦不算什麼, 為了工作付出也是理所當然。 可是, 再想想我們加班的理由和內容, 我感到辛酸, 我們如此這般的折騰, 可能辛苦完成的工作沒有絲毫的實質性意義。 而有的公務員, 為了表現自己多麼勤勞, 上班的時候不幹事, 下班的時候打雞血, 就好像在攀比誰的加班時間長, 多麼可笑。
我們要提倡工作的高效率, 8小時之內, 我們的工作完全足夠。 現在企業都不鼓勵加班, 公務員卻還存在加班才是王道的不科學導向, 只能是浪費資源和人力, 加班也是有成本的。 而且, 你看那些經常加班的人, 肯定身體狀態不好, 大肚子、脫髮、厚眼鏡, 整天給人一種睡不醒的感覺,
苦熬幾年, 這些加班的人終於被領導賞識, 得到了提拔, 我們應該為這些人感到高興, 但更多的人會感到悲哀, 因為這些人曾經的加班經歷對他們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所以等他們成為領導, 有能力讓別人加班的時候, 他們絲毫不會放過這個機會, 他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因為他們就是從加班當中過來的, 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對於有些工作, 加班無可厚非, 而且也是我們的職責所在, 但是, 對於無休止和沒有意義的加班, 我始終不爽。 加班君對我說:“我就喜歡看你對我不爽, 又無可奈何的樣子。 ”我一口老血噴出去, 倒在鍵盤上asdcfgvtbujh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