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疾病的症狀有哪些

心理疾病的症狀有哪些?假如你有強迫症的強迫性人格基礎,有必要進行心理諮詢與治療。平時要減少或者避免社會心理刺激與壓力,正確面對和應對各種壓力。行動之後不要再回想或者評價,順其自然地生活和工作。改變自己的思維與行為模式,心情要放鬆。

如果懷疑自己患了強迫症,下面的提示可以幫助你來自我判斷或者自測—下:

1、總懷疑門或抽屜沒鎖上而反復檢查幾遍。

2、在某些場合所想的和所做的總有矛盾,如站在橋邊就幾乎忍不住要跳河。

3、信寄出後常懷疑寫錯地址,後悔當初沒有反復檢查。

4、反復思考一些無實際意義的問題,如:人的耳朵為什麼生長在頭顱兩側?

5、對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或現象,追根尋源總想弄明白,結果越弄越“糊塗”。

6、自己不明白也無法控制地反復洗手或換衣服。

7、經常強迫自己計算毫無意義的數字,如一邊走路一邊數多少步。

8、老是強迫自己回憶某些往事。

9、害怕會演變成精神病,怕無法醫治而悲觀。

10、見到或聽到某件事總會聯想到別的事,如:見到車禍即聯想自己親人的意外。

11、上床後浮想聯翩,難以入睡。

12、總擔心自己在某一場合失控而做出違法的事。

13、明知自己所想的或所做的事是不合理的而又無法擺脫,因而深感痛苦、焦慮不安。

14、為擺脫強迫症狀而刻板地、重複地做一些儀式性動作,如為擺脫反復洗衣服而不停地搓手。

如果你有上述任何四項或四項以上的想法和行為,建議去找心理醫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