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改革,從公立醫療價格入手,看似相當敏感,但卻未嘗不是根本癥結所在。很大程度上,當下公立醫療之所以價格不高卻仍然屢遭詬病,正是因為公立醫療的價格機制未能真正理順,看似公立醫療服務的價格不高,但卻通過以藥養醫等方式轉嫁。一方面公立醫療的價格機制無法抑制對於公立醫療服務的過度消費,另一方面,對於公立醫院的逐利訴求,以及醫生績效考核體系下的過度醫療現象,由此而導致的公立醫療成本和費用的增加,更是缺乏有效的遏制機制。
從這個意義上說,公立醫療價格的調整,固然是塊硬骨頭,但同樣也有望成為突破口。無論是體現醫務人員的服務價值,還是體現醫療資源本身的稀缺性,其實都是改變當下公立醫療中各種扭曲亂象的前提。
公立醫療的公益性,其實不應體現在偏離市場的醫療服務價格,而更應體現於公立醫療的補償機制上。事實上,缺乏必要的補償機制,醫療服務費用與患者負擔之間必然是你升我漲的零和遊戲。補償機制真正到位,才能在既不扭曲醫療服務價格,充分體現醫務人員價值的同時,不額外增加患者負擔。補償機制向來都是各國公立醫院得以正常運轉的慣例機制。而公立醫院的補償制度,除了政府補貼或專項撥款、政府擔保的融資和民間捐贈之外,醫療保險支付機制,以及對於特定患者的直接補償,同樣是重要的方式。
一言以蔽之,從根本上剔除公立醫院的逐利趨向,完善公立醫療補償機制是不可或缺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