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證名陽明與少陽合病,以下利主症,既有陽明病的身熱,不惡寒反惡熱,自汗,腹滿等症,又有少陽病的口苦,咽幹,目眩等症。《傷寒論·辨陽明病脈證並治》:“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即為傷寒合病的。參合病條。
陽明少陽合病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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