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以上燒傷引起明顯的全身反應,早期即可發生休克等。因此必須在傷後重視全身治療,已有休克等危象者更應在處理創面前先著手治療。
防治低血容量性休克 主要方法是根據Ⅱ°、Ⅲ°燒傷面積,補液以維持有效血循環量。
1.早期補液的量和種類 國內、外研究者對燒傷補液療法設計了各種方案(公式)、。按此方案,一體重60kg燒傷Ⅱ°面積30%的病人,每一24小時內補液量應為[60×30×1.5(額外丟失)]+2000(基礎需水量)=4700(ml),其中晶體液1800ml、膠體液900ml和葡萄糖液2000ml。第二個24小時應補晶體液900ml、膠體液450ml和葡萄糖液2000ml(共3350ml)。晶體液首選平衡鹽液,因可避免高氯血症和糾正部分酸中毒;其次選用等滲鹽水等。膠體液首選血漿,以補充滲出丟失的血漿蛋白;但血漿不易得,可用右旋糖酐、羥乙基澱粉等暫時代替;全血因含紅細胞,在燒傷後血濃縮時不相宜,但濃度燒傷損害多量紅細胞時則適用。
2.補液方法 由於燒傷後8小時內滲出迅速使血容量減少,故第一個24小時補液量的1/2應前8小時內補入體內,以後16小時內補入其餘1/2量。就擴充血容量而論,靜脈補液比較口服補液確實有效。尤其對面積較大或(和)血壓降低者,需快速靜脈輸液。要建議有效的周圍或中心靜脈通路(穿刺、置管或切開)。對原有心、肺疾病者,又須防避過快輸液所引起的心力衰竭、肺水腫等。輸液種類開始選晶體液,利於改善微循環;輸入一定量(並非全部估計量)晶體液後,繼以一定量的膠體液和5%葡萄糖;然後重複這種順序。5%葡萄糖不應過多或將估計量全部連續輸注,否則會明顯加重水腫。Ⅲ°燒傷面積超過10%或休克較深者,應加輸碳酸氫鈉以糾正酸中毒、鹼化尿液。口服飲料(每dl含氯化鈉0.3g、碳酸氫鈉0.15g、或加少量糖、香料等),可以引起補液作用,但要防避引起急性胃擴張。
以上為傷後48小時的補液方法。第3日起靜脈補液可減少或僅用口服補液,以維持體液平衡。
因為燒傷病人的傷情和機體條件有差別,補液的效應也不同,所以必須密切觀察具體情況,方能調節好補液方法。反映血容量不足的表現有:①口渴。②每小時尿量不足30ml(成人),比重高。③脈搏加快和血壓偏低(或脈壓減少)。④肢體淺靜脈和甲下毛細血管不易充盈。⑤煩躁不安。⑥中心靜脈壓偏低。較重的、尤其是併發休克的燒傷病人,需留置導尿管和中心靜脈導管以便監測。此外,還需化驗血紅蛋白和紅細胞比積、血pH和CO2結合力等。存在血容量不足表現時輸液應較快,待表現好轉時輸液應減慢,直至能口服飲料維持。有時快速輸液使血容量一時間過大(中心靜脈壓偏高),宜用利尿劑以減少心臟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