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的三級預防需要政府部門對於精神疾病的重視和支援,協調各部分構成精神障礙防治康復體系,為患者的康復訓練、生活保障提供幫助。康復機構應建立各種治療室、作業站,對患者開展各種康復訓練,並進行健康教育和疾病諮詢,使患者早日恢復日常生活和社會功能。
經過治療病情穩定的患者就可以出院,開始進行多種形式的心理治療和康復訓練。讓患者正確認識精神疾病,正確認識自己,正確對待現實生活中的種種問題。出院患者的定期隨訪工作,使患者能夠接受及時、有針對性的醫療服務,督促患者按時定量服藥,防止病情惡化或復發,幫助患者適應生活環境,指導患者家庭成員支持、關心患者的康復過程,幫助解決心理問題和生活困難。
同時,應關心和滿足精神病患者的合理要求,重視心理、社會環境對疾病預後、復發的影響,鼓勵精神病患者恢復工作,重新就業,使其心理狀態改善,融入到社會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