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癔症?癔症是由精神因素,如生活事件、內心衝突、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病個體引起的精神障礙。癔病的主要表現有分離症狀和轉換症狀兩種。分離,是指對過去經歷與當今環境和自我身份的認知完全或部分不相符合。轉換,是指精神刺激引起的情緒反應,接著出現軀體症狀,一旦軀體症狀出現,情緒反應便褪色或消失,這時的軀體症狀便叫做轉換症狀,轉換症狀的確診必須排除器質性病變。
癔症是由什麼引起的?
1、生物學因素
(1)遺傳:最早的癔症遺傳學研究是Kraulis在1931年完成的。他調查研究了1906~1923年期間被Kraepelin診斷為癔症患者的所有親屬,發現患者父母中有9.4%曾患癔症住院;兄弟姐妹中有6.25%曾患癔症住院。癔症患者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中分別有1/2和1/3的人有這種或那種人格障礙。
(2)素質與人格類型:通常認為,具有癔症個性的人易患癔症。所謂癔症個性即表現為情感豐富、有表演色彩、自我中心、富於幻想、暗示性高。國外還有不成熟、要脅、性挑逗等特徵的描述。
(3)軀體因素:臨床發現神經系統的器質性損害有促發癔症的傾向。多發性硬化、顳葉局灶性病變、散發性腦炎、腦外傷等均可導致癔症樣發作。
2、心理因素現代醫學觀點傾向於癔症是一種心因性疾病。
3、社會文化因素社會文化因素對癔症的影響作用較明顯,主要表現在癔症的發病形式、臨床症狀等方面,有人認為也影響其發病率。
癔症的臨床症狀主要有哪些?
1、分離症狀的主要表現
(1) 分離性遺忘:表現為突然不能回憶起重要的個人經歷。遺忘內容廣泛,一般都是圍繞創傷性事件。這一遺忘的表現不能用使用物質、神經系統病變或其他醫學問題所致生理結果來解釋。固定的核心內容在覺醒狀態下始終不能回憶。
(2) 分離性漫遊:伴有個體身份的遺忘,表現為突然的、非計畫內的旅行。分離性漫遊的發生與創傷性或無法抗拒的生活事件有關。情感暴發:很多見。表現為情感分發洩,時哭時笑,吵鬧,對自己的情況以誇張性來表現。發作時意識範圍可狹窄。衝動毀物,傷人,自傷和自殺行為。
(3) 情感暴發:很多見。表現為情感分發洩,時哭時笑,吵鬧,對自己的情況以誇張性來表現。發作時意識範圍可狹窄。衝動毀物,傷人,自傷和自殺行為。
(4) 假性癡呆:給人傻呆幼稚的感覺。
(5) 雙重和多重人格:表現為忽然間身份改變。比較典型的就是民間說的“鬼怪附體”。
(6) 精神病狀態:發病時可出現精神病性症狀。與分裂症的區別主要在於幻覺和妄想的內容不太固定,多變化,並且很易受暗示。
(7) 分離性木僵:精神創傷之後或為創傷體驗所觸發,出現較深的意識障礙,在相當長時間維持固定的姿勢,仰臥或坐著,沒有言語和隨意動作,對光線,聲音和疼痛刺激沒有反應,此時患者肌張力,姿勢和呼吸可無明顯異常。
2、轉換症狀的主要表現
(1)運動障礙:可表現為動作減少,增多或異常運動。癱瘓:可表現單癱,截癱或偏癱,檢查不能發現神經系統損害證據;肢體震顫、抽動和肌陣攣;起立不能,步行不能;緘默症、失音症。
(2)痙攣障礙:常於情緒激動或受到暗示時突然發生,緩慢倒地或我與床上,呼之不應,全身僵直,肢體抖動等,無大小便失禁,大多歷時數十分鐘。
(3)抽搐大發作:發作前常有明顯的心理誘因,抽搐發作無規律性,沒有強直及陣攣期,常為腕關節,掌指關節屈曲,指骨間關節伸直,拇指內收,下肢伸直或全身僵硬,呼吸陣發性加快,臉色略潮紅,無尿失禁,不咬舌,發作時瞳孔大小正常;角膜反射存在,甚至反而敏感,意識雖似不清,但可受暗示使抽搐暫停,發作後期肢體不鬆弛,一般發作可持續數分鐘或數小時之久。
(4)各種奇特的肌張力紊亂、肌無力、舞蹈樣動作,但不能證實有器質性改變。
(5)聽覺障礙:多表現為突然聽力喪失,電測聽和聽誘發電位檢查正常,失聲,失語,但沒有聲帶,舌、喉部肌肉麻痹,咳嗽時發音正常,還能輕聲耳語。
(6)視覺障礙:可表現為弱視、失明、管視、同心性視野縮小、單眼複視,常突然發生,也可經過治療突然恢復正常。
(7)感覺障礙:可表現為軀體感覺缺失,過敏或異常,或特殊感覺障礙。感覺缺失範圍與神經分佈不一致;感覺過敏表現為皮膚局部對觸摸過於敏感。