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不是你擁有的足夠多,而是比別人多。人們總習慣從優越感中尋找幸福,也會從優越感中體會都愛痛苦。無論是幸福還是痛苦,都有那麼多人靠優越感活著。
俗話說得好:禍是說出來的,病是吃出來的,煩惱是比出來的。你的幸福感不只取決於你擁有什麼,還取決於你周圍的人擁有什麼。舉個簡單例子,假如你月薪5000,周圍的人只有2500,你會在心理上感到舒適;假如你月薪1萬,周圍的人卻有兩萬,很快你就會被焦慮籠罩——因為老覺得低人一等。
馬克思說:“房子自然是有大有小的,如果附近的房子都和這間一樣小的話,它便足以實現一個住所的所有社會功能。但若小房子旁建立了一座宮殿,它就一下子變成了一間破草棚。” 許多人懷念過去物質匱乏的年代,說幸福感反而更高,我相信是真的。因為我窮,你也窮,大家都差不多,還有地富反壞右墊底。每個人按部就班地生活,相信時間到了自然會擁有應該擁有的東西。現在呢,差距猛然拉大了。我們每頓飯都能吃飽,但心裡一點都不輕鬆。因為有個聲音開始說你要奮鬥,你要戰勝別人,別做失敗者。就算你不想比,別人也會跟你比;就算別人沒有跟你比,你也以為他在跟你比。恥辱就像大石壓胸口。
如果一個東西我看到的人都沒有,那它相當於不存在。人很少因為不擁有不存在的東西而痛苦。即使是我們每天離不開的電器、護膚品、漂亮衣服,若世上本沒有這些東西,我們也不會對它牽腸掛肚。就像柏林牆高聳入雲,永寧鄉沒有電視,寶安也不曾通往香港,還有多少人渴望那花花世界的靡靡之物?
但若一個東西“存在”了,我看到了,它看上去很美,我看得見摸不著,痛苦隨之而來。假如周圍很多人都有了,痛苦就更深了,這個東西儼然成了必需品。比如我有一個年輕朋友,畢業後經常和他的老同學們去踢球。有段時間他突然不去了,我問為什麼,原因居然是他的同學都有了車,全都開車去球場,他坐公車去,丟臉。後來他買了個車,又樂呵呵去踢球了。但是沒過多久,他又開始琢磨換更好的車……
八十年代男人渴望擁有自行車,九十年代男人渴望擁有摩托車,新世紀裡男人渴望擁有轎車,當大家都有了轎車,又開始比較車的牌子。這個時代,我們買得起的東西更多了,但是“值得擁有”的東西也越來越貴了。
幸福感是這樣一個分數:所得/欲望。分子是你擁有的東西,分母是你想要的東西。分子越大,幸福感越高;分母越大,幸福感越低;分子和分母一樣大,即為滿足。我們之所以無法維持滿足感,是因為有三個條件會讓分母變大:一是選擇更多,二是看到別人得到更多,三是自己得到了更多——也就是說,分母還會隨分子變大而變大。所以你得到了想要的東西,便覺得不過如此,然後想要更多的東西,特別是有了更多選擇和更強的參照者時。
窮人老想不通:誰誰已經很多錢了,為何他還嫌不夠,還那麼拼命啊。問題是,多少算“夠”?當他沒有錢的時候,他覺得年薪10萬就夠了。當他年薪10萬的時候,他覺得年薪30萬才夠。當他終於有了年薪30萬,一腳踏入更高臺階上的圈子,又覺得自己不過是井底之蛙。1993年,美國聯邦證券委員會首次強制一些上市公司公開高管的薪酬,要讓大夥兒瞧瞧那天文數字,希望以此壓力制止高管們薪酬飛漲。結果呢?結果是薪酬比公開前上漲得快多了。因為媒體把高管們按收入排起名來,高管之間開始互相攀比,紛紛覺得自己收入太低,於是要價越來越高。
人生是一場沒有終點的競賽。並不是達到某個固定的目標就算贏,要勝過對方才算贏。我們是永遠無法滿足、一直追求優越的貪婪之人,而不是“夠多就好”的淡泊之人。我們總覺得只要擁有了什麼,就能夠心滿意足恒久幸福,但事實是,它終將被厭倦吞沒,然後在比較中燃起新的不滿。
所以我想說物質都是浮雲嗎?不,其實我想說的是,到了這份上,看不看破都一樣。也許你只想離那些滿嘴銅臭的人遠點,你說你不玩這個遊戲了。你厭惡物質世界的膚淺,嚮往精神世界的高貴。於是你文藝了學術了搖滾了,你在豆瓣上吟風弄月,高談闊論,至少沒人管你賺多少錢。但是你錯了,這個世界哪裡又不是名利場呢?這裡也許不比誰有錢,但是比誰逼格高啊。對優越感的需求依然是常態,到處是瞧不起別人的嘲笑聲。何況,你若用精神蔑視物質,不也是比較遊戲的一種?你並沒有真正離開這個遊戲,你只是換了一個玩法。如果沒有經濟上的優越,就要尋找智識上的優越,如果沒有智識上的優越,就要尋找道德上的優越。終其一生,我們都在追求“上等人”的感覺。我們的痛苦常常來自別人的優越,但快樂往往又來自自己的優越。
對於某些強者來說,“唯有階梯真實存在,攀爬才是生活的全部”。但對我們大多數人而言,如果不常笑笑別人的拙劣,怎能慰藉生命的創傷和荒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