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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梁上好漢中的殺人狂魔,嗜血成性,毫無道理可言

李逵, 異名黑旋風, 鄉中叫他“李鐵牛”, 沂州沂水縣百丈村人氏。 因打死了人而出逃, 這廝流落江州, 居然因禍得福, 從殺人犯華麗地變身為執法官,

在江州的牢營裡做了一個小牢子。 李逵會些拳腳, 蠻力如牛, 慣使兩把夾鋼板斧, 為人心粗膽大, 悍不畏死。 雖然性情憨直, 這廝卻是一個強橫蠻野的惡神, 打人殺人是他的常事。 “黑旋風李逵”五字, 猶如一劑猛藥, 能醫得小兒夜啼, 由此可知他的兇殘暴虐, 人人自小打心兒眼裡懼怕著他。 也因殺了人而刺配江州的宋江結識了李逵, 大把地給他銀子, 又讓他大碗喝酒大塊吃肉, 直心直腸的李逵就一門心思地認了宋江做大哥, 並為這個大哥死心塌地地賣命, 成為宋江貼心貼肝的心腹愛將。

按照《水滸傳》的說法, 黑旋風李逵本是上界的天殺星, 只因下土眾生作業太重, 上界罰他下來殺戮。 在結識宋江之前, 李逵尚且畏懼王法,

不敢胡亂殺人;自跟了宋江上梁山泊造反, 李逵的凶性沒了約束, 恣意縱性而為, 開始了他殺人如麻的惡魔生涯。 李逵殺人是沒有甚麼原則的, 也是沒有甚麼限度的。 在江州法場, 在沂水縣的一個山路口, 李逵發了兇狂, 不管是什麼人, 朝廷官軍也好, 看熱鬧的普通百姓也好, 他是見人就殺, 而且專撿人多的地方, 排頭兒一味地殺將去, 即使殺得頭昏手軟, 兀自還不管不顧地要殺人。 沂水縣三十來個差兵, 吃了蒙汗藥軟倒在地, 李逵砍瓜剁菜, 一個也沒有漏過。 梁山泊三打祝家莊, 李逵殺得手順, 不分青紅皂白, 殺進了已順從於梁山泊的扈家莊, 竟然把莊裡的老老幼幼盡數屠滅, 雞犬不留。 一個叫韓伯龍的強人要投靠梁山泊,
遇上李逵;李逵一時手癢, 莫名其妙地給了他一板斧。 這個天殺的惡賊, 去薊州請公孫勝出山, 見公孫勝的師傅羅真人阻撓, 他就趁夜把羅真人的腦袋劈成兩半, 順帶著還砍下了一個道童的頭顱。 如此敵我不辨毫無道理地濫殺, 自然誰都留個心眼, 躲他遠遠的, 於是就有了這樣奇異的一幕:在江南的常州城下, 李逵搶進敵方的陣營中混戰惡鬥, 而他手下的兵卒卻停在原地, 不敢上前助戰, 就怕背了他的誤殺, 那才叫一個冤!

李逵殺人不眨眼, 就是做夢, 也在一個勁地殺人。 他一天不殺人, 這一天他就覺得憋悶, 心裡堵得發慌。 尤為恐怖的是, 他殺人上癮, 視人命如螻蟻, 殺起人來是多多益善, 不殺得天昏地暗快暢淋漓, 他也覺得不盡興, 不快活, 十足的為殺人而生的惡煞狂魔。 這樣的人放在人馬聚集的血腥的戰場上, 正是投其所好, 得其所哉。 撞到李逵斧上的人, 如祝家莊的祝龍、祝彪兄弟, 遼國將領賀雲, 河北將領張禮, 江南將領高可立、趙毅, 等等, 無不人仰馬翻,

不但腦袋搬家, 連坐騎也被大卸成幾塊, 都落不了全屍。 其實李逵的武藝並不咋樣, 他就是敢玩命, 一上陣就把自己脫得赤條條的, 捨生忘死, 勇往直前, 叫人心寒膽落。 李逵最愛做的, 是掄起兩把板斧沖進敵方的隊伍中, 下砍馬腿上砍頭, 像瘋魔一樣火雜雜地砍人, 斧斧濺血, 斧斧見屍。 在江南的常州城下, 李逵領鮑旭、項充、李袞, 僅僅四人, 橫在南軍陣中盡情砍殺, 追魂奪命, 恰似虎入羊群, 居然把一千南軍殺得哭爹喊娘, 潰不成軍。 江南第一猛將石寶, 刀錘雙絕, 武藝精強, 一人斬殺梁山泊多個頭領, 包括索超、鮑旭等出了名的悍將, 未曾折過銳氣。 李逵卻不信這個邪, 大吼一聲撲向石寶。 他的做法是不依套路, 潑水價似的雙斧亂砍亂剁, 搶先剁掉了石寶坐騎的下腿。這等亂戰,這等兇悍,石寶縱有天大的本事,也只得避其鋒芒,逃進隊伍中躲了起來。

李逵做下的最令人髮指的事,是他用森森大斧,劈死了滄州知府的愛子小衙內,喪盡天良,人神共憤。滄州府跟梁山泊素無嫌隙,滄州知府跟李逵更是八竿子也挨不著。只因為美髯公朱仝刺配滄州,知府見愛,抬舉他做了愛子的玩伴,就無端地飛來這慘痛的橫禍。梁山泊為了賺朱仝入夥,指使李逵劈殺小衙內,斷絕朱仝的退路,逼他上山。可憐那小衙內,年方四歲,生得端嚴美貌,天真活潑,就這樣小腦袋瓜兒被劈做了兩半,無辜地慘死在黑旋風無情的大斧之下。這絕戶反間計,“忒毒些個”,以致像朱仝這樣的“老好人”,一見李逵,就按捺不住心中的憤怒,要跟李逵性命相搏。李逵做下的另一件事,也很殘暴無恥。他從京城返回梁山泊,途經四柳村,借宿狄家莊。莊主狄太公大酒大肉地供奉,請李逵捉鬼驅邪。誰料這鬼邪的事,是狄太公的獨生女兒為了跟情人幽歡而鬧出的玄虛。李逵明知狄小姐的身份,依然暴虐地把狄小姐跟她的情人砍了。他吃得酒足飯飽,就將兩顆人頭拴在一起,再提兩個屍身一併,然後掄起雙斧一上一下“恰似發擂的亂剁一陣”,把兩具屍身剁成肉醬,藉以“消食”。這還沒完,他還向狄太公索要酒食酬謝。狄太公賠了女兒又蝕財,既悲且憤,沾上李逵這個凶煞,卻敢怒而不敢言。

李逵不但以殺人為樂,殺人成性,他還敢吃人肉,猶如吃雞吃鴨一般,吃得心安理得。宋江在江州題寫反詩,被江州通判黃文炳告發,受了一些苦楚。後來黃文炳落入宋江一夥之手,自知無幸,只求速死。李逵替宋江出氣,偏不讓黃文炳死得痛快。他用尖刀從黃文炳的腿肉割起,揀好的在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吃一塊,生生地把黃文炳一塊一塊地割死,最後才剜出黃文炳的心肝做醒酒湯,手段殘忍到了極處。還有一個叫李鬼的賊人,假冒黑旋風的名頭剪徑,巧著撞上了真李逵,被李逵一刀把頭割了。李逵正是腹中饑出鳥來,煮了三升米,卻是有飯無菜。他看看自笑道:“好癡漢,放著好肉在面前,卻不會吃!”就從李鬼的屍身上割下兩塊腿肉,用水洗淨,抓些炭火燒烤,一面燒,一面吃,津津有味。禽獸尚且不食同類,李逵自然不是禽獸,他是魔鬼,殺人的魔鬼,吃人的魔鬼,窮凶極惡。看看他的形象:“不搽煤墨渾身黑,似著朱砂兩眼紅。”兇相畢露,身上凜凜煞氣,乍一看上去,哎呀我的媽耶,這哪裡還是人啊!還不把人給嚇死!

李逵濫殺無辜,嗜血如癖,跟宋江對他的放任和縱容是分不開的,是宋江慣壞了李逵。早在江州劫法場的時候,李逵胡亂殺人,晁蓋大叫:“不幹百姓事,休只管傷人!”李逵哪裡肯聽!事後宋江也不及時對李逵進行必要的批評和教育,而是感激“得他(指李逵)氣力”,助長了李逵的兇焰。宋江煞費苦心認了扈三娘做義妹,李逵凶性大發,置宋江的將令於不顧,不可理喻地滅了扈三娘滿門,把扈家莊燒成一片瓦礫。此事背信棄義,於以“義”為凝聚力的梁山泊,是根本性的問題,非同小可。但宋江僅僅是不痛不癢地呵斥了李逵幾句,將他的功,折他的罪,就這樣罷了。韓伯龍之死,損害了梁山泊發展壯大的大業,性質極其惡劣,後果極為嚴重。當初楊雄、石秀、時遷等三人上山之前,打著梁山泊的旗號,幹了偷雞摸狗的勾當,晁蓋要殺這三人以正威,宋江一夥慷慨陳詞:“不可絕了賢路!”韓伯龍可沒有做過對不起梁山泊的事呀,如今李逵“自斬手足之人”,“絕了賢路”,宋江卻是無動於衷。難怪自韓伯龍之後,再也沒有人敢冒失主動地來投奔梁山泊了。李逵活割碎剮黃文炳,為宋江雪恥洩恨,宋江那是躊躇得志,拍手稱快。

劈殺小衙內,李逵在朱仝那兒遇上了麻煩。朱仝對小衙內之死耿耿於懷,兩番要跟李逵廝並。宋江出面勸和,喚李逵給朱仝陪話,說:“兄弟,卻是你殺了小衙內。雖是軍師嚴令,論齒序他也是你哥哥。且看我面,與他服個禮,我卻自拜你便了。”這真是一段妙文,看似邏輯混亂夾雜不清,實則句句鬼話,是宋江在為自己洗脫嫌疑。這段妙文有三重意思:一是解釋殺小衙內之舉是軍師吳用的“嚴令”,“不幹李逵之事”,更不幹他人(包括他宋江)的事;二是李逵不必為劈殺小衙內而道歉,所謂陪話,只是因為朱仝的年紀大些,就當是小弟拜大哥而行的禮節;三是你李逵就給我宋江一個面子,把這個事揭過去就算了,過後我宋江再給你李逵回報。原來,宋江並不認為殺小衙內之舉有什麼大不了的。在這當中,宋江出賣了吳用,吳用冤不冤?也冤,也不冤。早前吳用、雷橫給朱仝陪話時說:“皆是宋公明哥哥將令,吩咐如此。”李逵也說:“晁、宋二位哥哥將令,幹我屁事!”以晁蓋的為人,他應該不會下達這等滅絕人性的將令,全是宋江一人在操縱;當然,少不了吳用這個狗頭軍師的策劃。此類狠毒的事,宋江以前不是沒有做過,他為了賺秦明入夥,就曾指使手下屠滅了青州數百無辜人家;區區一個小衙內,小意思而已。

將軍百戰死。梁山泊一百零八將,十有五六死於生死旦夕的戰亂,可好勇鬥狠的殺人魔王李逵,居然從死人堆裡血淋淋地活了出來,真是命大。收拾李逵這個雙手沾滿鮮血的凶徒,還是得他的老大宋江親自出手。四方戰事既平,梁山泊修成正果,留著李逵,終究是個叫人提心吊膽的禍胎,保不准他什麼時候手癢了,暴起殺人。現在的宋江,做了朝廷的官兒,謹小慎微地看人家的臉色行事,他再也罩不住李逵了。為了梁山泊,也為了他自己,宋江當機立斷,在臨死之前,騙來李逵喝下毒酒。也算老天待李逵不薄呀,他的雙斧之下大多是支離破碎的無頭之鬼,被宋江毒殺,李逵倒落了個全屍。

搶先剁掉了石寶坐騎的下腿。這等亂戰,這等兇悍,石寶縱有天大的本事,也只得避其鋒芒,逃進隊伍中躲了起來。

李逵做下的最令人髮指的事,是他用森森大斧,劈死了滄州知府的愛子小衙內,喪盡天良,人神共憤。滄州府跟梁山泊素無嫌隙,滄州知府跟李逵更是八竿子也挨不著。只因為美髯公朱仝刺配滄州,知府見愛,抬舉他做了愛子的玩伴,就無端地飛來這慘痛的橫禍。梁山泊為了賺朱仝入夥,指使李逵劈殺小衙內,斷絕朱仝的退路,逼他上山。可憐那小衙內,年方四歲,生得端嚴美貌,天真活潑,就這樣小腦袋瓜兒被劈做了兩半,無辜地慘死在黑旋風無情的大斧之下。這絕戶反間計,“忒毒些個”,以致像朱仝這樣的“老好人”,一見李逵,就按捺不住心中的憤怒,要跟李逵性命相搏。李逵做下的另一件事,也很殘暴無恥。他從京城返回梁山泊,途經四柳村,借宿狄家莊。莊主狄太公大酒大肉地供奉,請李逵捉鬼驅邪。誰料這鬼邪的事,是狄太公的獨生女兒為了跟情人幽歡而鬧出的玄虛。李逵明知狄小姐的身份,依然暴虐地把狄小姐跟她的情人砍了。他吃得酒足飯飽,就將兩顆人頭拴在一起,再提兩個屍身一併,然後掄起雙斧一上一下“恰似發擂的亂剁一陣”,把兩具屍身剁成肉醬,藉以“消食”。這還沒完,他還向狄太公索要酒食酬謝。狄太公賠了女兒又蝕財,既悲且憤,沾上李逵這個凶煞,卻敢怒而不敢言。

李逵不但以殺人為樂,殺人成性,他還敢吃人肉,猶如吃雞吃鴨一般,吃得心安理得。宋江在江州題寫反詩,被江州通判黃文炳告發,受了一些苦楚。後來黃文炳落入宋江一夥之手,自知無幸,只求速死。李逵替宋江出氣,偏不讓黃文炳死得痛快。他用尖刀從黃文炳的腿肉割起,揀好的在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吃一塊,生生地把黃文炳一塊一塊地割死,最後才剜出黃文炳的心肝做醒酒湯,手段殘忍到了極處。還有一個叫李鬼的賊人,假冒黑旋風的名頭剪徑,巧著撞上了真李逵,被李逵一刀把頭割了。李逵正是腹中饑出鳥來,煮了三升米,卻是有飯無菜。他看看自笑道:“好癡漢,放著好肉在面前,卻不會吃!”就從李鬼的屍身上割下兩塊腿肉,用水洗淨,抓些炭火燒烤,一面燒,一面吃,津津有味。禽獸尚且不食同類,李逵自然不是禽獸,他是魔鬼,殺人的魔鬼,吃人的魔鬼,窮凶極惡。看看他的形象:“不搽煤墨渾身黑,似著朱砂兩眼紅。”兇相畢露,身上凜凜煞氣,乍一看上去,哎呀我的媽耶,這哪裡還是人啊!還不把人給嚇死!

李逵濫殺無辜,嗜血如癖,跟宋江對他的放任和縱容是分不開的,是宋江慣壞了李逵。早在江州劫法場的時候,李逵胡亂殺人,晁蓋大叫:“不幹百姓事,休只管傷人!”李逵哪裡肯聽!事後宋江也不及時對李逵進行必要的批評和教育,而是感激“得他(指李逵)氣力”,助長了李逵的兇焰。宋江煞費苦心認了扈三娘做義妹,李逵凶性大發,置宋江的將令於不顧,不可理喻地滅了扈三娘滿門,把扈家莊燒成一片瓦礫。此事背信棄義,於以“義”為凝聚力的梁山泊,是根本性的問題,非同小可。但宋江僅僅是不痛不癢地呵斥了李逵幾句,將他的功,折他的罪,就這樣罷了。韓伯龍之死,損害了梁山泊發展壯大的大業,性質極其惡劣,後果極為嚴重。當初楊雄、石秀、時遷等三人上山之前,打著梁山泊的旗號,幹了偷雞摸狗的勾當,晁蓋要殺這三人以正威,宋江一夥慷慨陳詞:“不可絕了賢路!”韓伯龍可沒有做過對不起梁山泊的事呀,如今李逵“自斬手足之人”,“絕了賢路”,宋江卻是無動於衷。難怪自韓伯龍之後,再也沒有人敢冒失主動地來投奔梁山泊了。李逵活割碎剮黃文炳,為宋江雪恥洩恨,宋江那是躊躇得志,拍手稱快。

劈殺小衙內,李逵在朱仝那兒遇上了麻煩。朱仝對小衙內之死耿耿於懷,兩番要跟李逵廝並。宋江出面勸和,喚李逵給朱仝陪話,說:“兄弟,卻是你殺了小衙內。雖是軍師嚴令,論齒序他也是你哥哥。且看我面,與他服個禮,我卻自拜你便了。”這真是一段妙文,看似邏輯混亂夾雜不清,實則句句鬼話,是宋江在為自己洗脫嫌疑。這段妙文有三重意思:一是解釋殺小衙內之舉是軍師吳用的“嚴令”,“不幹李逵之事”,更不幹他人(包括他宋江)的事;二是李逵不必為劈殺小衙內而道歉,所謂陪話,只是因為朱仝的年紀大些,就當是小弟拜大哥而行的禮節;三是你李逵就給我宋江一個面子,把這個事揭過去就算了,過後我宋江再給你李逵回報。原來,宋江並不認為殺小衙內之舉有什麼大不了的。在這當中,宋江出賣了吳用,吳用冤不冤?也冤,也不冤。早前吳用、雷橫給朱仝陪話時說:“皆是宋公明哥哥將令,吩咐如此。”李逵也說:“晁、宋二位哥哥將令,幹我屁事!”以晁蓋的為人,他應該不會下達這等滅絕人性的將令,全是宋江一人在操縱;當然,少不了吳用這個狗頭軍師的策劃。此類狠毒的事,宋江以前不是沒有做過,他為了賺秦明入夥,就曾指使手下屠滅了青州數百無辜人家;區區一個小衙內,小意思而已。

將軍百戰死。梁山泊一百零八將,十有五六死於生死旦夕的戰亂,可好勇鬥狠的殺人魔王李逵,居然從死人堆裡血淋淋地活了出來,真是命大。收拾李逵這個雙手沾滿鮮血的凶徒,還是得他的老大宋江親自出手。四方戰事既平,梁山泊修成正果,留著李逵,終究是個叫人提心吊膽的禍胎,保不准他什麼時候手癢了,暴起殺人。現在的宋江,做了朝廷的官兒,謹小慎微地看人家的臉色行事,他再也罩不住李逵了。為了梁山泊,也為了他自己,宋江當機立斷,在臨死之前,騙來李逵喝下毒酒。也算老天待李逵不薄呀,他的雙斧之下大多是支離破碎的無頭之鬼,被宋江毒殺,李逵倒落了個全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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