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正常人不時也會有一些強迫的表現,例如數階梯、記車牌號、查看鎖門等。加之受到一些書刊雜誌的錯誤引導,會錯誤的認為自己患上了強迫症。所以大家一定要分清楚正常人偶爾的強迫行為和強迫症症狀的區別,正常人的強迫表現區別於強迫症狀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出現時間短暫,斷斷續續,有時候出現而有時候沒有;
2、正常人出現一些強迫現象表現比較輕鬆,不會影響到日常的生活和工作;
3、沒有“反強迫”心理,即從思想上主動的克制那些強迫的內容;
4、當事人做出一些強迫的行為並不感覺痛苦,也沒有治療的願望。
由此可以看出,強迫症和正常人的強迫行為是不一樣的,最主要的區別就在於是否已經達到病態的程度,是否有損害自我和社會生活的功能,以及是否給自己的生活帶來痛苦的體驗。此外,一些正常的行為模式應當區別於強迫症。例如一些小孩子喜歡在上下樓梯的時候,一隻手搭在扶手上擦過不離開,在街邊走路的時候遇見電線杆子或者樹就必須用手觸摸一下,走路的時候避免踩磚縫或隔一塊磚走一步等,這些都是正常的遊戲行為。通常來說,大人或者小孩動作中帶有做作和重複性質,並從中感到愉快或者滿意的話都不是強迫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