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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闢謠」10月15日又有一批“交通新規”開始實行?假的!

“謠言止於智者”

近日, 微信朋友圈流傳消息稱:

10月15日淩晨0:00開始,

又有一批交通新規開始實行。

傳言中闖紅燈記6分、故意遮擋號牌記12分等規定2013年1月1日的新交規(公安部第123號令)便開始實施;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行駛中抽煙記1分、超速行駛記6分等說法也是當時的謠傳,

處罰標準並不準確。 也就是說, 近期的謠言僅僅換了個包裝, 實質上還是4年前的謠言“配方”。

其實, 所謂“升級版交規”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一次, 內容完全一樣, 只是時間有所不同, 在“10月15日新交規”出現前, 3月、4月、5月、6月、7月、8月都有所謂“新交規”出臺。

這裡要告訴大家:新的交通法律法規頒佈實施前, 公安交管部門會提前公告, 並明確實施日期, 請勿輕信謠言。

下面針對原文存在的錯誤進行澄清

原文:10月15日執行交通新規。

真相:現行交規, 是時任公安部部長孟建柱於2012年9月12日簽發、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以下簡稱“123號令”)。 此後並沒有發佈所謂“新交規”。

原文:酒駕記12分, 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真相:酒駕分飲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 根據駕駛機動車類型的不同, 處罰程度也不同。

①飲酒駕駛機動車, 記12分, 暫扣駕駛證6個月,

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②酒駕被罰, 再次酒駕的, 處十日以下拘留, 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年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③涉及“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的情形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醉駕。

④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10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

⑤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的, 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原文:不系安全帶, 記3分, 罰款100元。 副駕不系安全帶, 記1分, 罰款50元。

真相: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駛, 駕駛員不按規定系安全帶, 一次記2分。

原文:開車打手機, 記3分, 罰款100元。 行駛中抽煙, 記1分, 罰款100元。

真相:按照《濟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規定, 開車抽煙、打電話均記2分、罰款50元。

原文:超速駕駛, 記6分。

真相:根據駕駛機動車種類不同、超速程度不同, 扣分情況也不同。

①駕駛中型以上客車、貨車、校車、危險品車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 記12分;

②駕駛中型以上客車、貨車、校車、危險品車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扣12分;

③駕駛其他機動車(比如我們的私家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記12分;

④駕駛中型以上客車、貨車、校車、危險品車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過規定時速不到20%, 記6分;

⑤駕駛中型以上客車、貨車、校車、危險品車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 記6分;

⑥駕駕駛其他機動車(比如我們的私家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

記6分;

原文:不滿14周歲坐副駕, 記6分罰300元。

真相:123號令並未對副駕、後座乘員的年齡進行規定。 但是出於安全考慮, 小編提醒開車的家長, 不要讓未滿12周歲的孩子坐在副駕駛位置, 帶兒童乘車要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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