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化療同時進行可改進乳腺癌預後

早期乳腺癌當生長到穿破了原發部位——乳腺導管或小葉時,就被認為是浸潤性癌症。非浸潤性乳腺癌通常被稱為“原位”(in-situ)癌症,即乳腺導管原位癌DCIS或乳腺小葉原位癌LCIS。手術之後,多數患早期浸潤性乳腺癌的婦女也會接受放射治療,往往還有一定形式的化療。通常是先放療,化療緊接其後;有時候會首先進行化療——甚至可能提前到手術前。化療和放療是用來降低術後癌症復發的風險。

一項研究試圖解答以下疑問,即放療和化療同時給予治療,是否會比按順序先後給予治療效果更好。

研究人員發現,同時接受放療和化療的女病患,其乳腺癌10年後更不易復發。同時接受放療和化療的乳腺癌患者,其中有92%直到10年後都沒有再得乳腺癌。而按順序分別接受兩種治療方法的婦女,只有83%直到10年後都未復發。(這一做法帶來的)乳腺癌復發的風險降低,其代價是治療過程中的副作用更強烈。

如今大多數癌症專家,都是按順序施予放療和化療。而在獲得更多有關(放化療)聯合療法的研究成果前,那仍然會是“標準”療法。如果您最近被診斷為早期浸潤性乳腺癌,並且您的醫生正考慮在圍手術期進行放療和化療的話,您可以跟他們提一提治療的時機和本文所報導的研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