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史為症狀性精神病的診斷依據之一

症狀性精神病由各種感染、中毒及內臟疾病引起,具有特徵性的診斷依據。

1.病史:本病的病因較多,可由嚴重感染、中毒及內臟器官疾病引起。如常見感染性疾病有傷寒、肝炎、敗血症等;中毒病因以酒精、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汞、異煙肼服用過量、有機磷農藥等常見;內臟器官疾病較多,包括心、肺、肝、腎等重要器官嚴重病變。

2.相關症狀:除原發性疾病的相關表現外,患者還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輕者呈嗜睡狀態,重者則進入昏睡或昏迷狀態;部分患者可出現譫妄,以定向障礙(分不清時間、地點和人物)、幻覺(幻視、幻味、幻聽、幻觸、幻味等)及錯覺為主要表現。並且,錯覺常伴有恐怖性,會使患者極度恐懼不安,或出現自傷或他傷行為;病變嚴重時,患者在意識障礙減輕後,可出現情緒障礙、智慧障礙及人格改變,如情緒不穩、注意力不集中、思維渙散或破裂、記憶力減退等。這些症狀具有很大的波動性,且白天較夜晚嚴重。

3.特徵性表現:精神症狀與原發病可同時出現,也可繼發于原發症狀之後,但會隨疾病的變化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