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是一種心理癖

人類思考的習慣之一,就是把自己、他人或者事件進行分類。比如把人分成好人、壞人或者勇士、懦夫等等。這樣分類之後,物件就變得清晰起來,可以幫助克服由模糊而引起的恐懼感,並且可以使相應的行動變得乾脆果決。

分類本身就是一種干預和暗示,這會使被分類者處於畫地為牢、難以自我突破的狀態。例如,一個人在被“分類”為“性格內向”時,就可能為自己回避社交、避免表達的行為找到一個現成的藉口。

目前精神衛生機構所使用的症狀學診斷標準,就是一種過度分類的系統。實際上,從這個系統誕生之日起,就被很多有識之士詬病。像精神分裂症、抑鬱症、強迫症之類的診斷,都是弊大於利。可悲的是,相當多的醫生和來訪者卻都相信這是科學的診斷。

有一次,遇到一個對《易經》很有研究的老先生。這位老先生給我占了一卦,並根據這一卦象對我是一個什麼人做了一些說明。我的第一印象是,他說的全部都很準確。但是,僅僅過了幾分鐘,我就對這些說法產生了懷疑。我試著從反方向說我的特點。我說,你說我是一個靦腆的人,但是有沒有可能我其實骨子裡是特別大膽“無恥”的呢?這位老先生道行的確了得,短暫的驚異之後回答說:當然,完全有可能。只是這樣說來,當初將我“分類”為靦腆之人又有什麼意義呢?

分類是人在應用了判斷、歸納、推理之類的高級大腦功能之後所作出的反應。我們曾經以為,經過這樣的“理性”的過程之後,事情會變得更加真實一些。但越來越多的科學家認為,放棄以上說到的大腦高級運作過程,而直接描述我們的感覺器官所感覺到的東西,是一種更加好的方式。舉個例子,我聽說一個朋友有1000萬元存款,然後我只告訴你一個“分類學”的判斷說,這個朋友是“富人”。我這樣“分類”,是因為我已經把他的存款跟我的存款做過比較了(運行了高級大腦功能)。但是,你卻是個有10億存款的人。所以面對這樣的事情,最好的辦法是不做窮富的“分類”,而直接說:他有1000萬。

老子提倡“絕智”,也就是提倡不用大腦的高級功能,比如分類。但是,千百年下來,怪癖已經養成,改掉又談何容易。不過一切都有一個開始,而任何時候開始,都不應該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