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 遼寧日報記者從省衛計委獲悉, 為解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父母住院護理等方面的問題, 省衛計委、省財政廳決定建立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住院護理保險。 省計劃生育協會為投保人, 由政府招標產生的承保公司與投保人依法依規簽訂保險合同, 提供相應服務, 對省計劃生育協會投保的相關險種予以承保並出具保險單, 提供相應的保險服務, 承擔賠付費用。
據介紹, 參保範圍是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父母。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住院護理保險, 經政府採購中標的保險公司為本專案承保公司,
如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 每次住院費超出7000元(含), 且在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承保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住院診療, 由承保公司按每人每天100元的定額標準和實際住院天數給付護理保險金, 保險期間內每年累計給付日數不超過60天。
被保險人因意外導致殘疾、燒傷的, 按《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行業標準)》評定, 由承保公司賠付, 最高為2萬元;被保險人因意外導致死亡的, 由承保公司賠付2萬元。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的, 承保公司對其在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住院(最長為90天)發生的醫療費,
據介紹, 保險協定每年一簽, 2017年度保險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有效期一年, 以後每個保險期限按此週期滾動確定。 保險賠付費用按月計算, 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