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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中最不受歡迎的5個人,燕青上榜!第一太討厭,太損了!

第五:“浪子”燕青

在後半部分, 作為李逵的襯托, “小乙哥”的出場可真是不少。 他聰明伶俐, 善解人意, 加之一身“IT”造型, 歷來極受女性和青少年讀者的鍾愛。 不過以他在盧家的表現來看, 他的“聰明才智”在遇到陷害和變故面前毫無作為。 上不能取信盧俊義, 下不能防範李固。

而射死董朝薛霸後, 拔下暴露身份的短箭, 撥掉差人的衣服, 毀掉死者容貌, 甚至挖個坑埋掉屍體能花多少功夫?然後再從容逃走, 那是什麼感覺?盧俊義是個草包, 可憐一向自詡聰明的燕青也想不到。 所以說他只有點小聰明, 無甚大見識, 刻薄點講, 不過是個會玩兩下樂器的下人罷了。 論性格、氣質、格局和生活體驗, 怎麼看也不像一個江湖好漢。 或許到官宦人家去當差幫閒, 更適合燕青發展。

第四:吳用

本來是晁蓋的小弟, 但在智取生辰綱這一環節中 錯漏百出, 暴露了晁蓋後只能上山, 後來晁蓋當了老大, 這吳用可謂是一人之下, 但這吳用卻不滿足, 和宋江勾搭上後, 策劃了攻打祝家莊的項目, 老實說, 晁蓋是不願意打的, 於是召集大家開會, 卻不料吳用這個二五仔聯絡了宋江反將了晁蓋一軍, 這不徹底拉下了水, 把大哥坑成這樣,

也就這種黑心讀書人做的出!

這還只開始, 此後, 吳用不斷在梁山施展他的陰損功夫, 指使李逵砍了小衙內, 逼迫美髯公上山, 賺盧俊義上山的時候, 更是差點玩死這個北地英豪。 如果說這些陰損是為了招攬群雄, 那麼此後吳用幹的這件事就是“叔可忍嬸不可忍了”!

第三:“小遮攔”穆春

穆春原是地主, 與哥哥“沒遮攔”穆弘稱霸揭陽鎮, 人稱小沒遮攔, 即“小遮攔”。 宋江剛到江州時, 賞了賣藝的薛永一些銀兩, 穆春得知上來就要打人。 說到底, 就是薛永到了他哥倆的地盤還沒主動交“保護費”。 不過穆春武藝不精,

被薛永教訓了一番, 只得去找哥哥幫自己出這口惡氣。

兄弟二人沒遮攔地追到潯陽江邊, 得知自己追殺的是江湖名人“及時雨”宋江, 即刻拜服。 後來宋江被判死刑, 兄弟倆與其他好漢一同鬧江州, 劫法場救了宋江, 是“白龍廟小聚義”二十九英雄之一。 從此投奔梁山。 征方臘後哥哥死了, 他重新回到揭陽鎮, 從此做了良民度過餘生, 可謂浪子回頭。

第二:“霹靂火”秦明

有一種人,很容易衝動,衝動時因大腦供血不足,喪失理智,會在一瞬間做出出格的事,這種人我們可以稱之為性格暴躁。可世上有很多“自稱”性格暴躁的人,他們對部下,家人,朋友等一切不敢或不願惹他的人,稍不順心,非打即罵,脾氣暴得一瀉千里。可在上級或惹不起的人面前,卻也知道克制,即使嚴重侵犯了他,最多也就私下嘟囔兩句而已。

這種人不能算脾氣暴,只能說是自己嬌慣自己。看看諸如范將軍,李大炮之流的這些所謂大牌球星,就知道現實中這種人確實不少。很不幸,秦明也屬於這種人。宋江等人無恥地殘害其家屬,他連發作都不敢,他的霹靂火都哪兒去了?以他的本領能名列“五虎將”,大概是宋江也感到當年太過分,重在安撫一下。這種頂子算不算是用他人的鮮血染成的?

第一:高衙內強搶林娘子

作為炙手可熱的權臣之子,高衙內仰仗高太尉的權勢在東京城裡橫行霸道、胡作非為,甚至還將邪惡之手伸向了京城各家婦女的裙底,成了“專一愛淫垢人家妻女”的“花花太歲”。高衙內卑鄙、下流、無恥,且惡毒、不要臉,但比起殺人滿門,奪人愛女的董平、飛天蜈蚣以及惡事做盡、反留美名的宋江來說,下流手段上還是要稍遜一籌。至少他在林沖被發配後並沒有對張教頭一家痛下殺手,這才給了林娘子以死守節、保全清白的機會。

若是換作董平、飛天蜈蚣等人,林娘子恐怕連自殺殉節的機會都沒有;而要是換作宋江,林娘子怕是會在宋江“義氣深重”的“推卻不得”中稀裡糊塗地被改嫁。高衙內雖較董平等人只有九成九的惡毒,但若加入高太尉那便是一分不差的“十惡不赦”了。

小編竊以為,位卑職低者瀆職徇私,雖是惡毒卻還非十惡不赦,但為官已至高太尉那樣的絕頂之位,卻還只看重金錢、美色、私情等小利,而不思為國為民之大義,此惡用世間所有極具感情色彩的詞語來抨擊也都顯蒼白無力了。高衙內強搶林娘子因其十足的下流和十分的著名,而毫無懸念地穩居第一位。

第二:“霹靂火”秦明

有一種人,很容易衝動,衝動時因大腦供血不足,喪失理智,會在一瞬間做出出格的事,這種人我們可以稱之為性格暴躁。可世上有很多“自稱”性格暴躁的人,他們對部下,家人,朋友等一切不敢或不願惹他的人,稍不順心,非打即罵,脾氣暴得一瀉千里。可在上級或惹不起的人面前,卻也知道克制,即使嚴重侵犯了他,最多也就私下嘟囔兩句而已。

這種人不能算脾氣暴,只能說是自己嬌慣自己。看看諸如范將軍,李大炮之流的這些所謂大牌球星,就知道現實中這種人確實不少。很不幸,秦明也屬於這種人。宋江等人無恥地殘害其家屬,他連發作都不敢,他的霹靂火都哪兒去了?以他的本領能名列“五虎將”,大概是宋江也感到當年太過分,重在安撫一下。這種頂子算不算是用他人的鮮血染成的?

第一:高衙內強搶林娘子

作為炙手可熱的權臣之子,高衙內仰仗高太尉的權勢在東京城裡橫行霸道、胡作非為,甚至還將邪惡之手伸向了京城各家婦女的裙底,成了“專一愛淫垢人家妻女”的“花花太歲”。高衙內卑鄙、下流、無恥,且惡毒、不要臉,但比起殺人滿門,奪人愛女的董平、飛天蜈蚣以及惡事做盡、反留美名的宋江來說,下流手段上還是要稍遜一籌。至少他在林沖被發配後並沒有對張教頭一家痛下殺手,這才給了林娘子以死守節、保全清白的機會。

若是換作董平、飛天蜈蚣等人,林娘子恐怕連自殺殉節的機會都沒有;而要是換作宋江,林娘子怕是會在宋江“義氣深重”的“推卻不得”中稀裡糊塗地被改嫁。高衙內雖較董平等人只有九成九的惡毒,但若加入高太尉那便是一分不差的“十惡不赦”了。

小編竊以為,位卑職低者瀆職徇私,雖是惡毒卻還非十惡不赦,但為官已至高太尉那樣的絕頂之位,卻還只看重金錢、美色、私情等小利,而不思為國為民之大義,此惡用世間所有極具感情色彩的詞語來抨擊也都顯蒼白無力了。高衙內強搶林娘子因其十足的下流和十分的著名,而毫無懸念地穩居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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