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診斷國外目前多採用美國風濕病學會。
1.頰部紅斑,固定紅斑,扁平或高起,在兩顴突出部位。
2.盤狀紅斑,片狀高起於皮膚的紅斑,黏附有角質脫屑和毛囊栓;陳舊病變可發生萎縮性瘢痕。
3.光過敏,對目光有明顯的反應,引起皮疹,從病史中得知或醫生觀察到。
4.口腔潰瘍,經醫生觀察到的口腔或鼻咽部潰瘍,一般為無痛性。
5.關節炎,非侵蝕性關節炎,累及2個或更多的外周關節,有壓痛,腫脹或積液。
6.漿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7.腎臟病變,24h尿蛋白>0.5g或,或有管型。
8.神經病變,癲癇發作或精神病,除外藥物或已知的代謝紊亂。
9.血液系統,溶血性貧血,或白細胞減少,或淋巴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
10.免疫學異常,抗ds-DNA抗體陽性,或Sm抗體陽性,或抗磷脂抗體陽性。
11.抗核抗體,在任何時候和未用藥物誘發“藥物性狼瘡”的情況下,抗核抗體滴度異常。
以上11項中,符合4項或4項以上者,在除外感染、腫瘤和其他結締組織後,可診斷系統性紅斑狼瘡,此標準的敏感性為95%,特異性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