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新浦區的市民王女士經朋友介紹花400元購買了一瓶“狐臭淨”產品,不想使用到現在半年多了,一點效果也沒有,找到商家討說法,對方總是搪塞卻絕口不提退款,無奈之下她只好向工商部門投訴求助。
俗話說“狐臭不是病,臭起來真要命”,家住新浦區南城鎮的王女士,長期受此症困擾,碰巧聽朋友說在市區一家藥店有種叫“狐臭淨”的產品出售,就抱著試一試的想法前去諮詢。銷售人員當面宣稱“一瓶見效,無效退款”、“絕對管用,可根除狐臭”,於是花費400多元買了一瓶。結果從購買使用到現在半年過去了,一點效果也沒有,每次找到店家總是找理由搪塞,要不就是建議她再堅持使用一段時間,反正絕口不提退款賠償。王女士一氣之下,找到新浦區工商分局進行投訴,要求退款並給予相應賠償。
工商人員接到投訴後,及時與店家取得聯繫。對方稱該產品確實對“狐臭”症狀有療效,可能有些人體質特殊見效慢一些,另外,店家說“誰也不敢擔保絕對管用,又不是包治百病的‘仙丹’”。最終確認是向王女士推銷“狐臭淨”的銷售員,為了擴大銷量對產品效果作了誇大宣傳。經調解,雙方達成共識,由被訴方退回銷貨款人民幣400元,同時補償投訴方100元電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