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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國歷史上烈女第二多的朝代以及主要原因

烈女, 百科給出的定義是指重義輕生、有節操的女子。 其實烈女的出現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發展的必然, 那麼中國歷史上哪個朝代的烈女是最多的呢?清朝, 《清史稿》中所記有559位。

當然了, 這是官方所給出的資料, 實際上最多的應該是明朝, 當時僅記載的明朝實錄以及地方府志、縣誌的烈女就有一萬多人。 負責編篡《明史》的清代翰林學士們, 從中篩選出了最為貞烈的女子308人, 從而成為了歷史上烈女第二多的朝代。

像之前的《元史》所記有187位, 《宋史》所記有55位, 《唐書》54位, 西漢的《列女傳》有105位, 均少於明清兩朝。

那麼明朝歷史上為何會有如此多的烈女呢?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個就是家長的嚴密要求。

據《明史·列女傳》記載, 當時的社會強調的是子女不得擁有婚姻自主權, 都是由祖父母或者是父母做主決定的, 若是孤兒的話, 則由宗族族長主婚。

在當時那個傳統的社會中,

如果子女不服從那就是不孝, 對於不孝的子女, 父母們是可以報官的, 官府接到這種案件的時候一般都是按照所控來辦理, 不必審問。 正所謂父母之命不可違, 也對婦女貞潔觀念起到了一定的鞏固作用。

二來就是明朝在對綱常名教的宣傳上下了大工夫。


當時朝廷頒佈了相關的律法規定, 借用教導孔孟的保守思想, 將傳統的道德觀念深植入百姓腦中。 此外, 皇帝每年還會派人到各地去巡遊, 對於那些被社會所稱讚的婦女給以褒揚鼓勵, 有突出貢獻者, 皇帝還會親賜祠祀, 一般的烈女也會獲得朝廷樹立的牌坊來照耀鄰里。

有獎就有罰, 明代律法規定, 婚姻的成立要嚴格遵循《朱子家禮》, 包括了男女方要生辰八字相吻合, 寫訂婚書, 依禮聘嫁, 男家交付財禮, 女家準備嫁妝等一系列流程。

《大明律》規定:"若許嫁女已報婚書, 及有私約而反悔者, 笞五十。 雖無婚書, 但曾受聘財者, 亦是。 若再許他人, 未成婚者杖七十, 已成婚者, 杖八十。 "對於偷情私孕, 忤逆犯上等行為更是嚴懲不貸。

還有就是文人墨客, 他們往往會借助這些烈女的行為, 寫出令人激蕩人心的文章, 使得她們的故事傳遍十裡八鄉, 乃至全中國。 結果到頭來, 就連那些個窮鄉僻壤的婦女也會受到震動和感染, 以此來砥礪自己。

這最後一點, 也是最主要的一點, 就是當政者的以身作則。

朱元璋當了皇帝後, 就開始重用孔克仁、宋濂之類的理學家, 主張實行“王化必須現有內行之修”的政策。 這裡的“內行之修”強調的就是婦女應該少出閨門, 時常要貞靜和平, 做到漢朝班昭所制定的三從四德。

為了以身作則, 朱元璋的馬皇后會帶頭熟讀漢代的《列女傳》,並帶領女史一起討論,取其精華當借鑒。朱棣上位後,也是應自己的徐皇后要求,命人編寫了《古今列女傳》一書,要求全國的婦女上至後妃,下至庶人之妻,都要遵從三從四德。從而引發了很多官修和私修的女教書出現。

官修的比如有明成祖仁孝皇后徐氏的《內訓》、明世宗生母章聖太后蔣氏的《女訓》、明神宗生母慈聖太后李氏的《女監》等等。萬曆年間,由呂坤編纂的《閨範》一書在民間廣為傳播後,對教化的實行更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另外明末的《溫氏母訓》與《女範捷錄》,便是私修的女教書。這些女教書的出現使得女德觀念更為廣泛地滲透到了中下婦女的日常生活中。

當政者對貞烈的宣導和仰慕,勢必會導致全國上下的效仿和遵循。

這樣來看的話,明朝多烈女也就很好理解了。

朱元璋的馬皇后會帶頭熟讀漢代的《列女傳》,並帶領女史一起討論,取其精華當借鑒。朱棣上位後,也是應自己的徐皇后要求,命人編寫了《古今列女傳》一書,要求全國的婦女上至後妃,下至庶人之妻,都要遵從三從四德。從而引發了很多官修和私修的女教書出現。

官修的比如有明成祖仁孝皇后徐氏的《內訓》、明世宗生母章聖太后蔣氏的《女訓》、明神宗生母慈聖太后李氏的《女監》等等。萬曆年間,由呂坤編纂的《閨範》一書在民間廣為傳播後,對教化的實行更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另外明末的《溫氏母訓》與《女範捷錄》,便是私修的女教書。這些女教書的出現使得女德觀念更為廣泛地滲透到了中下婦女的日常生活中。

當政者對貞烈的宣導和仰慕,勢必會導致全國上下的效仿和遵循。

這樣來看的話,明朝多烈女也就很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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