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所在中醫院僅有的幾種中藥自製製劑因沒有獲得省級藥監部門的批文,而被迫停用。此事引發了筆者對基層中醫院中藥自製製劑危機的一些思考。
首先,中藥自製製劑是一個醫院或地方名醫(專家)的經驗結晶,具有保護、傳承和應用的價值。醫院在本單位生產中藥自製製劑,並在醫院內使用的都是經過了認真、仔細的審核;選用的也是名醫、專家多年臨床實踐中療效明顯的驗方,這些驗方對於本地區病人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可以說是一個地方或一個中醫院中醫藥歷史沉澱下來的精華,是基層中醫人智慧和經驗的結晶,理應得到保護和傳承。
其次,基層中醫院中藥自製製劑具有銷售量小,適用面窄的特點,出於效益考慮,醫院不願也難以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去獲取審批文號。
再次,小型中藥自製製劑的生存難以逾越硬體設施和嚴格監管兩道關卡。目前,國家藥監部門對中藥製劑的監管力度越來越大,製劑室的標準越來越高,檢驗審批的程式越來越完善。這些在管理上都是合理的,但在現實條件中,對中藥小型製劑的生存和發展卻十分不利。這其中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絕大多數基層中醫院沒有建設達標製劑室的能力。合格製劑室對場地面積、設備設施、消毒淨化、原材料篩選、實驗檢測等都提出了嚴格的規範化要求,也就是說,現在的製劑室要像一個完備的小型藥廠。而要建成達標的製劑室至少要百萬元以上的投入,而絕大多數基層中醫院根本沒有這個經濟實力。
二是缺乏專業製劑人才。按製劑規範要求,製劑人員必須懂得原材料的標本製作和篩選,懂得設備的操作,懂得消毒隔離,懂得實驗室實驗,甚至還要懂得廣告宣傳和行銷。一所基層中醫院確實很難尋覓和招聘到這麼全面的製劑專才。
三是審批非常嚴格,審批費用偏高。一個製劑品種要獲得省級藥監部門的批准文號,要經過縣、主管市、省三級藥監部門的層層檢審,如果順利批下來,費用在5萬元左右,作為基層中醫院仍難堪重負。
近幾年來,國家從保護和傳承中醫藥經典驗方的角度,加大了對中醫院中藥自製製劑考核的力度。無論是等級醫院評審,還是各種檢查驗收,都對基層中醫院中藥自製製劑的數量規定了指標。基層中醫院從保護傳統經典驗方,鼓勵專家專方的角度,也有熱情和意願加大自製製劑的力度。但苦於硬體、軟體和嚴格審批檢測制度的三重壓力,只能望而卻步,或者敷衍了事,或者與藥監部門玩貓鼠遊戲。長此以往,基層中藥自製製劑仍將舉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